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 1.公司没有食堂,为职工提供午餐并取得定额发票,做帐的时候计入“管理费用—福利费”,请问午餐费需要计入职工工资总额里进行个人所得税申报吗?还是直接作为费用在税前进行扣除?在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候需要调整吗? 2.公司为员工代扣代缴的社会保险个人部分,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候,是扣除个人部分申报吗?例如我工资2100(不包括公司提供的午餐费),个人承担社保部分是231,申报个人所得税的时候是按2100申报还是按照1869(2100-231)申报呢? 3.现在个人所得税的标准扣除是多少了?只知道以前是1600的。 4.采购员出去买的一些小零件,开了收据回来,收据上盖了财务章或者对方单位的公章,没有发票。请问这类加盖财务章和公章的发票可以做帐吗? 解答: 1、可以在管理费---福利费入账;年度会算福利费总额不超过工资总额14%为好。 2、以2100申报...社保等在允许扣除里反映。 3、现在个税允许抵扣2000。 4、收据白条子,不能入账!月底最好将零星材料汇总,到税局开发票入账。
问题2 购买固定资产时,增值税是算在固定资产价格里还是单列出来?企业接受捐赠,贷方的科目是什么? 解答: 一般建筑物类的固定资产,其进项不得抵扣,而对于设备等,则进项可以抵扣。 接受捐赠入营业外收入。
问题3 我们公司买了银行的理财产品,基本每个月都会有,利率在3%左右的,我可以这样做吗? 解答: 购买时 借:短期投资或交易性金融资产 贷:银行存款 收到投资收益 借:银行存款 贷:投资收益 转回时 :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投资或交易性金融资产
问题4 企业将货物用于招待客户,会计上如何处理,所得税上如何处理?如何填写申报表呢? 解答: 方法一: 外购产品用于业务招待费(如外购礼品用于赠送)或者业务宣传费: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对此的解释为:“条例第十条第(一)项所称个人消费包括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影响会计利润)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货物购进时用途不确定,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且进行抵扣) 或者: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 贷:库存商品(货物购进时确定作为礼品,如外购烟、酒等,没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所以不涉及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的问题)
问题5 请问一般纳税人自己打碎石子销售进项税如何取得? 解答: 一般纳税人销售石材的,是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税率为6%,进项不得抵扣。
问题6 1、我公司是一家独资公司,那请问以老板个人名义购买的汽车(是为公司使用的)能不能入公司的固定资产呢?同理,以老板个人名义安装的宽带网络能记入公司费用吗? 2、公司有一些白条,我已经照白条内容记了帐了,那这些白条到年底汇算清缴的时候是全都要抽出来吗?或者换成其他发票(那时间也对不上了呀)?如果不抽出来,只是这些费用不在税前扣除,到年底再调增可以吗? 3、公司一次性给副总发了一千元的交通补贴和过年时发了一千元红包,我没有记入工资,只是记在“管理费用---福利费用”,请问这样做可以吗? 4、公司开业时的注册费和工资等其他费用,大概有四万元,都没有发票,连收据都没有,只是自己列了一张清单,这样我能做帐吗?由于这些钱是由老板垫付的,本应记入“其他应付款---老板”,如果不记帐的话,那老板的这些垫付款岂不是没有了,到时老板会找我麻烦的呀。公司开业是去年12月的事了,如果现在想再做这笔帐,还能加吗?是否做“调整以前年度损益”呢? 5、由于公司现在规模还不大,所以只有我一个会计,记帐凭证上制单、记帐、会计主管都是我签名,可是审核好象不能和制单是同一人吧?那请问我应该找谁审核呢? 解答: 1.不可,除非将汽车转入公司名下,否则不得计入公司资产,宽带费用也是; 2、要开正式发票,白条不能抵扣,要调增应纳税额。 3.对于货币性的补贴,应当计入工资总额,不应当作为福利费用,另外还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4.白条可以入账,但是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原则上应当调整以前年度 5.小公司没这么严谨,自已审核就行
问题7 前几个月的增值税票给客户开多了,现在应该怎样账务处理? 解答: 开红字发票冲减,如果已经认证过了让对方开红字申请单,你到税务局再开红字单据。
问题8 企老板拿来的发票,有香港购买衣服的,有体育用品的,金额均较大。如何处理?招待费已超标,不能在入了。其他还有什么办法吗?哪些费用可以合理入帐? 解答: 最好不要入账,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是个人用的东西,如果真计较起来,会作为分红处理计征个人所得税。
问题9 我单位是地板的销售商,随同地板赠送给客户的小礼品(比如钥匙链),在购买时如何核算?是否涉及视同销售?是否可以全部计入销售费用? 解答: 这是捆绑销售,即卖地板同时卖小礼品。不用视同销售,就是销售,售价混在地板价格中了。
问题10 我公司是新成立不久,属于子公司,但是独立核算。有一些员工3月的社保和公积金是在原来的公司给交的,但是没有扣个人部分,这些人现在转到我们公司了,人事通知我扣这几人的社保和公积金,我也扣完了,但是不知道应该怎么做分录了。应发工资45000,扣这几个人的社保和公积金总额是4671(钱是扣了,但是是母公司给交的,我公司没出钱),交税1022,实发39307.请问计提和发放工资的分录应该怎么做。 解答: 计提工资: 借:管理费用等—工资 45000 贷:应付工资-计提户 45000 发放工资: 借:应付工资-发放户 45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个人所得税 1022 其他应收款-这几人 4671 现金或银行 39307 借:管理费用-社保 (公司部分) 公司部分 其他应收款-这几人 (个人部分) 4671 贷:其他应付款-母公司 公司+个人部分 付母公司时: 借:其他应付款-母公司 公司+ 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 公司+ 个人部分
问题11 这两家其实是一家,注册了两个!账务处理应该怎么处理?应交什么税? 解答: 分别注册,分别交税。 主要是营业税,城建,教育附加。所得税,个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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