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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土占卜资料不能证明《易》为卜筮之书

 xsy1 2012-04-28

出土占卜资料不能证明《易》为卜筮之书

 

人们为了说明《易》为卜筮之书,往往以出土甲骨、金文中的占卜资料来加以证明,这是有失偏颇的。因为《易》有象、数、义、理、占,这是公认的客观事实,出土甲骨、金文中的占卜资料只能证明《易》有占筮功能,以及它曾被用于占筮,而不能证明《易》为卜筮之书。这和用文献资料证明《易》为卜筮之书的道理是一样的。不仅如此,古人还曾设官专司其职(见《周礼·春官宗伯》等),所谓“三人占,则从两人之言”、“初筮告,再三渎,渎则不告。”都说明古人卜筮不过是为了稽疑,所谓“稽疑”即参考也,即有了疑难问题才进行占筮。正因为这种用《易》的方法不正确,后世与占卜有关的政府机构和官职逐步取消,龟骨之占也彻底淘汰,《易》筮则流入民间和后来出现的四柱算命术等一并被视为命理学在民间流行。

实际上这两种用《易》方法一直沿用至今,专家学者们一般注重其思想内容和思维方式,主要是其哲学思想和管理思想的研究,而对各种筮法则不屑一顾,甚至口口声声说《易》为卜筮之书的专家学者大多数也不研究易学筮法(按理说既然《易》是卜筮之书,那么只有从筮法的角度进行研究才是正途,才能了解其真谛,为什么对易学筮法又置之不理呢?)。而在民间则注重各种筮法的研究和运用,显然是受“《易》为卜筮之书”的长期误导,已形成一种民俗文化而无法抹去。

所以,从筮法的角度来说,说《易》为卜筮之书实不为过。但从内容和实质上说,《易》不能视为卜筮之书,定“《易》为卜筮之书”是以偏概全。

有人认为《易经》卦爻辞语句不连贯,是由占卜之辞汇编而成,这也是《易》为卜筮之书的又一证据。尽管还没有发现实证,我们姑且认为它有大量占卜之辞,但也不足以证明《易》为卜筮之书。因为语言是发展的,一个时期的语言有一个时代的特色,在那个卜筮盛行的时代,一部说理之书运用了一些占卜之辞是很正常的。至于六十四卦中涉及的历史史实,更不能证明《易》为卜筮之书,这就象后世诗词用典一样,不过为了增加文采和感染力,一部说理之书用一二个事实说话不是更有力吗?

判断《易经》性质的唯一标准是它的内容,那么它的内容是什么呢?是六十四卦符号、卦爻辞和《易传》,其中卦爻辞和《易传》是对《易》卦符号的解释,正是从这个角度说,有人认为《周易》是一部辞书实不为过。因为《易经》中有两个系统,一个是《易》卦符号系统,一个是汉字系统,汉字是对《易》卦符号的解释。这就象今天的产品说明书一样,说明书是为了说明产品的,不能说产品是一套,说明书是一套,产品是电脑,说明书再讲飞机。类似产品的《易经》(实际上已包括卦爻辞)是卜筮之书,类似说明书的《易传》是哲学著作,这是说不过去的。

《汉书·艺文志》指出:“《易》道深矣,人更三圣,世历三古。”认为伏羲创立八卦、六十四卦,文王作卦爻辞,孔子作传,大体可信。我们从甲骨文可以看出殷商时期汉字已比较成熟,文王为之系辞方成可能,孔子之时由于汉字的普遍使用,易卦符号系统虽不被重视,但仍在部分知识分子中传承,孔子方可为之作传加以解说,从而使之得以保存下来。

人们从筮法的角度研究《周易》本无可厚非,因为人们学习研究问题总是习惯学习未知的知识、研究问题的难点,而易学筮法比较复杂,把注意力集中到筮法的学习和研究上是很自然的事,但这只是《周易》的内容之一,实质上这仅仅是用《易》的方法之一,而不是它的全部,因而不能决定《易经》的性质。它的全部内容是易卦符号、卦爻辞和《易传》,用朱熹的话说三者皆解当初之义,即解释这个符号系统最初的意义。那么它的最初意义是什么呢?《易传》中作了详细的说明。概而论之,说明八卦、六十四卦的创立,《易经》的形成;论述《易》道广大,“《易》与天地准,故能弥纶天地之道。”天地自然、社会人伦无所不包;介绍八卦的象征意义;六十四卦卦序排列之理;阐述六十四卦间的辩证关系;并对卦爻象作出解释。这能说《易》为卜筮之书吗?

