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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责任意识 推动工作落实

 汾河图书馆 2012-04-22

 


增强责任意识 推动工作落实作者:常凤鸣 来源:临汾日报
市委书记罗清宇在市委三届二次全会上指出:临汾要实现转型跨越,五年再造一个新临汾,十年达到小康水平的目标,需要各级各部门“坚守使命、勇于担当,切实增强加快发展的历史责任感”。“增强加快发展的历史责任感”,可谓一语中的。的确,处于历史新起点、新阶段的临汾,在“十二五”时期要实现各项事业的大发展,强调历史责任感,显然有着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因为责任、责任意识、责任感是成就事业的先决条件。
    一、责任的内涵及要求:
    什么是责任?责任,就是分内应尽的义务,应做的事情。也就是承担应当承担的任务,完成应当完成的使命,做好应当做好的工作。对于各级领导干部来讲,责任意识是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领导干部肩负着领导科学发展、服务人民群众,应对突发事件和驾驭复杂局面的重要责任,如何履职尽责直接关系到一方事业兴衰成败,关系到一方百姓的冷暖安危。无数经验和教训表明,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再艰难的任务也能完成,再危险的环境也能适应,再大的困难也能克服。反之,没有责任意识,或者责任意识不强,再小的事情也可能酿成大祸。如前几年发生的令人痛心的一些事情:煤矿矿难和溃坝事故带来的人民生命财产的重大损失;黑砖窑事件造成的重大负面影响;严重污染造成的环境问题……从这些安全事故和重大案件中,我们看到了共同的祸根,这就是责任的缺失。责任,就这样沉甸甸地摆在我们面前。所以对党员领导干部来讲,责任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原动力,是纠正“懒、散、庸、虚”的良方。责任是一种态度,是一种作风,是为官之本,是党和人民对领导干部最基本的要求。“各自责则天清地宁,各相责则天翻地覆”。只有每个人都不断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我市转型跨越、先行发展的任务才能落到实处。
    二、增强责任感的意义:
    各级领导干部是推进临汾转型跨越发展的骨干,发挥着关键作用,肩负着重要责任。有没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不能忠于职守、尽职尽责地做好每一项工作,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直接关系到全市转型发展的大局。
    有责任,才能坚守使命。今年我市要在安全生产、社会稳定的前提下,以项目建设为抓手,突出产业转型、环境建设、城乡统筹、民生改善四大重点,开展“思想解放年、项目落地年、环境优化年、作风转变年”四大活动,着力推进转型跨越,着力提升文化实力,着力促进社会和谐,着力加强党的建设,不断开创经济社会发展新局面。市委市政府立足临汾实际提出的这一工作思路,就是具有高度责任感的体现。各级领导干部,要坚守这一使命,就必须具备与时代强音合拍的责任意识,有一种“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稳定一方”的责任感。有了这种责任感,才能够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把全部心思和精力用在安全生产、社会稳定、环境建设、民生改善等工作上。正如亚洲华人首富李嘉诚所说:“世界上最成功的人往往不是最有能力的人,而是最负责的人;世界上最富有的人往往不是最聪明的人,而是最负责的人。”有责任,才能勇于担当。一个有责任感的人,从容而不浮躁,充实而不空虚,真诚而不虚荣。我市今年要在五个方面闯出新路子:一是强化产业升级的带动作用,在转变发展方式上闯出新路子;二是强化“三农”工作的基础作用,在“三化同步”上闯出新路子;三是强化百公里汾河生态城镇经济走廊的龙头作用,在综改试验区建设上闯出新路子。四是强化项目建设的拉动作用,在招商引资上闯出新路子;五是强化城镇化的承载作用,在加快城镇建设上闯出新路子。完成这一任务,领导干部作为组织着、推动者、实践者,必须要有强烈的责任心。