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水大户超计划用水将加价 超量用水最贵13元/吨
本报讯(记者张文单)记者昨日从市海洋农渔和水务局获悉,我市“单位用水户计划用水”制度今年迈入第4个年头之际,“对超出计划的水量加价征收水费”规定将正式执行,这意味着超计划用水大户最高面临13元/吨的水价。
根据国家节能减排政策及《珠海市供水用水条例》的精神,我市从2009年起实施“计划用水”制度。本月26日,市海洋农渔和水务局公布了《2012年单位用水户用水计划》(以下简称《计划》),《计划》主要涵盖年用水量在3万立方米以上的单位用户。该局水保和供水科负责人向本报记者表示,全市共有这样规模的单位用水大户700多户。
该负责人表示,“计划用水”制度实施3年来,绝大多数上述单位可将用水量控制在计划内,而超计划用水单位则会收到市海洋农渔和水务局的通知。然而从今年起,超计划用水单位还将被“加价征收超量部分的水费”。加价标准为:超出用水计划50%以内的按照1.5倍标准水价征收水费,超出用水计划50%以上的按照2倍标准水价征收水费。
记者从水务集团获悉,目前我市单位用水户的水价共分4类:工业行业1.65元/立方米,行政事业机关2.30元/立方米,经营服务行业2.50元/立方米,特种行业6.50元/立方米。若特种行业单位超计划用水且超计划50%以上,则超量部分将按13元/立方米收取。
市海洋农渔和水务局表示,单位用水户对上述《计划》有调整需求的,可持有效证明文件和相关资料到该局水保和供水科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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