诚然,孔子也选择并介绍了“大衍筮法”,认为“蓍之德圆而神。”这不过是说明了当时人们普遍用《易》占筮的客观事实,并不能说明《易经》的性质,即使从占筮的角度来说也不能证明《易》为卜筮之书,因为占筮还不是为了求卦,只有求得本卦、变卦才能进行预测,而卦是什么?它是一种具有文字功能的符号系统嘛,八卦主要表义,六十四卦主要说理的。直接用某卦说理和用筮法求得某卦说理,是两种不同的用《易》方法。后者机械,易于掌握,但不科学、不正确;前者灵活,需熟悉《易》理,难度大,但科学、正确。

孔子是系统整理中国传统文化的第一人,对《周易》的认识和研究全面而又深刻。在介绍《周易》内容的同时,也介绍了占筮的方法,日常生活中也曾进行占筮的实践,但并不重视,更不以占筮的结果作为行动的依据。用他自己的话说“《易》,我后其祝卜矣!我观其德义耳也。”据帛易《要》篇记载,他在读《易》至《损》、《益》两卦时深有感慨地说:“《损》、《益》之道,足以观天地之变,而君者之事已,是以察于损益之变者,不可动以憂憙,故明君不时不宿,不日不月,不卜不筮,而知吉凶,顺於天地之心也,此胃(谓)易道。”在《十翼》中解释任一卦都是直接阐述卦理,与卜筮毫不相涉。在日常生活中也是直接引用卦理说明问题,如他在《论语·子路篇》中对“南人有言‘人而无恒,不可以做巫医’”十分赞同,大加感叹说“善夫!”并引《恒》卦九三爻辞“不恒其德,或承之羞。”说明之。据《易纬·乾坤凿度》记载,孔子“偶筮其命,得《旅》,请益於商瞿氏,曰:子有圣智而无位。孔子泣而曰:天也、命也,凤鸟不来,河无图至,呜呼,天之命也。”孔子传《易》于商瞿,现在反而“请益於商瞿”,如果此事属实,说明孔子可能根本不研究筮法,只是选择一种学术价值较高的“大衍筮法”在十翼中予以介绍,这正说明孔子实事求是的态度。而商瞿回答说:“子有圣智而无位。”若从筮法的角度来说,这与《旅》卦毫不相干,历来没有个合理的解释。实际上商瞿是用《易》理的时位观结合孔子当时的处境解说的,和他的老师孔子用《易》的方法是一样的。而孔子因为深有同感才十分伤感。师生本是一脉相承。孔子平时读《易》、讲《易》、研讨《易》的过程中特别强调“不占而已。”后来荀子又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指出:“善为《易》者不占”。这句话反过来就是说不熟悉、不善于用《易》者才去占筮。可见《易》非卜筮之书。

总之,在讨论《周易》性质时,我们必须对其背景有个基本认识,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周易》中有两个符号系统:一个是易卦符号系统,一个是汉字系统。其中汉字是对易卦符号系统的解释,因此,汉字所叙述的内容就是这个符号系统要说明的问题,换言之,汉字论述的思想就是这个符号系统原本所包含的思想。

2、孔子自称“述而不作,信而好古”要具体分析,我们不能简单从字面上认为孔子没有任何创作,实际上他的“作”就在“述”中,如《论语》和《春秋》便是他的创作。但对于象《周易》这样一部著作主要还是“述”,因为它是解释和说明这个符号系统的。这就象讲解和学习一种语言文字,必须符合该种语言文字的语法、语音以及它的书写方法。这种“作”只能是说明,不能漫无边际的任意发挥。换句话说,必然是这语言文字所固有的内在规律和思维方式,解说易卦符号系统亦然。

3、从现有资料看,甲骨文是最早的汉字,虽然有陶文之说,但数量极其有限,还不能真正发挥文字功能。目前看来殷商以前,至少夏朝还没有文字。所以夏以前的历史实际上是追记的,主要靠口耳相传。易卦符号便是口述历史时期应用的一个符号系统。王兴业先生根据辑佚资料整理的古易系统大体可信。到西周因为汉字已比较成熟,所以文王才有可能为之系辞,并对卦序进行了调整,这便是现今流传的《周易》。

4、从青铜器的制作和有关黄帝时众多发明的传说看,我们不可低估先民智慧和上古科技文化的发展水平。只是没有文字记录,我们只能根据传说和考古资料进行探究,传说伏羲发明八卦符号系统大体可信,人物、时间没有办法考究得那么明确。易卦符号系统实际上是具有文字功能的符号系统,它源于数,是华夏先民智慧的结晶,且一开始就具有管理功能。

5、从现有几种传本看,除卦序不同,文字都大同小异,有的可视为错别字,行家叫通假,也有整句、整段错乱的,专家认为是错简,这正是口传历史,汉字使用还不普遍、不规范,书写材料的落后,抄录者文化素质不等以及传承过程中不断修改等种种原因造成的。

只要我们充分考虑《易经》产生这一背景和《周易》的全部内容,对于今本《周易》乃至整个《易》系统的性质也就不言自明了。

学术探索错了就要改正,纠正错误是正常现象。从某种意义上说,科学就是在不断地修正错误中前进(如以前不是有人说孔子没有读过《易经》吗?今天可能再也不会有人这么说了)。但时至今日本人仍认为我的看法没有错,要修正的是“《易》为卜筮之书”。

 

宣守有2012-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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