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计从业资格注册 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下简称“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日内,到工作单位所在地财政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注册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1.身份证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注册登记表》(表3) 4.工作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和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二、会计人员信息变更 持证人员发生姓名、身份证号码、学历或学位、专业技术资格、会计专业技术职务等变更时,到所在地财政部门及时办理变更登记。变更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1.身份证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修改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的还须携带户口簿) 4.《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信息变更表》(表4) 三、会计从业资格省内调转 持证人员在江苏省内发生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的(含在同一财政部门管辖范围内发生工作单位变更的),应当在90日内,到现所在地财政部门办理调入手续。调入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1.身份证 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3.《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调入登记表》(表5) 4.调入后从事会计工作的,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和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5.调入后不从事会计工作的,须提供户籍(居住地或暂住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详情请登陆无锡市会计管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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