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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让见义勇为者“吃亏”

 飞翔蓝天 2012-04-15

不让见义勇为者“吃亏”

23岁的李国方从河北邯郸来京务工,去年国庆期间,和他同住一出租屋的女孩因感情问题和男友发生争吵,女孩男友情急之下竟拿出菜刀意欲伤人。李国方为救人替女孩连挡多刀,导致自己双手和头部多处受伤。高额医药费让原本就不富裕的李国方一家陷入困境,他也想过通过诉讼所要赔偿,却担心负担不起打官司的费用。

我救了人,谁来救我”,常常成为见义勇为者事后不得不正视的一道命题。而在不远的将来,谁愿为李国方无法挥舞右臂的青春“买单”,谁又能为他护航今后的人生,依旧让人揪心。

李国方的未来,应当寄托于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社会长效帮扶机制的形成。当见义勇为者得到真正的尊重,且无后顾之忧时,才会有更多人在别人身处危难之际挺身而出。

见义勇为是在国家、集体利益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受到损害时捍卫正义的义举。然而轰动一时的彭宇案中,法官依据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认为垫钱救助跌倒者就是心中有愧。道德和法律,究竟怎样在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上达成最佳平衡?

人之初,性本善。国家应该修订法律,有技术指南,更应该有道德指南、法律指南。三个指南应该同时出现,一个也不能少,才能在社会上唤起人间正义、社会公平,有和谐,更有关爱,更有效更科学更积极。

用法律为好人撑腰壮胆,也许他们在以后做好事时,会少一些后顾之忧,也让好事变得像举手之劳一样的真正简单起来。各地已开始重视这个问题,立法建立好人帮扶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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