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不用查,也知道是一家私有企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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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用查,也知道是一家私有企业”? 在大于的《“用旧皮鞋做胶囊”的河北学洋明胶蛋白厂是一家什么企业?》帖后,[222.62.210]网友跟帖说:不用查,也知道是一家私有企业。(222.62.210 12-04-18 16:55:07 )。这个跟帖虽然只有简单的几个字,但内涵却丰富得很。 有人说,没有不违法的私有企业。这个话虽然说得有些绝对,但相对公有体制来说,在直接利益的驱动下,私有企业的违法现象显然要普遍得多。 在“用旧皮鞋做胶囊”的案例中,有网友认为:“生产明胶何罪之有?为什么要摧毁河北等地明胶产业?必须明白,完全是食品质检管理者的罪过,绝不是生产厂家的罪过”。“责任确实在于使用工业明胶制造药用胶囊的厂家!明胶生产厂家只要不是将工业明胶冒充食用明胶就无责”。 问题是,河北等地的一些明胶生产产家并非“只要不是将工业明胶冒充食用明胶”,而是故意将工业明胶冒充食用明胶。例如问题暴露后经理故意放火销毁证据的这家河北学洋明胶蛋白厂广告里的主营产品或服务就是:食用明胶;药用明胶;骨胶;果冻胶;火柴专用胶;水解动物蛋白;工业明胶。主要客户为:食品加工厂、医药厂、包装印刷厂、肉制品厂。而且他们是在“不仅了解行情,而且熟悉危害”的情况下,把“工业明胶厂与药用胶囊厂间的灰色交易成为一种明知故卖”在做,难道这种行为“何罪之有”吗? 资料表明,这河北学洋明胶蛋白厂不仅是是一家私有企业,而且是一家家族企业:企业法人宋海新,企业经理宋训杰,销售部主任宋训刚等。这样一家家族企业,其内部事务外人是无法得知的。而它产品的质量控制公开地写着:内部!这样的企业,难道可以代表河北等地的明胶产业吗? 既然“工业明胶厂与药用胶囊厂间的灰色交易成为一种明知故卖”,在价位上肯定低于货真价实的食用明胶,所以自然成为浙江那些同样的生产药用胶囊私有企业、家族企业的“优选”,于是形成了可能让我们每一个中国人都在所难逃吃“臭皮鞋”的产业链。这样的工业,难道是我们需要的“民族工业”么? 大于最想不通的是,为什么一个搞社会主义的国家,偏偏就那么热衷于这种“不用查,也知道是一家私有企业”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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