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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炳森:高雅艺术与大众效应的背谬

 昵称7745844 2012-05-02

刘炳森:高雅艺术与大众效应的背谬

2011年08月08日
2005年的中国书坛,有两个人物无论如何都是绕不过去的:一是启功先生的仙逝,二是刘炳森先生的病逝。这两位人物的去世,不仅导致了书坛资源的严重流失,而且引来了社会的广泛争议。
对于一名作古的人物,我不能对其评价过多,因为对作古之人评价过多,难免有非议和投机之嫌。但是,作为一名评论家,我又不得不面对自己的良知。
当然,关于启功先生的争议明显要小得多,因为大家对启老评价的共识要大于分歧,而对刘炳森先生则是分歧大于共识。刘炳森先生病逝引起书坛震荡的原因就是导致书协换届的骤然变化,因为若刘炳森先生在世,无论如何,书协主席都非他莫属。然而,刘炳森先生的去世给书协换届罩上了层层迷雾,传言纷飞,版本众多。
关于刘炳森先生的讨论,一度成为敏感话题,甚至在网络上都是个敏感话题,就更别说平面媒体了,无论是在刘炳森在世时还是去世后,几乎都没有人敢公开地在平面媒体批评其书法艺术(而只能私下里讨论),而唯一打破这个沉默的,仍然是上海的《书法》杂志。就在刘炳森先生去世后不久,上海的《书法》杂志就陆续做了一些刘炳森的专题,这个专题在形式上其实与其他媒体的刘炳森专题并无本质区别,但是在内容和品质上却大异其趣,那就是,上海的《书法》杂志敢于挑起学术批评的大旗,能够在尊重客观事实、不搞人身攻击的前提下,对刘炳森先生的书法艺术进行客观、公正的审视和批评。我认为这种艺术、学术的批评在任何时代任何地方任何领域都是值得提倡的。
苏东坡说,论书须兼论其人生平,而生平主要又是指一个书法家的文化人格。
关于刘炳森先生的为人,由于我与之并无直接交往,所以不便评价。但从另一些人的反映中大致可知,刘炳森先生为人低调、谦和、诚恳,不摆架子,而且具有忘我的工作精神。中国的不少高级别官员,均是如此。我想,任何与刘炳森先生有过直接接触的人恐怕更为了解其人格。但是有一点我不得不提及,刘炳森先生在与张飙先生共事时,其对“流行书风”、“丑书”及其代表性书家的非理性批判乃至打压,无论从艺术、学术角度还是从书协领导这个角度都是值得商榷的。如果说“流行书风”本身是好的,那么去打压它就是一种违背艺术、违背学术的行为;如果说“流行书风”本身是不好的,那么也应该从学术角度去批判它,而不是通过权力斗争去压制它。
关于其书法,刘炳森先生的书法造诣主要表现在隶书上,当然在其他书体上比如楷书上也有较多造诣。从隶书的发展分期来讲,东汉既是隶书的中兴时期,又是隶书的高峰时期,东汉之后一直到清代中期以前,中国的隶书发展水平均基本处于平稳状态,甚至有倒退的迹象,直到清代碑学的复兴,才使得隶书水平取得了根本性的突破。我们可以发现,清代隶书大家几乎都是碑学大师,如伊秉绶、陈鸿寿、何绍基、黄易、邓石如、赵之谦等等。而清代以后直至今天,虽然碑学一直在倡导,而且随着考古学的发展及地下文物的出土,民间简牍帛书成为当代书法创作的又一种新的审美取向,而且也确实出现了不少简帛书法家。但是,在隶书创作的总体水平上,我以为,当代隶书并没有突破清代。虽然当代隶书家举不胜数,但是要论开宗立派,这几乎是不存在的。书法界向以“炳森隶”来概称刘炳森的隶书,其实,“炳森隶”恰恰不是对他的一种尊敬,而是另一种批判。因为,刘炳森隶书既没有在传统技法上有任何深入,也没有在审美取向上有什么突破和创造性开拓,刘炳森的隶书中,既没有对汉隶诸碑的融会贯通,也没有体现出其对简牍帛书乃至甲骨金石的融摄。清末的隶书是奠基于清末金石学的成就基础之上的,而今日之隶书创造是奠基于对现代考古学尤其是对甲骨、简牍的大量汲取和融会基础之上的。而刘炳森作为一代书家,既没有对清代金石之学的创造性继承,也没有对现代考古学成就的观照与审视。所以,他的隶书创作,文化含量显然是缺乏的。
若抛开隶书发展史,单从横向上说,刘炳森的隶书或可自成一体,但仅仅是自成一体而非自成一家。称“炳森隶”未尝不可,但要论其艺术格调与审美情趣,我以为总体是不高的,或者说其艺术格调是有待进一步提升的。但遗憾的是,刘炳森先生并没有等到这一时刻就已驾鹤西去,给书坛留下诸多遗憾。从纵向上看,即把刘炳森先生的隶书艺术放到整个中国隶书史来说,则更不足观,就即便是马一浮、商承祚这样不以书法名世而以学术名世的学术大家的隶书艺术,也远胜于“炳森隶”(甚至根本就不在一个档次上),更惶论其超越清人水准了。所以,任何人为地拔高刘炳森先生的书法水平或历史地位的做法,都是有违历史的,既不符合历史事实,甚至也是对刘炳森先生的一种不尊重。
然而,有一个奇怪的现象就是,为什么刘炳森先生这种状如算子、呆板平正、格调庸俗的隶书却能赢得大众的喜爱,而且市场价格居高不下(现在其书法价格已明显下降)?这个问题我在前面一系列文章中已经详细阐述过,不再赘述。但我要补充一点的是,刘炳森先生的隶书之所以能赢得大众的喜爱,还有以下几点原因:一是其隶书笔画简单、变化较少,方便易学;二是其隶书表面看起来美观大方,适合做“实用书法”,大众容易接受,所以大家喜欢;三是其身居高位,社会地位、个人影响深远,名望较高,仅凭其中国文联副主席、中国宗教协会副会长、中国书协副主席的三个身份,可以说既富且贵,再加上又是社会名流,京城贵胄,足以令无数书画界人士望其项背。此三点,自然可使其市场价格居高不下,这也是中国社会的独特之处。
另外,中国虽然喜欢书法的人较多,但真正懂书法的却并不多,连一些自称为书家者都离书法之道甚远,就更别提普通大众了。曾有观察人士称,我朝善书者,一二人而已。我以为确为的论!但此处所指之“一二人”,显然非刘炳森也。所以,刘炳森的走红,并不是个案,当然亦非偶然,而是必然中的必然。
其实,作为一个当下较有影响力的书法家,刘炳森先生何尝不知道自己的艺术水准,又何尝不想提高自己的艺术水准?但是,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刘炳森先生或许也时常会陷入一个深刻的悖论与困惑之中:一方面,不断提高自己的书艺水平、不断变换自己的书法风格,这是作为一个艺术家最起码的要求;然而,另一方面,作为一个已经获得公众认可的重量级书法人物,他也深知道,他的“炳森隶”已经定型,已经获得公众认可,不可能而且也不应当再轻易变换面貌,如果他再提升、再变化自己的艺术风格,那么公众和市场就可能会不认可,甚至直接影响到其作品的市场价格。所以,深知这一奥妙的刘炳森先生,宁可牺牲艺术性这个代价,也不愿轻易改换其状如算子的风格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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