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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乱读金庸群侠(郭靖、韦小宝、令狐冲、萧峰、石破天)

 闪闪星1978 2012-05-02

 

到处都是尸体,襄阳城的每一寸地面都被鲜血所覆盖,直如地狱般恐怖。近两年来,我一直在做这个梦,鲜红色的梦。我知道,这一切并未发生,但是,如果把这十几年蒙古兵和我方军民所流的血全放在一起,襄阳恐怕要真的变成红色。我很想知道,这些年来,我杀了多少蒙古兵,他们流的血能染红多大一块地方?

我厌倦了杀戮,不想再撑下去,桃花岛上是我梦中的仙境。我也是个凡人,我不愿意把两代人的性命都放在战场上,郭家的火种如自我而绝,郭靖他日九泉之下愧对祖先。可是,我不得不继续下去,因为两个字——“大侠”,普天之下,无论是朝廷、百姓还是武林人物,都毫不吝啬的把这两个字送了给我。 

我很惭愧,我一直都不认为自己是大侠,我只是个好人,我不做坏事,也看不得人家做坏事。这世上活着的人里都没有大侠,跟命丧襄阳的军民比起来,他们都算不得什么,当我站在城头极目远望的时候,我脚下有千万大侠的英魂,他们向我说着同一句话——“坚持下去”。我愧对他们,他们付出了自己的一切,而大侠的荣誉却为我一人所得。

有时候我很困惑,天下有本事的人多的是,怎么襄阳守这么多年还是我郭靖在主持大局。其他的人在哪里?杨过、小龙女在哪里?岳父、老顽童在哪里?饱学的鸿儒在哪里?决胜千里的将军在哪里?没有,都没有,我无权责怪他人,我之所以留在这里,是因为自己愿意,也可以说是迫不得已,迫于名气,迫于仁慈,迫于心中的道德观念。

郭靖会老,黄蓉也会老,所有人都会老,只是忽必烈再老也比我们年轻,照现在这个情形下去,襄阳始终要破的。我在盼望身边的人退出,只要任何人跟我说他要走,我决不会发火,很可惜,没有人这么做,我不知道该高兴还是该悲伤。

城终于要破了,蒙古大军已成合围之势,城中粮草早已用完,与其饿死,不如乘有力气的时候再死拼一场。我下了这辈子最后一次军令,不讲战术,不讲策略,只有一个字——“杀”!蓉儿、破虏跟我在一起,芙儿陪着齐儿冲到了另一边,女儿是人家的,由得她两个好了。

无边的血光弥漫了我的双眼,破虏死了,蓉儿也近于弥留,她的最后一句话是,“真后悔认识你这个傻瓜”,我笑了,还是自己老婆了解我,有人说我是大智若愚,其实我一直很傻,从来没有聪明过。我坐了下来,紧紧搂着蓉儿尚温的身体,一杠长枪自后刺来,将我和蓉儿的心串在了一起。

朦胧中,我仿佛看见天空中有人在写“大侠”两个字,用的不是墨,而是血,我和我家人的血。我终于认同自己是大侠了,因为真正的大侠都是该死的。

尸横遍野的荒原上,忽必烈在我的身躯前深深一礼,他的眼中有泪光,他的鬓角也有了星星的白发。

 

 

 

乱读金庸群侠之韦小宝  2007-06-17 14:45

 

通吃岛方圆不过十里,我住了八年,却没走完一半。不要笑我,因为我是韦小宝,我当过大官,打过皇帝,做过反贼,更重要的是,我有七个老婆。

我现在最想说的一句话就是――“老子不干了”!这句话我说过几次,最终的结果就是带着一家子来了通吃岛,没想到,才住了几年,我又想走了。

除了双儿之外,我希望其余六个老婆都是幻觉,我看时,六女与我同在,我不看她时,六女与风同寂。可希望毕竟只是希望,就如千百年后的男子希望有七个老婆而只有一个一样,我希望只有一个老婆却始终有七个。星期一到六的晚上,总有六个女人在外间猜拳决定一个被绑在床上的男人的归属,我唯一可以做的是祈祷建宁公主不要胜出,身子骨老了,经不起她火烧滕甲兵。只有双儿体贴我,她从不参加猜拳,在我那张可以申报吉尼斯世界记录的大床上,她总是睡在最贴近外沿的地方。

有一本书很好听,对不起,我看不懂,只能让人家读给我听。书里有一回叫“四女同舟何所望”,我花了三年时间接了一句“七女同床惨兮兮”。书里那小子运气好,四个女子里有一个出了国、一个发了疯,剩下来两个也是水火不容,注定只能有一个老婆。

