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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动损伤的直接原因和潜在原因

 成为亨特 2012-04-15
运动损伤的直接原因和潜在原因

一、运动损伤的直接原因
    1、 思想上不够重视
运动创伤的发生,常与体育教师、教练员和运动员及体育锻炼者对预防运动创伤的意义认识不足或麻癖大意有关。他们多存在着某些片面认识,平时不重视安全教育,在体育教学、运动训练和比赛中没有积极采取各种有效的预防措施。发生运动创伤后,亦不认真分析原因,吸取教训,使伤害事故不断发生。
    2、缺乏合理的准备活动
    ⑴不做准备活动或准备活动不充分,如:在2001年2月,北京市内森健身中心运动员李强(曾获5届北京市健美比赛75公斤级冠军兼教练)在练习卧推时,没有经过热身,直接用120公斤卧推,虽然重量对他来讲不算重,但是却发生胸大肌肌肉断裂,造成了严重的伤害事故;
    ⑵准备活动的内容与运动的内容结合的不好,或缺乏专项准备活动;
    ⑶准备活动的量过大;
    ⑷准备活动的强度安排不当,违反了循序渐进的原则和功能活动的规律;
    ⑸准备活动的时间过长,准备活动所产生的生理作用已经减弱;
    3、技术上的错误
    违反了人体结构功能的特点及运动时的力学原理而造成创伤。如在举重抓举训练中,当提肘甩臂动作完成后,杠铃已举过头顶,两臂已伸直,正确的技术应是杠铃上升路线向进行。但如果杠铃上升的惯性向后上方滑行,杠铃已经从运动员头顶上方后移,此时应顺势将杠铃后掉,如果运动员坚持做锁肩动作,其肘关节非常容易脱臼。
    4、运动负荷(尤其是局部负担量)过大
     如在举重训练中,在一周的训练课中,上拉动作安排过多,每天都集中安排宽拉、宽硬拉、窄拉、窄硬拉、垫人拉、垫铃拉等上拉动作,欲急于提高上拉力量,其结果是欲速则不达,造成腰背肌负担过重,导致发生腰背肌肉拉伤。
    5、身体功能和心理处于不良状态时
    例如:通常在10月份全国冠军赛后运动员放14天,当探亲假后归队时,运动员各项力量指标已经下降,此时若冲击95﹪以上的强度时,则很容易受伤。
    6、组织方法不当。
    7、动作粗野或违反规则。
    8、场地设备的缺点。
    9、不良气候的影响。

二、运动损伤的潜在原因
    1、应合理安排运动量,一般是三周大一周小,该调量时,则须降低训练强度及总负荷量,如果一味盲目坚持大运动量,在运动量安排上没有训练节奏,等待运动员的不是提高成绩,而是受伤。
    2、由于运动量过大而导致身体疲劳,体力下降,在此时刻,冲击极限强度,容易受伤。
    3、违背了循序渐进、区别对待等训练原则和训练规律也受伤的潜在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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