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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评选主题及内容

 邹超亚 2012-05-14

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评选主题及内容

 

主题1住房条件改善

  一、住房改善

1.   住房供应体系完善,供应结构合理。

2.   住房保障体系健全,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基本满足低收入家庭住房需要,棚户区、旧住宅区得到有效改善和整治。

3.   住房保障机构健全,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配租、配售制度完善,住房保障管理和服务规范有序。

4.   房地产市场有序、交易规则健全,增量市场、存量市场、租赁市场体系健全,住宅供求总量基本平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

5.   住房二级市场和租赁市场得到有效启动。

6.   商品房空置量处于合理的区间。

7.   住宅建设广泛采用无障碍、节能设计,注重养老设施建设,有效改善残疾人、老年人的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

8.   房屋产权、产籍档案管理科学规范。

9.   房地产交易、产权登记程序合理、服务规范。

10. 市场规则比较健全。

  二、住宅科技

1.   编制完成住宅产业发展规划,积极引进和开发关键技术,促进住宅产业化的发展。

2.   积极推行康居示范工程,引导住宅规划设计质量的提高和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

3.   推广应用先进的结构建造技术,增进居住功能。

4.   积极推广新材料、新产品、新设备,促进住宅整体技术的进步。

5.   注重住宅基础技术和关键技术的研究和技术突破。

6.   在住宅技术标准化工作、实施工业化成套技术方面有杰出贡献。

7.   在住宅部品生产、运行和流通体制方面,努力实现通用化、系列化、标准化,改善部品质量。

主题2:社区建设

1.   新建住宅小区全部实行了物业管理,大多数的旧住宅小区经过整治后实施了物业管理。

2.   社区内生活、文化、卫生、教育等各类设施配套齐全,经常性群众文体活动丰富多彩、健康有益。

3.   社区居民团结互助、文明居住,重视开展社区的公益活动。

4.   社区社会稳定,治安情况良好,各类矛盾得到有效的协调和化解。

5.   重视失业或下岗人员的就业安排,社区里没有工作能力的老弱病残人员及其子女得到有效的接济。

6.   妇女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保护,妇女参与社区公共服务及管理的程度较高。

7.   社区有居民参与公共决策的正式程序,并得到认真实施。

8.   重视社区之间的协作与交流。

主题3:供水安全保障

1.   全面实施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

2.   重视城市水源地保护,建立水源地水质报告制度。

3.   加强城市供水设施建设,保证城市用水的有效供给;用水普及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公共供水覆盖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4.   重视城市供水管网的技术改造,有效降低城市供水管网漏失率,达到《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CJJ 92-2002)要求。

5.   完善城市各类用水的区别水价和超额累进加价收费制度,有效促进水的节约和优化配置。

6.   提高城市供水水质安全保障率,近三年内无重大供水安全事故。

7.   供水服务质量全面达到《城镇供水服务》(CJ/T 316-2009)标准要求。

8.   提高城市供水可持续发展能力,计划使用水资源,供水管网有计划实施更新,供水设施、管网做到定期维护。

9.   开展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工作,积极创建“节水型城市”,并已被命名。

10. 开展“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饮用水安全保障技术研究与示范”主题研究任务,达到考核指标,在饮用水水质达标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主题4:提高空气环境质量

1.   加强城市燃气设施建设,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减少城市煤烟污染,基本实现集中管道输配燃气。

2.   三北地区城市积极发展集中供热,逐步实行用热商品化、货币化,实行供热计量收费,努力提高城市集中供热水平和热能利用效率。

3.   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城市工业废气和机动车尾气的治理。

4.   城市内的建筑施工场地有防止扬尘的措施。

5.   建立城市空气质量日报制度。

6.   城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主题5:水环境治理

1.   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建有较为科学、完善的城市排水系统,努力实现雨污分流,污水管网覆盖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2.   加大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度,城市污水处理能力明显提高,污水处理率明显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3.   重视城市污水综合防治技术的应用,有效控制城市污水的排放量,城市污水处理厂负荷率达到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实行达标排放,污水、污泥全部得到稳定无害化处理处置。

4.   全面实行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并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费标准,运行资金解决较好。

5.   规划区内的河、湖、渠已全面整治改造,无直接向城市水体的排污口。

6.   水体沿岸绿化良好、具有特色,按照生态学原则进行驳岸和水底处理,生态效益和景观效果明显。河道无大规模硬质护坡和衬砌。

7.   开展“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城市水体污染控制与水环境综合整治技术研究与示范”主题研究任务,达到考核指标,在水污染控制与治理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主题6:城市垃圾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1.   积极推行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和回收利用,促进城市生活垃圾的减量化。

2.   重视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过程中的可燃气体、有机肥料和热能等资源性产品的合理利用,促进城市生活垃圾的资源化利用。

3.   认真落实国家关于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和污染防治的技术政策,科学、合理地选择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技术,不断提高城市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水平。

4.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项目的建设和运行,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5.   全面实施垃圾处理收费政策,运行资金解决较好。