有时候我觉得整个上半辈子简直就是个魔术,热闹一场,辉煌一场,轰轰烈烈,叫叫跳跳,经历了无数次尘埃与云端之间的起伏,最后发现一切都不过只是梦。我还是二十年前那个油腔滑调的小痞子,只是很边多了许多本不应属于我的东西。我不要锦衣玉食,不要妻妾成群,不要儿孙满堂,不要高官厚禄,也不要长命百岁。我只是个没文化的小流氓,我的最大乐趣就是在挨了老娘一顿痛打之后到丽春院的厨房了偷吃千层糕,然后再出门晒太阳,然后慢慢的长大,然后用老娘给的钱买个老婆。不想了,没有那么多然后。

在我每次说“老子不干了”的时候,总有一个声音远远的传来,那是同样一句话“老子不干了”,皇帝的声音,是小玄子,只有唯一的朋友才听得到你说的话,不管相距万里。每当这个时候,我才会觉得现在的自己很幸福,毕竟我没有三宫六院七十二妃,没有文武百官三呼万岁,没有千千万万的烦心事。昨晚我做了个梦,梦见自己坐在丽春院的门口晒太阳,远远走来个流浪汉跟我打招呼,居然便是皇帝。早上起来我笑了,小玄子,我忘不了你,相信你也忘不了我。

几百年后,我的魂魄偶然知道自己的事被人写进了书,很多人都在挖掘我那段传奇日子的深刻意义。惶恐之极,我韦小宝算什么,充其量不过给那些西装革履的男人们一个三妻四妾的梦而已。

 

 

 

乱读金庸群侠之令狐冲  2007-06-27 23:11

 

我无法想象没有酒的日子会是怎样,我的一生都与酒紧紧相连。

很小的时候,我就会在师父的房间里偷酒喝,被师父见到了当然少不了一顿打,师娘则总是从我够不着的地方倒一小杯好酒给我,然后笑咪咪的说:“冲儿,试下酒的味道是可以的。不过,你年纪还小,以后可不能偷酒喝了,酒喝上瘾可不是好事。”师娘的话不幸言中,我喝到了一杯就想喝一壶,喝完了一壶又想喝一坛,最后,柜子顶上那几坛好酒都被我偷着喝了。当然,我没那么高,是搭着人梯上去的,为我垫脚的有六猴儿、梁发、高根明,小师妹那时还不会说话,鼓着大眼睛躺在床上看着我们几个,一个劲的笑。偷酒的直接后果就是被师父打,随着我慢慢长大,师父也打得越来越重。我不怪他,我也知道多喝酒不好,将来会练不好武功,当不成大侠,可我不在乎,什么我都无所谓,只要每天都有酒喝,都能见到小师妹如花的笑颜就足够了。每次被师父责罚面壁的时候,师娘总会在厨子送的饭里埋上个鸡腿,师弟师妹们也乘师父不注意送酒给我。我从来没有想到,这些关心我,爱着我和我爱着的人,在接下来的日子里会一个个的离开我,走得那样匆忙,仿佛对过去没有丝毫的眷念。

许多人说小师妹是我命中的魔星,其实不然,酒才是。如果没有酒,我就不会与田伯光称兄道弟;如果没有酒,我就不会在绿竹翁那里呆那么久,也不会认识盈盈;如果没有酒,我就不会把蓝凤凰称做妹子,不会在五霸岗上当着师父的面与三教九流之士豪情对饮;如果没有酒,我就不会冲动到跟向问天一起并肩与正道人士作战,不会随他一起去救任我行。很多事情我都不想做,可几壶酒下去,一种叫做所谓豪气的东西冲上来,就莫名其妙的做了。每个人都要为自己所做的事负责任,我也不例外。于是,杂乱内力在体内交攻,名声败坏,被逐出师门,被小师妹怀疑,一切不幸的事情都在我头上降临。

还算好,我认识了盈盈,她一直陪着我,愿意为我付出一切。当她哭着对我说:“你一天比一天瘦,我也不想活了”的时候,我已经被她打动了,阻碍我与她感情的只剩下我心底对小师妹的那个美丽的肥皂泡。再美丽的肥皂泡都是要破灭的,慈祥的师父居然是个处心积虑的小人,小师妹也最终嫁给了林平之。其实,回头想想,上天还是很公平的,我得不到小师妹却有了盈盈,学不到华山的武功却学全了五岳最精深的剑法和纵横天下的独孤九剑,身手了真气乱冲和梅庄黑狱的痛苦却学会了吸星大法,经历了好与坏的艰难抉择却学会了易筋经,我该满足了。大吵大闹了一番的令狐冲,其实没有任何的野心,我累了,很想休息。

梅庄是个好地方,风景秀丽,与世无争。盈盈很聪明,婚后第一件事就是要我戒酒,没有了酒,令狐冲就不会想起从前的事情,就能安安静静的陪着盈盈过平淡的日子。盈盈很怀疑他父亲的死因,怎么一个武功绝世的人说死就死了?我告诉盈盈,也许在冥冥中有某种原因需要你父亲在“神”的高位上猛的摔下,他自己并没有错,错的是人家把他捧得太高,以至于飘了起来,人的轻功再好,也不能长久飘在天上的,始终会摔下来。道理虽简单,真正明白的却没有几个,因为飘在天上俯视众生的感觉实在太好了.

