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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车不能私用

 泉源阁 2012-05-01

           

“要对公车私用行为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处理一起,重拳出击、多措并举,切实管住、管好公务用车。”近日在陕西西安召开的全国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会议上,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中央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尚晓汀作出上述表示。

如果这次重拳出击是真的,那么就会出现以下几种情况:

一、领导们家里的生活不方便了。有关专家调研过公车使用有“三个三分之一”的说法:公务用车三分之一、领导私事用车三分之一、领导部下及司机私事用车三分之一。按照现行的公车配置实际情况,副处级及部分单位的科级干部以上都配置有公车的话,如果公车不能私用,这些家庭的日常生活就会受到很大影响,特别是上学上班的孩子和家属没人接送。其实,公车私用最泛滥的莫过于接送孩子上学,如果能对学校门前的公车“零容忍”,就能遏制住私用情况的很大一部分。

二、领导家的私车就断粮了。领导们只要有专车其费用就是百分百报销,无论是油费还是修车等相关费用就会“公私合营”,不是自家车与之合营,就是朋友亲戚家的私家车与之合营。总之,一般情况下,领导的车都是一拖N的费用。常言说:“一人当官,鸡狗升天”换句话也可以这样讲:“一辆公车,费用共享”。

三、外出旅游度假受限制了。用公车私人外出旅游、探亲访友、度假等,已成为节假日旅游点和道路上的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是开私家车车主最为“羡慕妒忌恨”的事情。

公车私用的泛滥和有恃无恐,其根本原因还是政府处罚不力。如果我们能借鉴国外的经验,或许还会起到事倍功半的效果。

比如19958月,时任意大利锡耶纳省省长的布赞卡用公车送妻子旅游,还是自己支付汽油费,但法庭以“侵吞公款”罪判处布赞卡六个月徒刑。同样,在国外一些国家领导人休假时,绝不敢公车私用,因为这是严重违法的。

20097月,时任德国卫生部长乌拉?施密特的公务车失窃,这本来算不上多大的新闻,但媒体揭发施密特座驾失窃的地点是在西班牙度假地,她公车私用的行为也由此曝光。

事情曝光后,引起德国朝野轩然大波。各界纷纷用“丑闻”两字定性此事件,要求乌拉?施密特解释她为何公车私用,浪费纳税人的钱。

国外公务员被发现公车私用,不仅要面临巨额罚款、丢官去职,甚至会有牢狱之灾,因此少有人会冒着风险去贪这种小便宜。

而在国内,即使媒体曝光了一些人的公车私用行为,当事人所受处罚也多是口头批评、诫勉谈话、责令写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连个处分都不用背,补交油费已经算是从重处罚了。如此轻描淡写的处罚,如何能让当事人认识到公车私用问题的严重性,避免今后再犯同样错误呢?

总之,对于打击公车私用应与贪污腐败一样要上升到法律层面。因为,公车私用现象实质上是公共权力的滥用,是利用职权牟取个人私利,与贪污受贿、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没有质的区别。加大对公车私用的刑事处罚力度,才能真正做到“零容忍”。否则,任何美丽的词汇和口号都是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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