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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踪监督

 昵称9348857 2012-04-20
跟踪监督是国家权力机关对其他国家机关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人大决议决定等情况的监督,可以有效防止客观存在的“广义性监督”和“过场式监督”,使人大监督工作真正从“应然”走向“实然”,提高监督实效。跟踪监督是人大监督方式的创新,也是《监督法》的一大特点,在《监督法》第14条、第20条、第21条、第27条、第37条均有体现。《监督法》明确确定:“一府两院”要将对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向人大常委会提出书面报告。人大常委会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作出决议。“一府两院”要在决议规定的期限内将执行决议情况再次向人大常委会报告。这就意味着一旦人大常委会启动了工作监督的程序,就要跟踪监督,一抓到底,要抓出实实在在的成效来。
    一、充分认识跟踪监督的重要意义
    1、实施跟踪监督,有利于增强“一府两院”的责任意识。跟踪监督是围绕一个议题进行连续跟踪、不间断监督,其活动周期长,前后衔接紧,能有效推进“一府两院”对人大在监督过程中形成的意见和建议的办理落实。跟踪监督内容既包括对正在开展的工作的监督,也包括了对前一阶段提出的监督意见落实情况的监督,可以有效克服人大决议、决定落实情况无人问津、没有落实也无人问责的状况,从而有效地增强“一府两院”积极履行职责、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提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水平,实现人大监督的预期目的。
    2、实施跟踪监督,有利于推进一些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往往是“一府两院”工作中推进难度较大的问题,甚至是比较棘手难缠、长期搁置的问题,这些问题往往又是事关发展、民生,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人大监督,就其本意而言,是为了督促“一府两院”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所以,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能解决多少实际问题,是衡量人大监督实效的一个重要标准。跟踪监督具有专题性、连续性特点,因此,它能针对监督的问题,围绕中心、突出重点、一抓到底,形成连续不断的推动力量,促使“一府两院”集中力量攻坚克难,从而在接受人大监督过程中,也加快了对重点难点问题解决的进程。
    3、实施跟踪监督,有利于提高人大监督的实际能力。吴邦国委员长指出:“综合运用多种监督形式,加强跟踪监督,抓住代表普遍关注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有关方面切实改进工作,建立健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的长效机制。”跟踪监督往往就一个方面的问题,进行连续、不间断的监督,从而更全面地掌握工作的推进过程,更容易把握监督的关键环节,使人大监督由“虚”变“实”,监督更具体、更到位,更有利于积累监督经验,增强监督能力。
    二、积极探索跟踪监督的关键措施
    1、突出跟踪监督的重点。“一府两院”工作千头万绪,涉及面广,跟踪监督必须做到小事不干预,大事不放过,选好跟踪监督的重点。要围绕党委关注的重大问题跟踪监督。地方党委处于“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地位,作出的重大决策,关系到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局。因此,人大常委会必须从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出发,积极推动党委重大决策的执行,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与党委的工作合拍。
    2、掌握跟踪监督的实情。了解情况才能使跟踪监督有的放矢。开展跟踪监督必须围绕监督的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全面及时了解广大人民群众急需解决的问题,掌握被监督工作的进展情况,才能找到正确解决问题的办法,从而使人大提出的建议更具有针对性、科学性和前瞻性,才能使决议、决定的落实更具群众基础。
    3、丰富跟踪监督的形式。在保持监督选题不变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多种监督形式,避免长期针对一个问题而导致监督者出现厌烦情绪、被监督者降低重视程度。在内容上,做到监督重点与监督难点有机结合,开始切入时抓重点,进行跟踪状态时抓难点,既使工作重心各有侧重,又有利于推进工作、解决问题;在方法上,做到视察检查与调研视察有机结合,变换监督方法,从多侧面、多角度了解情况、发现问题、提出建议、落实整改;在对象上,做到监督事与监督人的有机结合,在针对监督议题听取汇报、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的同时,听取相关责任人的报告,开展履职评议,进一步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人大意识、公仆意识和依法办事意识,深化监督内涵,增强监督效果。
    三、不断提升跟踪监督的能力水平
    1、加强学习提高素质。不断增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素质是保证人大跟踪监督取得实效的基础。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加强学习培训,邀请有关专家学者为常委会组成人员上课,提高理论知识和业务水平,使监督者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在观念上与时俱进,紧跟时代步伐;在知识上温故知新,适应时代要求;在能力上逐步增强,提高跟踪监督水平。
    2、强化责任积极主动。跟踪监督需要强烈的责任心。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工作者要始终保持开拓进取、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高度负责的态度,理直气壮地对“一府两院”进行跟踪监督。对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特别是对提出的审议意见和建议的落实整改情况要认真督促实施到位,提高人大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的权威性,增强人大监督的实效性。
    3、监督支持有机统一。人大与“一府两院”虽然分工不同,行使的职责不同,但目标一致,因此,要把监督与支持结合起来,在支持中监督,在监督中支持。要努力为“一府两院”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坚决维护“一府两院”的权威,对跟踪监督过程中发现的缺点和不足,既要勇于监督,提出严格的整改要求,又要注意方式方法,热情帮助积极支持整改,达到跟踪监督的预期目标。
    4、依靠代表形成合力。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同样也是跟踪监督的主体。由于人大代表来自社会方方面面、各行各业,对各方面情况的了解更实、更准、更为全面,他们参与跟踪监督,既能全面真实掌握基层情况,具有一定的广泛性,又立足实际,切准要害,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因此,跟踪监督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优势,结合实际,认真组织代表参加视察、执法检查等活动,邀请人大代表列席有关的人大常委会会议,让人大代表的监督作用在人大常委会的跟踪监督中充分体现出来,共同提高跟踪监督工作的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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