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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关于现代远程教育立法的几点思考》笔记

 _巴黎左岸 2012-05-01

《成人教育》20123期《关于现代远程教育立法的几点思考》作者张建飞,郑绍红,俞丹。

   该文关键词:现代远程教育; 立法; 理论架构; 实践策略。主要内容:现代远程教育立法的紧迫性。现代远程教育立法的实践策略,造成我国现代远程教育立法缺失现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作者着重分析其中两个,即理论研究对于实践的支持力度不够和现代远程教育立法的现实困境难以突破。现代远程教育立法的主要内容,作者认为,现代远程教育立法在内容上至少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基本内容,即现代远程教育立法的宗旨现代远程教育立法的基本原则现代远程教育的相关法律规定。一、代远程教育的法律地位 现代远程教育应与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义务教育居于同等地位 二、 现代远程教育机构的设置。主要确定现代远程教育机构的设立条件准入门槛,建议根据不同的教育培训范围确定不同的准入门槛和条件,明确现代远程教育机构的内部组织机构相关人员的资质要求,这是现代远程教育教学质量的基本保障三、现代远程教育的课程建设和评审制度,应当建立适合现代远程教育的课程建设和评审制度,通过制度保障远程教育的教学质量,课程建设可以借鉴德国的课程独立评审制度,未通过课程评审的课程不能运用于相关教育机构四、远程教育的学分积累和转换制度,建立学分的纵向连接和横向沟通机制,真正体现远程教育的灵活性,增强学生的自主选择权,建议由国家教育部构建相对统一的学分银行,对现代远程教育学分实行统一管理五、现代远程教育的经费保障制度,现代远程教育本身承载着一定的社会责任,对弱势群体的倾斜保护和经费支持体现了它的社会效益,所以现代远程教育的发展不能完全走市场化的道路,必须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中寻求平衡完全的自负盈亏可能损伤现代远程教育从事社会公益的积极性。

     以上是该文的主要内容。在现代远程教育迅猛发展的同时,与之配套的

法律规制的缺失越来越成为制约现代远程教育发展的瓶颈,亟待解决。目前,我国现代远程教育主要是依据教育部制定的一些规章制度加以指导,此类规章多以行政文件的形式出现。而且不够全面,行政文件本身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在有关行业规则及远程教育者权益的保障方面应有法可依,所以在大力远程教育时应有先见性的法律做后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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