主题7:促进能源节约利用

1.   积极落实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节能,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发展节能省地型建筑的要求,积极出台相关政策法规,不断完善节能技术标准,建立行之有效的行政监管体系,积极开展建筑节能宣传培训。

2.   可再生能源在建筑(小区)中得到规模化应用。

3.   在建筑和小区中积极推广使用节能、环保的照明产品和技术。

4.   城市建设中避免过度景观照明。

主题8:生态保护及城市绿化建设

1.   重视对城市规划区内森林、湿地、生物多样性丰富地区和生态脆弱区等特殊生态系统的保护,并将其列入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规划中。

2.   重视城市在周边地区植树造林等恢复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工作;大力推进城郊绿化,在城市周围、城市功能分区的交界处建设绿化隔离带。

3.   认真实施《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严格实行城市绿线管制制度。

4.   重视城市中心区绿化建设,努力提高城市绿化水平。

5.   城市道路绿化符合《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全市形成林荫路系统,道路绿化具有本地特点。

6.   城市公园绿地布局合理、分布均匀、公园设计突出植物景观,绿化面积符合标准,植物群落富有特色,维护管理良好。

7.   城市绿化建设因地制宜,积极培育、应用乡土树种,加强植物新品种的研究和引种驯化,丰富绿化植物种类。

8.   城市广场以植物造景为主,乔、灌、花、草有机结合。

9.   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法规健全,古树名木保护建档立卡,责任落实,措施有力。

10.重视庭院绿化美化。新建居住小区和改造旧居住区重视绿化建设,小区绿化符合标准。

11. 积极推广建筑物、屋顶、墙面、立交桥等立体绿化,取得良好效果。

主题9:发展城市绿色交通

1.   编制了《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并通过了技术审查,制定了保障规划实施的政策措施。

2.   城市道路网结构合理,道路资源分配合理,道路通行能力强。

3.   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确立了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中的优先地位,明确了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制定了相应的保障政策和措施。

4.   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完善,公交优先车道(路)设置科学,公共交通运营结构合理,出行分担率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5.   重视城市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的建设,制定了专项规划和政策措施。

6.   城市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完善,人行道、自行车道安全、连续、畅通,无被非法侵占现象,机非分离、人车分离、行人、自行车过街等安全设施完善。

7.   制定了停车设施专项规划,停车设施利用情况良好,无配建停车设施挪作他用现象。

8.   开展“中国城市无车日”活动,制定活动工作方案,如期开展活动,大力宣传绿色交通,绿色出行意识不断提高。

主题10:历史文化遗产保护

1.   制定了相关的法规和规章,以及相应的保护措施和政策。

2.   已编制有关的保护规划,并按规定的程序依法批准实施。

3.   保留了真实的历史遗存,有较完整的历史风貌,并在保护规定中划定了保护范围。

4.   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状况良好,未列入保护等级的历史建筑也得到妥善保护。

5.   注重对地方传统特色文化进行保护,包括地方戏剧、传统工艺、饮食、民俗等。

6.   对于具有旅游价值的保护区,制定了相应的游客管理措施,并注意避免由旅游引发的对居(村)民传统生活方式产生的不良影响。

7.   建立有规范的保护管理档案。

主题11:旧城改造

1.   编制旧城改造规划,并逐步得到实施。

2.   开展旧城教育、医疗、商业服务、体育、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更新改造,基本满足旧城居民生活需求。

3.   旧城道路、市政等基础设施建设更新改造完毕,旧城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4.   旧城内有价值的历史建筑和传统文化得到有效保护。

5.   城市老旧小区道路、绿化、照明等基础设施及居住环境普遍得到改善,全面实施物业管理。

主题12:城市安全

1.   城市各项建设严格执行国家的强制性规范。

2.   完成对城市险情和易受伤害程度的评价,根据实情制定以社区为重点的、系统的防灾减灾应急预案和实施细则,并认真执行。

3.   建立早期灾情警报系统,及时向居民发布灾情警告。

4.   建立建设(城建)档案(特别是地下管线和重大工程档案)信息管理系统,为城市规划、建设提供科学依据,地下管线事故明显减少,抢修救险能力显著提高。

5.   划分各主要职能部门和行为主体在防灾减灾方面的职责,有完整的危机处理程序和对策。

6.   做好城市防灾减灾的宣传工作,提高城市居民(特别是老弱病残人员)和各有关方面的防灾减灾意识,确保居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7.   重视城市之间防灾减灾方面的协作和交流。

主题13:灾后恢复与重建

1.   城市政府对灾后恢复和重建工作制定了近期规划和长远目标,从资金的筹集、人力的动员到重建工作的开展,都制定了具体的实施计划。

2.   政府各部门明确界定各自的职责,相互配合,争取同所有社会团体、民间组织进行广泛合作,支持各种参加救济、恢复和重建的活动,使恢复重建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把受灾的损失降到最低。在灾后重建的工作中要重点考虑老人、妇女和儿童的需要,鼓励妇女积极参加与灾害的规划和管理工作。

