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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物发行师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实施指导意见

 出版教育 2012-04-30
出版物发行师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实施指导意见
来源:【信息中心】 浏览数:【882】 发布日期:【2011-05-11】 选择字号:
为落实总署办公厅《关于开展出版物发行师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新出厅【2009】492号)文件精神,规范出版物发行师职业技能鉴定(以下简称“发行师鉴定”)工作,确保全国各地发行师职业鉴定的顺利实施,新闻出版总署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鉴定指导中心”)在总结2009年发行师鉴定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经过研究论证和征求意见,对发行师鉴定工作的实施,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第一条 发行师鉴定的实施依据为《新闻出版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制度汇编》。
第二条 发行师鉴定的流程按照《新闻出版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程序》实施。
第三条 发行师鉴定的内容依据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的《国家职业标准.出版物发行员》.《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培训指导.发行师》。
第四条 发行师鉴定的主体
(一) 新闻出版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以下简称鉴定站)负责发行师的鉴定工作。
(二) 鉴定站应建立发行师鉴定专家库,用于遴选论文指导老师、评阅专家、答辩委员会成员、以及操作技能考核试卷的出题老师等。进入专家库的成员要具备相关专业技术高级职称任职资格,或者取得出版物发行员高级考评员任职资格;可以从发行企业骨干和院校教授中挑选。(相关专业技术高级职称指:编审、副编审、高级会计师、高级记者、主任编辑主任记者、发行行业高级经济师、发行主页教授、副教授、研究员、副研究员、高级讲师)
(三) 鉴定站应对发行师鉴定的培训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 发行师鉴定的方式
(一) 发行师鉴定分为理论知识鉴定和操作技能鉴定,其中,操作技能鉴定分为操作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两种形式。两种形式的考核均按百分计算,60分及格;操作技能考核占操作技能鉴定总成绩的60%,综合评审占40%。
(二) 理论知识鉴定按照《新闻出版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理论知识考试和评分办法》实施。
(三) 操作技能考核按照《新闻出版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理论知识考试和评分办法》实施,采用闭卷笔试的方式,时间为120分钟,题型为案例分析和方案设计(策划)各一题,每题50分。每批次考核由鉴定站报三套试题(附答案要点)至鉴定指导中心,由鉴定指导中心抽选一套作为考试用卷。
(四) 综合评审按照《新闻出版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综合评审办法》实施,采用论文评阅和论文答辩相结合的形式,论文评阅和论文答辩各占50分。
第六条 发行师鉴定前的组织准备
(一) 结合本地区情况,可设立发行师鉴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可由本地区的新闻出版局、鉴定站、发行企业等机构的领导和相关部门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鉴定实施的组织协调。
(二) 从具有出版物发行员高级考评员资格的人员中,挑选具有考评经验的人员组建考评队伍。注意兼顾行政管理部门、鉴定机构、用人单位和行业内其他企业等方面的人员。
(三) 选定综合评审的论文指导老师和评阅专家,设立5名以上人员组成的论文答辩委员会。论文答辩委员会设主任一名,根据论文的数量可以划分若干答辩小组,指定组长。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情况报鉴定指导中心备案。委员会成员要求具备相关专业技术高级职称任职资格,或者取得出版物发行员高级考评员任职资格。
第七条 发行师鉴定前的技术准备
(一) 结合本地区情况,制订发行师鉴定实施方案。包括:工作步骤、工作内容、工作要求、时间安排、人员安排、场地设备条件等内容。
(二) 考评员集训,时间约为1天。主要学习考评员职责、考评方法与评分办法,特别是对操作技能考核的评阅。有条件的地区可以组织模拟评阅,以提高考评质量。
(三) 组织专家完成操作技能考核试题的命题。
(四) 论文的撰写与指导。
1、鉴定站应提前一个月发布鉴定公告,公布综合评审和论文写作要求。
2、鉴定站在受理报名时应确定论文写作的指导老师及论文题目。
3、鉴定站应做出论文撰写的过程、时间和要求等具体安排。
4、指导老师根据鉴定站的统一安排,按照论文的评审标准对论文进行指导。
5、论文定稿的格式应符合规定的要求。(参见《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培训指导.发行师》中的论文格式要求、提交要求和论文样式模板)
第八条 发行师鉴定的组织实施按理论知识鉴定、操作技能考核和综合评审三部分进行。
第九条 发行师鉴定的综合评审程序
(一) 提交论文。
1.考生于鉴定前一周按要求向鉴定站提交纸质及电子版论文,同时签署“论文不抄袭承诺书”。
2.鉴定站按照论文答辩委员会的分组情况整理论文。
(二) 论文评阅。
1.鉴定站组织评阅专家对论文进行评阅,评阅后填写《出版物发行师职业技能鉴定综合评审评分表》中论文写作评审部分的各项实际得分与总评分值。
2.答辩委员会(或答辩小组)根据评阅结果确定具有答辩资格的论文。
(三) 论文答辩。
1.鉴定站通知具有答辩资格的考生答辩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2.答辩委员会(或答辩小组)根据考生的论文内容事先准备2—3个答辩问题。
3.论文答辩由主任(或组长)主持,设记录员1名,负责答辩记录,表格收发、成绩汇总和资料保管等。
4.鉴定站按程序组织答辩。
(1)宣布答辩委员会及考生的名单,如分组答辩则同时宣布答辩小组及考生的分组名单。
(2)考生抽签决定答辩的顺序。
(3)考生按顺序依次进行答辩,其他考生在指定位置等候。
5.每名考生答辩结束离开后,答辩委员会及时填写《出版物发行员职业技能鉴定综合评审评分表》中论文答辩评审部分的各项实际得分与总评分值,并将评分表交给记录员。
6.记录员将各答辩委员会的论文答辩总评分值汇入《出版物发行员职业技能鉴定综合评审成绩统计表》。
(四) 综合评审成绩汇总。
记录员填写《出版物发行员职业技能鉴定综合评审成绩统计表》中各项评审成绩分值,计算平均分数、论文评审总成绩,并签字确认。论文答辩委员会审核后签署意见,答辩委员会主任签字认可。
第十条  鉴定站规定时间组织阅卷评分、汇总成绩,向鉴定指导中心报送鉴定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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