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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阅读中的潜在“陷阱”

 出版教育 2012-05-22

  ■钟制宪

  北京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编辑

  

  有关数字阅读的话题越来越热。据最新的统计资料,目前我国的综合阅读率为72%。其中图书阅读占到50%,稳中有升,相对企稳;期刊阅读率下降了4.5%。在整个阅读中,数字阅读占到24.6%,呈快速上升趋势。

  伴随着科技进步的发展,以数字技术为支撑的阅读革命已经到来。借助计算机、手机、电纸书等终端阅读设备,人们可以非常便捷地获得各种知识和信息,读到丰富多彩的内容。与传统的纸质阅读有很大区别,数字阅读还可以使读者实现交互式阅读:博客、播客、微博、维基百科、谷歌、百度等,读者不仅可以很方便地满足自己的阅读需求,还可以很快捷地通过网络实现多方面交流互动。数字阅读的飞速发展,已经成为大势所趋。

  

  数字阅读的几种“陷阱”

  

  数字出版和数字阅读的发展,为读者打开了更为广阔的阅读空间。但是,另一方面,我们也应该注意到,数字出版和阅读在带给我们阅读便捷性和阅读空间拓展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这里,笔者把“陷阱”一词打上引号,作为“一些问题”的替换词。

  “生产模式陷阱”:是网络特有的内容生产和赢利模式将作者引入了以字数取胜的“陷阱”。他们的作品只求引起“注意”,点击率有了,就可以不停地续写。他们写得越长,字数越多,就越可以获得较高的报酬。这造就了一批“网络写手”,他们以此为业、为生。为了能够引起注意,写手们会尽力迎合“读者”的口味,诸如官场、色情、暴力、盗墓、神怪、魔幻等,就成了或多或少,却总是离不开的底色。这样生产出来的作品,难说没有创意,但品位、格调大多不高,更难求精品。网络写手中,不乏一些文学青年出身的作者。也许他们起初欣喜于网络带给他们的创作和发表空间,投入了不少创作热情。但一旦步入了这样的生产模式,他们也会身不由己地被“绑架”,掉进“陷阱”。

  “点击流量陷阱”:记得在余秋雨的散文中曾经写过,在游历某国时,对站在马路边上的闲人和看客印象深刻。与他们不同的是,中国的闲暇人群可能不在现实里,而是更大量地出现在网上。总之他们每天有很多的时间在网上“浏览”、“观光”、“看热闹”。他们成了“点击率”的不竭源泉和动力。由于他们的巨大“贡献”,使网络运行商获得了流量,获得了广告,获得了丰厚的利润。也源于他们的支持,“模式陷阱”才得以巩固和发展,并日益稳定。更由于他们的热情点击,使某些作者误以为自己的作品受众广大,深受欢迎,堪称上品,进而投入更大的精力和热情进行低质量创作。这样的点击量所起的作用就像“皇帝的新衣”中那些称赞皇帝衣着漂亮的人们一样。

  “被动浏览陷阱”:占阅读人群约25%比重的数字阅读者,无论是通过网络还是手机(电纸书阅读器中的选择阅读除外),其实最常见的阅读形式是浏览。也就是说,运营商给你推什么内容,你就快速地看什么东西。但是在海量信息时代,在已经形成的数字阅读模式下,如果离开了主观的阅读价值标准和内容选择,读者就只能听凭别人牵着鼻子走,在内容的海洋中迷失了自己,失去了个性化的阅读价值判断和追求,时间的价值和阅读的意义何在?

  “数字出版陷阱”:传统出版一般指把内容编印出来。数字出版与传统出版的区别从表面看是不再有印刷的概念,也就是不再用纸做出版物的载体;深层的区别包括:技术进步带来的出版便捷使数字出版内容成井喷之势,在很大程度上排斥了传统出版的价值选择。也就是说,数字出版将对出版物的价值选择判断的权利完全交还给了读者。在海量的数字出版物面前,如果读者意识不到这种显著的变化,被动地跟着运营商走,读者也会不自觉地被绑架,淹没在海量数字阅读的“陷阱”中。

  “无偿阅读陷阱”:主要指网络阅读。尽管网上也有付费阅读,但对更多的网民来说,收费阅读会被嗤之以鼻。理由很简单,到处都免费,你凭什么收费。抵制也很容易,只要收费就不读。我赞成一种观点,保护知识产权的意义不在于替作者维权,到处去打击盗版。对于一个不断进步的社会,保护知识产权的意义在于要切实保护人们创造和创新的权益,在于切实保护推动社会进步的根本源泉和动力。反之,一览无余的无偿阅读,只能带来一望无际的精品荒芜。这就是有能力创造上乘文化产品的思想家、科学家、艺术家、发明家,在网上以无偿阅读的方式首次出版和发表重大成果的几近于无的根本原因。这也是传统纸质出版不会消亡的基本道理。

  

  数字阅读:

  先进技术+文化创新

  

  数字出版及数字阅读无疑是由先进的科学技术带来的,对科技进步会极大地推动文化的普及和繁荣也是毋庸置疑的。但数字出版技术的进步和成熟,更多属于技术研发的范畴。而如何与文化内容结合,如何推动文化的进步和繁荣则属于文化建设和发展的范畴。

  在将技术转化为生产力的过程中,技术开发商和网络运营商的贡献的确功不可没。但从他们的层面,也的确难以更好地兼顾文化建设和发展的责任。先进技术毕竟不等于先进文化,要引领和创造先进文化,需要政府的推动和引导,文化工作者的积极参与,以及作者和读者的创作、阅读的自觉等全方位建设和努力。我们要像呼唤技术创新一样去呼唤一种文化创新,呼唤一种能够体现时代科技进步、有利于繁荣文化精品创造和生产、满足读者多元化阅读需求的数字出版和赢利模式。

  总之,推动先进技术与先进文化的结合,有待于文化建设的创新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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