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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后”夫妻婚后相互指责致离婚 法官驳回诉请

 学养图书馆 2012-05-14

  内容提要:一对“80夫妻为离婚走上法庭。原告丈夫指责妻子好吃懒做,不尽家庭责任和夫妻义务;被告妻子则称婆家有重男轻女思想,嫌弃女儿并对她挑三拣四。尽管双方都同意离婚,但西青区法院主审法官发现,双方对离婚后带来的严重后果均不能接受,遂建议二人冷静下来考虑问题,一审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天津北方网讯:一对“80夫妻为离婚走上法庭。原告丈夫指责妻子好吃懒做,不尽家庭责任和夫妻义务;被告妻子则称婆家有重男轻女思想,嫌弃女儿并对她挑三拣四。尽管双方都同意离婚,但西青区法院主审法官发现,双方对离婚后带来的严重后果均不能接受,遂建议二人冷静下来考虑问题,一审判决驳回诉讼请求。

  赵亮和沈梅是一对“80夫妻,女儿小晴今年刚满5岁。赵亮诉称,他和沈梅是经人介绍相识,感情基础并不牢固。结婚7年来,沈梅一直赋闲在家,既不出去工作,也没尽到家庭责任和夫妻义务。他认为这样的婚姻已没有任何意义,夫妻感情彻底破裂,因此请求法院准许二人离婚,女儿由男方抚养,女方每月支付抚养费。庭审中,沈梅辩称,赵亮及其家人重男轻女思想很重,嫌弃女儿并对自己挑三拣四,还进行过人格上的侮辱。她同意离婚,但要求女儿由女方抚养,男方须为母女俩解决住房问题。

  法院经审理认为,夫妻关系的存续应以感情为基础,在共同生活中应当相互关爱、彼此扶持、相互信任。虽然原告与被告均承认夫妻间感情有了裂痕,表示可以离婚;但双方在孩子抚养、家庭财产分割及住房等问题上意见分歧较大,双方争夺女儿抚养权,在财产分割上互不让步,说明双方还不能接受离婚后带来的家庭破碎、亲情残缺的后果。

法院认为,《婚姻法》体现出夫妻双方离婚时在处理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问题上应尽量协商解决的原则,因此有必要给原告和被告时间冷静下来考虑问题,等双方心理上有了承受能力,能在互相尊重、互谅互让的基础上协商解决相关问题时再谈及离婚。综上,一审判决,驳回原告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记者解金钊通讯员李坤)

http://www.enorth.com.cn  2012-05-14 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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