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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炮轰”明星,不如先问责监管

 红瓦屋图书馆 2012-04-24

“炮轰”明星,不如先问责监管

2012年4月24日   A1叠02:A1叠02-评论   稿件来源:新闻晚报   作者:晏扬

  □晏扬

    毒胶囊事件曝光后,号称做“良心药”的修正药业面临着“良心”的拷问。近年来为修正药业产品代言的明星阵容豪华,包括孙红雷、张丰毅、陈建斌、林妙可、林永健、张瑜、范明、陈小艺等。这些明星遭到网友“炮轰”,很多人认为他们应为自己的不当代言担责。林永健的经纪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林永健对这个事情也很担心,他选择代言时很慎重,要求企业所有证件都齐全。现在修正药业出问题,林永健其实“很无辜”。 (4月23日《大河报》)

    眼下的明星代言问题多多,亟须规范。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律师葛友山提出,应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增加一条规定,即“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个人明知或者应知广告内容虚假仍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与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4月22日 《北京晨报》),对此建议我十分赞成。

    不过,对于诸多明星为修正药业的产品代言,我觉得他们的确有些无辜,要他们承担连带责任有失公允。孙红雷、张丰毅、林永健、陈小艺等一干明星,平时口碑还不错,想必他们也十分珍惜自己的“羽毛”。他们之所以为修正药业的产品代言,挣钱当然是一个原因,另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修正药业是一家正规药企——“所有证件都齐全”。他们当初可能想,为这样的药企代言不会有什么问题吧?只是人算不如天算,这“证件齐全”的修正药业原来也是一家问题药企。

    这些明星是“明知或者应知广告内容虚假仍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吗?显然不是。在央视曝光前,全国人民都不知道修正药业有问题,连监管部门都不知道,这些明星怎么可能知道?修正药业“所有证件都齐全”,意味着监管部门是认可修正药业的。可以说,由于某些监管部门长期当“睁眼瞎”,才会让问题企业“有缝可钻”。在某种意义上,代言明星的无辜、委屈和辩解,正是对监管部门长期当“睁眼瞎”的控诉。监管不当,使得明星代言“步步惊心”,即使倍加小心也会掉入各种陷阱,防不胜防。

    实际上,修正药业的问题被曝光后,他们也在声明中称,其产品所使用的空心胶囊采购于资质齐全的正规企业,并保留依法追究相关供应商责任的权利。不得不承认他们说的是实情,那些生产毒胶囊的企业确实是资质齐全的正规企业。给生产毒胶囊的企业颁发各种资质证书,对其生产毒胶囊监管不当,监管部门该担何责?

    药品、食品安全事件频发,问题的根源在于监管,只追究问题企业的责任而不追究监管者的责任,难免扬汤止沸、按下葫芦浮起瓢。有人说,对违法企业的处罚要狠,要罚它个倾家荡产。我赞同此建议,但我同时想问:对失职、渎职的监管者,应该罚他到什么程度?能否罚他永不能“做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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