梅庄最欢迎的客人就是“桃谷六仙”,他们从来不知道争权夺利,活得很开心,真正能做到笑傲江湖。 

 

 

 

乱读金庸群侠之萧峰  2007-08-22 23:26

 

退出江湖十年,没有人知道,雁门关外一个土气的中年汉子居然会是当年的萧峰,我对阿朱的易容术简直钦佩得五体投地。我不承认自己是宋人,也不承认自己是契丹人,因此我住在雁门关口,这个两国交界的地方。十年,我没有出村子一步,除了种田就是喂羊,儿子八岁了,已经会跟着她娘出去牧羊,他不会武功,我不想教他。

前几天村里来了个怪人,穿得花里胡哨,说的话也是莫名其妙,我看他饿得可怜,就招待他吃了顿饭,还打发了几个馒头。他走的时候漏了本书在桌子上,名字叫《天龙八部》。

很奇怪,书里居然说了我的故事,看来那个家伙说他来自“以后的日子”这句话不假。不过,书里写错了几件事,阿朱没有死,我萧峰也没有死,倒是我爹爹一早就在少林跟慕容搏对掌死了,还有,慕容复没有疯,他被我杀了,他父子与我不共戴天,萧峰是个恩怨分明的人。

真好笑书中将我写得那么完美,阿朱看的时候还哭了好几次,看来作者不是一般人,我的故事被他加上几笔后确实更能吸引人。不过,我觉得他不仅仅是为了吸引人而改了我的故事,而是他的那个朝代缺乏英雄,缺乏一种悲剧色彩的英雄,也需要有个完美的英雄倒在“和平”这个可笑的字眼面前。

回头想想,我确实有机会成为书中那个完美的英雄萧峰,而不是现在宋、辽两国都切齿痛恨的人。不过,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也不会选择做英雄,因为我有阿朱。“天上星,亮晶晶,永灿烂,长安宁”,阿朱就是我生命中唯一的星星,有她才有平安喜乐,没有则一切都是空。为了她,为了塞上牛羊的誓约,我必须活下来,不管有多大的压力。

阿朱拿着《天龙八部》对我说:“你后悔吗?你本可以成为千古铭记的英雄。”我笑笑,答道:“不后悔,你看,后人不还是把我写成了英雄。”阿朱刮刮我的鼻子,笑道:“还好说,你这个欺世盗名之徒。不过,如果真要用我的死来成全你的名声,我很愿意。但如果你最终还要死的话,我就绝对不愿意了。”

我揽阿朱入怀,紧紧抱着她,在我心中,为了自己的家人活着和为了国家民族而死去没什么两样,伟大则同样伟大,平凡也同样平凡。

 

 

 

乱读金庸群侠之石破天  2007-09-01 1:24

 

从头到尾,我一直都不知道自己是谁。关于我的称呼,如同走马灯般换得勤快,“狗杂种”、“小花子”、“帮主”、“少爷”、“石中玉”、“石中坚”、“石破天”、“大粽子”、“石郎”、“史亿刀”,似乎身份随着身边人的出现、消失而变换不定。其实,我是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当我出现的时候,他们是谁?是朋友、是敌人、是父母、还是爱人?我只是一张白纸,尽管纸上有这样那样的人添上如此这般的颜色,但白纸的质地永远不会变。

人善人欺天不欺,这句话用在我身上再也合适不过。我不记得仇怨、不记得嫌隙,不记得拳脚相加、不记得恶语相向,更不记得居心叵测。我只记得妈妈教我“不求人”,阿绣教我“且饶人”。于是,本应走火入魔变成了神功初成,本应葬身鱼腹变成了佳人在侧,本应冰火交煎变成了阴阳交汇,本应以身赴险变成了彻悟奇功,本应痛失爱人变成了空中救美。

从熊耳山枯草岭出来再回去,一段奇妙的旅程里,我享过福、吃过苦、历过险,经历了许多许多,重回旧地,能让我最感到庆幸的,不是一身武功、不是几个朋友,也不是那两个似乎是我父母的人,而是阿绣,一个初见面就能用眼光读懂我的姑娘。

其实,如果可以的话,我希望自己仍在山中,终日守着阿黄发呆,从红日初升到炊烟缭绕,从春草碧色到霜雪漫天,然后被一个女人用很凶却又带点怜惜的语气叫回去吃饭,还时不时的挨几下打。我只是个普通的小石头,或者是个愚笨的大粽子,中间没有玉,也破不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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