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 内资企业增资需要验资吗? 解答: 内资企业、外资企业增资都需要验资。 问题2 空调折旧几年,是不是可以不留残值?还有,电子设备包括哪些? 解答: 根据财政部税政司、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金融司《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释义及实用指南》的解释,电子设备是指由集成电路、晶体管、电子管等电子元器件组成,应用电子技术(包括软件)发挥作用的设备,包括电子计算机以及由电子计算机控制的机器人、数控或者程控系统等。我们理解空调、电冰箱、电冰柜不属于电子设备,更符合《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7年)》第六十条“(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的规定,属于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不是直接的生产工具,而是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起到辅助作用的器具、工具、家具等,其最低折旧年限为5年。 《企业所得税法第实施条例》五十九条 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分析:新税法没有规定残值率的下限,即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残值率为零。新税法从2008年1月1号起开始实施,企业2008年1月1日以后购置的,由企业充分考虑资产的性质、使用寿命终了的状态、预计报废处置的情况等因素具体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并不是随意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将预计净残值确定为零。如果企业并非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而是出于某种避税等非合理商业目的确定预计净残值的,将被税务机关进行调整,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问题3 设备在安装过程中领用的原材料增值税进项税额是否计入在建工程? 解答: 安装工程,可以是对不动产的部分工程实施安装,也可以是对动产实施的安装,如生产设备的安装,前者所涉及的进项税是不可以抵扣的,而后者所涉及的进项税大多数情况是可以抵扣的。 按增值税法的规定: (对于原材料的规定),纳税人将用于生产产品的原材料用于在建工程的,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说明,不得抵扣部分仅指在建工程领用部分对应的增值税,而非全部原材料。其会计处理如下: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对于本企业生产的产品),纳税人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应当视同销售,即要核算其销售税的。处理如下: 借:在建工程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同时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问题4 高校基建账注意事项有哪些? 解答: 在固定资产建设期间符合资本化的利息进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的进入费用化。 问题5 假设企业自己做的资产负债表上年12月时期末数是100万,去年年底第4季度上报的数据,年末数100万,审计查账以后调整了一个科目,资产负债表期末数变成了90万。那我如果按照审计确认后的资产负债表来报,这个差异怎么弄? 解答: 从企业的角度看,汇算清缴,该调表的调表,该调账的调账。 从税务角度看,企业汇算清缴就是调表,因为所得税汇算的基础就是准确的会计利润,即会计差错已经更正完成后计算出的会计利润。 问题6 我上个月开出发票 这个月涉及到业主换房 差价5000元现金要退给业主 解答: 发票要收回,重新开具,借:主营业务收入5000贷:现金5000.00,相应的重新开具发票 问题7 我公司购买一块土地,准备做厂房用,现土地发生的费用走无形资产还是在建工程科目? 解答: 计入无形资产科目 问题8 企业的筹建期间不止一个月,是每月月底的时候把开办费记入管理费用还是在开始经营的时候记入一次性(也就是几个月的)记入管理费用?记入管理费用的开办费还用不用摊销?申报所得税的时候是按多少年分期调整的? 解答: 每月月底进入管理费用开办费即可,不用摊销。新税务准则也没有明确规定,按期摊销的问题,故此也该部涉及纳税调整。 问题9 我们公司购买了一辆小轿车.请问,相关的车辆购置税和上牌费是不是要计入固定资产原值的? 解答: 车辆购置税计入原值,上牌费计入费用 问题10 企业自己的车用的柴油和汽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可以去抵扣吗?抵扣是17%的税率吗? 解答: 可以抵扣进项税,税率为17% 问题11 我公司03年生产两台设备,由于产品不合格对方退货,现在工厂存放,基本报废。一直在库存商品科目中挂着,税务来查账,要求处理,请问各位这种情况怎么办? 解答: 1.先转入清理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 贷:库存商品 有清理收入的: 借:库存现金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 2.处置商品 借:营业外支出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 参阅国家税务总局——《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2009]88号) 其中:第二十一条 存货报废、毁损和变质损失,其账面价值扣除残值及保险赔偿或责任赔偿后的余额部分,依据下列相关证据认定损失: (一)单项或批量金额较小(占企业同类存货10%以下、或减少当年应纳税所得、增加亏损10%以下、或10万元以下。下同)的存货,由企业内部有关技术部门出具技术鉴定证明; (二)单项或批量金额超过上述规定标准的较大存货,应取得专业技术鉴定部门的鉴定报告或者具有法定资质中介机构出具的经济鉴定证明; (三)涉及保险索赔的,应当有保险公司理赔情况说明; (四)企业内部关于存货报废、毁损、变质情况说明及审批文件; (五)残值情况说明; (六)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责任赔偿说明和内部核批文件 问题12 车船税的会计分录怎么做 解答: 借: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车船使用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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