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式最后一个“定”字,不少拳人解读为“中定”。不失中定,固然不错,然非定的全部内涵。 不失中“定”。定在哪儿?定在时中、定在机势、定在目。无处无不有定! <阴符经>云:机在目。 “月生于水,故在下者为阴”;目在上,目光如炬如日之明,故目者阳也。“心为阳中之太阳”心属火;目为肝之窍,肝木生火,目者,心意定之母也。 故中定之“定”,亦有“以目光锁定目标”之意。即定在“有隙”,定在“破绽”,定在“击发点”。 也就是魏树人老前辈所讲的“问星”“移位不变点”之意,是谓“定”的又一要义。 常真须应物,应物应不迷。 迷失自我,即失中定。忽有一悟,遂成<十三式“定”之要义>一文。 迷者,转法华;悟者,法华转。又一位朋友“觉悟”了,决然选择离开,回归于自性的轨道,虽非“顿悟”,却也“果如斯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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