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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到证的作用和办理方法

 昵称9710702 2012-04-12

办理《报到证》

   业务介绍
 

    《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江苏省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以下简称《报到证》)是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省级招生部门认可并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才能持有的有效报到证件。用人单位以报到证为依据,接收毕业生,并接转毕业生的人事档案、户口迁移手续等。

《报到证》的作用:

1)毕业生身份证明;

2)到接收单位报到的凭证;

3)凭报到证办理毕业生的人事档案转递和户口迁移手续。

    报到证一人一份,由其他部门印制或签发的报到证无效。毕业生对报到证要妥善保管,凡自行涂改、撕毁的报到证一律作废。

一.派遣

1、应届毕业生凡具备派遣资格,由学生个人携带相关材料(包含毕业生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审核备案表等)交毕业院校就业办,经毕业院校就业办审核、数据录入后,由就业办老师携带相关材料及含学生派遣信息的数据盘到本中心办理《报到证》。

2、毕业生档案及户口可以在学校免费托管2年,凡毕业2年内需要转递档案及户口的,均可按(1)中流程办理报到证。

二.改派

    毕业生在《报到证》已派遣的情况下,需要更改毕业去向的,由毕业院校就业办携带以下材料到本中心办理改派手续:

1)原《报到证》;

2)原派遣单位解约证明;

3)新派遣单位接收证明(包含毕业生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审核备案表等),同时单位主管部门加盖公章或出具专门接收函;

4)学校就业办所做数据盘。

注:毕业超过2年不再办理改派。

(毕业不超过2年是指毕业当年起至第3年年底1231日。

20046月份毕业的毕业生,2年的期限截止为20061231日。)

三.遗失补办

1、毕业不超过2年(含2年)的学生到毕业院校就业办查询原报到证号;

2、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原报到证声明作废的遗失启事,需刊登姓名及15位报到证号;

3、毕业院校就业办老师带报纸原件到本中心代为补办。

四.单位备案

凡在省属部属单位就业的毕业生,经接收单位和主管部门在审核备案表上盖章后,由用人单位人事处携毕业生的就业推荐表审核备案表来中心办理备案手续。

五.落户盖章

1、 毕业生在南京的省属单位工作需要落实户口,需同时出具报到证户口迁移证,经核实报到证与户口迁移证上迁往地址一致方可加盖调配章

2、在外省院校读书,因中途出国没有报到证的,需回南京原籍落户时,凭户口迁移证及本人毕业证书到本中心填写毕业生迁移户粮关系介绍信,即可落户。

(参:苏教学[2002]19 《关于对在南京地区就业的毕业生落户问题的复函》

1、什么是《报到证》?

报到证由蓝色上联白色下联组成,是毕业生办理户籍迁移,到工作单位报到的凭证。上联(淡蓝色)交报到单位,下联(白色)存入学生本人档案。

2、什么是《推荐表》?

《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简称《推荐表》)每个毕业生只有一张,由江苏省教育厅统一印发,在毕业院校领取,是学校向用人单位介绍毕业生在校各方面综合情况的一种凭证,也是毕业生参加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洽谈的介绍信。

3、什么是《协议书》?

《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简称《协议书》)一式四份,由江苏省教育厅统一印发,在毕业院校领取,毕业生凭《协议书》办理《报到证》。 06年手续完备的《协议书》第一联(白色)交用人单位;第二联(红色)由学生自己保存;第三联(绿色)由学校留存。第四联(蓝色)由地方就业主管部门留存。

4、什么是《备案表》?

《单位录(聘)用毕业生审核备案表》(简称《备案表》)由粉红色上联及白色下联组成,江苏省教育厅统一印发,省部属用人单位录用毕业生时向教育厅审核备案用。用人单位加盖单位及单位主管部门公章后,到中心备案,毕业生凭《备案表》办理《报到证》。

5、国家毕业生就业政策?

毕业生就业实行在国家就业方针、政策指导下,通过供需见面、双向选择,在一定时间范围内自主择业的办法。毕业生的派遣期为二年(自毕业之日算起),毕业生在毕业派遣前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校就业指导中心负责派遣到接收单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派遣回生源所在市地,由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推荐或自行联系工作单位。

6、毕业生就业后档案、户口如何转移?

毕业生的人事档案应由学校统一寄(送)到毕业生工作单位所属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毕业生户口的转移,由学校保卫处到辖区派出所按就业报到证上标明的就业单位地址按规定办理户口迁移。到工作单位报到后,持户口迁移证、报到证、就业协议书、毕业证和工作单位证明到辖区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7、毕业生的户籍关系、档案是否可以保留在学校?

已与单位签约但暂时未能落实档案接收及落户手续办理的同学;准备出国留学深造的同学;准备考专升本或考研的同学;暂时不想将户口迁回原籍的同学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向学校申请可将户籍关系、档案等2年内继续保留在原就读的学校,待落实就业单位后,由省教育厅签发《就业报到证》,户籍关系、档案等转至工作单位;超过2年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学校将其户籍关系、档案等转至生源所在市地。

8定向(委培)生需要更换单位怎么办?

定向(委培)生需要派遣到非原定向(委培)单位,需出具:

1、原定向(委培)单位主管部门解除定向关系证明;

2、毕业院校意见;

由毕业院校就业办统一办理改派手续。

9、自考学生如何办理报到证?

在籍学生报名参加自学考试,毕业时已获得自学考试文凭,或毕业后两年内获得自学考试毕业文凭且没有就业、尚未打印报到证的,可凭自学考试毕业文凭到原学籍所在学校就业办申请办理高一学历层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参:苏教学[2002]118号 《关于鼓励在校大中专学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通知》)

10、《报到证》丢了,如何刊登遗失启事补办报到证?

补办流程:

1)到毕业院校就业办查询原报到证号;

2)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原报到证声明作废的遗失启事,需刊登姓名、毕业院校及15位报到证号;

例:×××遗失报到证,××学校 ,号码200610284100001,声明作废。

11、毕业超过两年的学生如何办理报到证?

报到证自毕业起超过2年的不再补办,但可以办理有关证明。办理流程为:

1)由毕业学校出具证明,注明毕业生姓名、性别、毕业年限、专业、原派遣单位、原报到证号等内容,加盖学校就业工作部门印章;

20203年毕业的学生携院校开具的证明到本中心,经核实,注明情况属实,加盖本中心调配章;

300年至01年的毕业生来本中心盖章前需先去教育厅学生处查证情况是否属实,经学生处批复意见,本中心加盖调配章。

400年以前毕业的毕业生需先持学校出具的证明至江苏省人事厅档案馆(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49号机械大厦)查询当年派遣记录复印,加盖人事厅档案馆章证明为原件复印件,经中心核实,注明情况属实,加盖本中心调配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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