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当群众心中的“三得清官”
干部是公仆,群众是父母,当官为民,天经地义。官员身在官位上,就当谋其政、成其事,立足本职岗位,立志服务民生,在服务群众的为官之路中,要当清官,更要当群众心中的“三得清官”。 当官的理“想得清”。一些干部坦言,为官不过是为了“混口饭吃”,这未免太敷衍为官的要义了。要么别当官,当官就是要为人民,而且要全心为民谋利益、谋发展、谋幸福,而绝非“混口饭吃”如此简单。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当官就是做公仆,就要从国家的利益出发,为人民的利益着想,就要常到基层去,拜群众为师;就要保持清正廉洁,公道正派,维护纯洁、敬业、守则、勤政、爱民的公仆形象。这都是为官之人应当首先想清楚的道理。否则,就可能误入为官歧途,甚至反其道而行之,违背民意。 说过的话“记得清”。做到一言九鼎是为官之人的一种魄力和魅力,是坚实群众基础的重要基石。有句话说贵人多忘事,为官者是公仆人,既要争当贵人,还不能忘事,要时刻记得自己对党的承诺、对群众的承诺和对社会的承诺,要为实现自己的承诺树立可行目标,制定可行计划、谋求可行策略。可见,假如连自己的诺言都抛之脑后,何谈方向明确,何谈目标实现,更何谈人民福祉兑现。 群众的事“做得清”。官在阳光下当,事在阳光下做。群众的事要做得清楚、明白、透明,有章有序,有法可依,有益可行,始终在群众和社会的监督之下,让监督力度加强,让监督权力下放,远离灰色、黑色地带,杜绝一手遮天,只有监督畅通、到位,才能减少和避免“糊涂事”的发生,消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环境。(蒋家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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