有责任心,才能出勇气、出智慧、出力量;有责任心,才能直面困难,主动承担急难险重任务,积极化解各种复杂矛盾,做到事不避难、敢于担当;有责任心,才能把工作做在前头,把好事办得更好,把群众的冷暖安危放在心上,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真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有责任,才能积极进取。今年省委的经济增长指标定为12%,我市的经济增长指标定为13%,长治定为15%,忻州定为14%,太原、大同、吕梁也都定为15%左右。从全省大势看,这是一个争先进位的目标;从发展现状看,这是一个加压奋进的目标;从蕴含潜力看,这是一个积极可行的目标。我市和自己比有发展、有进步、有提高,但是横向比,和全省兄弟市、全国的同行比,就会看到存在很大差距。在这样一种形势下,我们要强化责任意识,增强为工作尽责、为事业负责的自觉性和紧迫感,时时尽到责、事事尽好责、处处尽全责。有了这种责任感,就不会对竞争熟视无睹,对差距无动于衷,对落后麻木不仁。
    有了这种责任感,才能集中精力全身心投入事业,才能凝聚人心、凝聚力量,创造一流的业绩。
    三、强化责任意识,尽职尽责做好工作。
    当前,我市正处在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作风好不好、责任心强不强,事关全市转型跨越发展的进展。为此,增强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应从以下三方面做起:
    一要强化责任意识。当前在一些领导干部中,责任意识淡薄的问题还比较突出。有的只是把责任挂在嘴上,而行动上却无所作为;有的只当官不做事,只用权不尽责;有的遇到问题绕道走,回避矛盾;有的对影响社会治安的苗头性问题听之任之、视而不见等等。对这些不负责任的态度和行为,要通过理想信念教育、职业精神教育和纪律作风教育,使其进一步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意识,牢固树立“责任比能力更重要,敬业比水平更重要”的工作信念,把思想集中到干事业上,把精力集中到做实事上,把功夫下到狠抓落实上,在岗位上、在责任中看谁工作作风实,看谁工作效率高,看谁为临汾增光添彩多,使党员干部认识到只有尽职尽责、爱岗敬业才能成就事业,才能赢得尊严。
    二要履行岗位职责。权力和责任从来就是对等的。对党员领导干部来讲,一定的领导职务不仅意味着相应的权力,更主要的是标志着相应的责任。岗位与责任相连,使命与责任相牵。作为领导干部要清醒明确地认识自己的职责,要为责任而工作,真正做到责权统一,尽职尽责,在岗一日,尽责一天,“我的岗位我负责”。要始终保持昂扬奋发的精神状态,以对党和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履行好领导职责,为百姓办事、为单位做事,不因事大而难为、不因事小而不为、不因事多而忘为、不因事杂而错为,认真做好自己岗位上的每一件事情,并以自己的言行和形象去团结、带动、影响群众,为实现再造一个新临汾的目标而努力工作。
    三要严格责任追究。实际工作中,权责脱节,用权不负责,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现象在一些地方和单位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强化责任意识,就必须形成问责的机制和氛围,把问责贯穿到履责的全过程。力求使每个领导干部都知其任、明其职、出其力、尽其责,通过事前问责加以提醒,事中问责加以督促,事后问责加以诫勉。对认真负责的,要给予奖励和表彰;对失职渎职的,要予以追究和惩罚。要对履行责任情况进行科学的考核,将服务对象的评价作为重要内容,并要与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挂钩,从而形成落实责任制的考核评价激励机制。只有把责任心和责任制统一起来,把履责和问责结合起来,才能在全社会确立一种良性的责任导向,增强责任心、培育责任感、提高责任意识。
    “实现转型跨越,五年再造一个新临汾,十年达到小康水平”。这是时代的使命、现实的需求、人民的期待。实现这个目标,推进这一进程,就是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在自己的岗位上忠实履行责任的奋斗过程。让尽责任托起我们的事业,让负责任温暖我们的生活。(作者系市委讲师团副团长 常凤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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