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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梯电价方案下月10日听证 两套方案供听证

 树伦书香堂 2012-04-25

本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省物价局将于5月10日召开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听证会。目前,省物价局提出两套价格方案,方案中合表用户执行现行电价不做调整,也就是居民生活用电总量的50%以上将不加价。

我省初步提出两套价格方案

根据国家的指导意见,综合考虑周边省份电量分档标准和我省实际情况,我省试行居民阶梯电价初步提出两套价格方案,将于5月10日9:00召开听证会。

方案一:120千瓦时以内用电量不加价

我省一户一表居民用电实行阶梯电价,一档电量为120千瓦时以内的用电量(含120千瓦时),不加价;二档电量为120~210千瓦时的用电量(含210千瓦时),每千瓦时加价0.05元;三档电量为210千瓦时以上的用电量,每千瓦时加价0.3元。合表用户不执行居民阶梯电价,用电价格暂不做调整。

方案二:150千瓦时以内用电量不加价

我省一户一表居民用电实行阶梯电价,一档电量为150千瓦时以内的用电量(含150千瓦时),不加价;二档电量为150~240千瓦时的用电量(含240千瓦时),每千瓦时加价0.05元;三档电量为240千瓦时以上的用电量,每千瓦时加价0.3元。合表用户不执行阶梯电价,用电价格暂不做调整。

合表用户执行现行电价不做调整

我省方案中合表用户执行现行电价不做调整,这意味着居民生活用电总量的50%以上将不加价,电费支出不受影响。同时,我省提高了阶梯电价分档标准,一户一表用户中只有10%左右(方案一为12%,方案二为8%)的用户执行二、三档电量电价。总体来说,我省方案对居民用户影响面比较小,主要是为了落实国家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战略部署,着眼于建立机制,推进改革,引导全社会合理用电,节约用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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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我省执行居民生活用电的电量约137.5亿千瓦时(俗称为“度”),其中陕西省电力公司直供居民生活用电量约101.1亿千瓦时,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公司供居民生活用电量约36.4亿千瓦时。我省一户一表的居民用户738万户,年用电量63.6亿千瓦时,占居民总用电量的46.3%;合表用户年用电量70.2亿千瓦时,占居民总用电量的51.1%;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及居民卡表用户年用电量约3.7亿千瓦时,占居民总用电量的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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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户一表家庭月用电300度多支出多少费用

阶梯电价方案下月10日听证 两套方案供听证

方案一 方案二

一档电量

不加价(120度以内) 不加价(150度以内)

二档电量

多支出4.5元(120~210度) 多支出4.5元(150~240度)

三档电量

多支出27元(210~300度) 多支出18元(240~300度)

合 计

多支出31.5元 多支出22.5元

本组稿件由记者吕华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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