3.   交通运输、电力供应、住宅、市政基础设施、生态环境、文化等各方面得到较好的恢复,居民生产生活得到较好恢复和发展。

主题14:风景名胜资源保护

1.   认真贯彻执行“科学规划、严格保护、统一管理、永续利用”的方针。

2.   已完成风景名胜区规划编制,并按程序经过批准。严格遵守经批准的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服从规划管理。

3.   严格执行《风景名胜区条例》,风景名胜区内的各项建设项目应符合风景名胜区规划,其建设选址按规定经过审批。

4.   风景名胜区内没有破坏自然、人文景观,违章建筑,乱砍树木,捕猎动物等行为发生。

5.   古建筑、古树名木保存完好。

6.   风景名胜区内有严格的安全保障制度并得到认真地执行。

7.   风景名胜区内的生态、生物多样性得到了切实有效地保护。

主题15:小城镇建设

1.   城镇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已按法定的程序、权限审查批准并公布。

2.   镇规划范围内的各项建设严格执行“一书两证”制度。

3.   对周边农村地区的辐射带动能力较强,公共服务覆盖镇域农村和农民,基础设施共建共享范围较大,对农民和非农产业集聚具有较强的吸纳力。

4.   镇区绿化状况良好,主要街道和河、渠两岸植被丰富,镇域内各类古树名木保存完好。

5.   城镇供水设施良好能满足需求,水质综合合格率优良。

6.   镇区能源结构合理,燃气普及率较高。

7.   镇区主次干道路面铺装达到较高水平,路灯等设施齐全有效。

8.   镇区主次干道、公共场所和集中居住区有地下管渠排水设施,实行雨污分流。

9.   镇区污水经过处理和综合利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不污染水体。

10. 对工业废水进行处理,达到排放标准。

11. 镇区防洪、排涝、消防等各类防灾设施符合标准、安全完好。

12. 重视镇区住宅小区的设施配套和环境改善。

13. 城镇建设档案完整、准确、系统,管理科学规范。

14. 镇区基本实现平均每户拥有一套功能相对齐全、综合质量较高的住宅。

15. 重视镇容镇貌管理,历史文化保护和景观风貌特色建设成效显著。

16. 垃圾站点分布适宜,设施完好。

17. 镇区公厕布局合理、管理规范、卫生状况良好。

18. 镇区粪便、垃圾得到无害化处理,无露天堆放。

主题16:新农村建设

1.   符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农村经济稳步发展,农民安居乐业,村容村貌整洁优美,富有传统文化和乡土特色。

2.   村内道路通畅硬化,饮用水质安全卫生,排水沟渠顺通实用,垃圾收集转运有序,新旧水塘洁净自然,厕所粪坑卫生无害,村民住房安全适用,环境污染得到控制,基层组织和村民活动场所配套。

3.   村庄公共设施管理制度完善有效,村规民约健全,管理民主公开,各类公共设施运行与维护正常,具备持续发挥效益的能力。

4.   村民具有参与村庄人居环境建设管理事务的责任意识,已初步具有自觉维护环境卫生的良好习惯和风尚,相应的村民自主参与渠道明确,村集体和村民的责任清晰。

主题17:城市管理与体制创新

1.   加强政府的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城市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和程序化。

2.   城市管理工作达到全行业覆盖、全社会管理和全过程控制。

3.   建立统一的城市管理服务热线,随时受理公众对城市管理问题的举报,城市管理监督和处置的各项制度健全。

4.   积极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体制,管理运行模式建设、系统建设和数据平台建设符合各项标准,系统建设坚持功能优先,运行管理集约、节约。

5.   建立了目标明确、责权分明、关系协调、执法文明的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机制。

6.   对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城市管理难点实行环境综合整治,成效显著。

主题18:人居环境宣传与公众参与

1.   热心从事改善人居环境的社会公益事业,在改善人居环境领域积极进行宣传、科普教育工作,贡献突出、成效显著。

2.   长期致力于改善人居环境的科研工作,其研究理论成果、科研成果被证明确实有效,并已广泛传播,对人居环境的改善做出突出贡献。

 

 

 

 

 

 

 

 

 

 

 

 

 

 

 

 

 

 

 

 

 

 

 

 

 

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申报材料编制导则

 

一、基本要求

申报城市需通过范例项目介绍来反映城市在改善人居环境某一领域所取得的突出成就及主要经验和做法。申报材料包括3000字以内的文字材料介绍和时间长度不超过10分钟的音像资料。材料原则上按以下格式和内容编制。

二、格式和内容

(一)项目背景

1.   项目概况;

2.   项目目的和意义;

(二)项目的实施

1.   项目的实施部门、参与实施的国内外机构、科研单位;

2.   项目实施的主要过程和所采取的政策措施;

3.   资金来源与资金保障;

4.   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公众参与。

(三)项目的效果

1.   通过定性与定量的例证说明项目实施前后的变化;

2.   项目实施后对城市人居环境产生的影响;

3.   主要受益群体和社会反响。

(四)经验与创新点

1.   项目取得的主要经验;

2.   项目的创新点;

3.   项目是否得到借鉴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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