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析子——操两可之说,设无穷之辞(2010-03-13 10:44:18)
他从小头脑灵活,聪明好学。成年后,他当上了郑国的大夫,成了一个低级小吏。春秋晚期,随着生产力迅速发展,大量私田初开垦出来,社会阶层出现了变化。新兴的地主阶级开始崛起。生产关系的变化促使上层建筑发生变革。新兴的地主阶级走上了政治舞台,一场轰轰烈烈的向旧奴隶主夺权的斗争展开了。代表新兴地主阶级的邓析,在政治上非常活跃,他主张彻底否定礼治、实行法治革新,与封建贵族利益对立。为此,做了两件轰动郑国的大事。一件是,制定了一部“竹刑”,用以对抗体现礼治的“刑书”;另一件是,聚众讲学,传授法律知识和诉讼方法,帮助老百姓打官司。邓析最为老百姓称道的是,讲学助讼,使郑国兴起了一股诉讼的浪潮。他创办了一所私学,广招门生,聚众讲法,按现在的话说,为老百姓进行普法宣传教育。他不仅讲授自己的“竹刑”,而且还传授打官司的技巧,教别人如何辩论。据《左传》记载,邓析创办私学后,很受老百姓的欢迎,跟他学打官司的人非常多。邓析在讲授法律知识的同时,还代理别人打官司。他的收费方式很特别,不收铜板,只收衣物。大案件收取一件外衣,小案件则收人家一条短裤。对他的收费方式真有点不好理解,不知他家里是不是开了衣服店,由于史料没有记载也无法考证了。邓析能言善辩,常常“以非为是,以是为非。而可与不可日变”,他的辩论也给人留下了诡辩的印象。《吕氏春秋》记载了他的一个诡辩故事:有一年郑国发大水,有个富人渡河时不慎失足落入河里被淹死,尸体被一个穷人打捞上来了。富人的家属听说后,就想花钱赎回尸体安葬。那个穷人知道死者家里很有钱,认为可以趁机捞一把,就漫天要价,但富人却不想多出钱。双方相持不下,事情就闹僵了。富人家属就去找邓析,请教解决的办法,邓析说:别着急,你们不要多出一文钱赎金。放心吧,对方只能把尸体卖给你家,因为除了你家,没有第二个人会向他买这具尸体。尸体不能长期存放,只要拖着不给钱,穷人自然会降价的!富人的家人听了邓析的分析后,感到言之有理,就耐心等着,不着急了。过了几天不见富人家来买尸体,那个穷人坐不住了,也来找邓析给出出主意。邓析对那个穷人说:不要着急,一文钱赎金也不要降低,因为对方除了在你这里能买到那具尸体,在别处是买不到的!穷人一听有理,也不着急了。在当权者眼中,邓析是一个十足的“刁吏”。他不仅讲法助诉,而且还鼓动民众张贴匿名帖,来议论国家政事,揭发当权者的罪恶。那时的匿名帖,有些象文革期间的“大字报”,更象现在网络上流行的匿名帖子。议论国事和揭露黑暗的帖子多了,当权者和贵族都惶恐不安,后一追查才知是邓析教唉所干。于是,有人就向子产的继任者——执政大臣驷颛告了一状,说邓析煸动民众闹事造反。为此,驷颛就下令禁止张贴匿名帖。禁令并没有吓倒邓析,他又教给老百姓一个新办法,用“致书”的形式来评议时政,就是把贴匿名帖改为寄匿名信,将议论朝政的内容相互传递,甚至将举报揭发当权者犯罪材料寄给驷颛。驷颛再次下令,禁止民众寄匿名信。 “致书”被禁后,满肚子“歪点子”的邓析,想出了“倚书”的办法,就是把评议时政的信件,夹寄在包裹里的物品中,相互之间传递,使匿名信难以禁绝。邓析私制“竹刑”,助人为诉,“不法先王,不是礼义”的做法,得到了老百姓的支持和拥护,但也触犯了当权者的利益,给统治者构成了威胁。而贴匿名帖、寄匿名信、倚书,造成了“郑国大乱,民口欢哗”。贵族们指责邓析是一个“多事而穷功,欺世愚众”的“作伪之民”。驷颛也视邓析为煽动惹事、扰乱民心的罪魁祸首,认为不杀他就来会成为祸根。于是,灾难也就降临到了邓析的头上。公元前501年,邓析被郑国镇压处死,尸体还被悬挂示众。中国律师的鼻祖——邓析被这样被处死了。他虽然倒下了,但是代表他的法律思想——的“竹刑”,却没有被扼杀,反而在郑国得到了大力推广。邓析,作为中国历史上第一个为法律而献身的律师,第一个民间“普法宣传家”,他无疑是中国法制史上的一座永恒的丰碑。 邓析的“操两可之说,设无穷之辞”的应用一例( 郑国有一年发大水,有个富人渡河时不慎失足落入洧水中淹死了,其尸体被一个穷人打捞上来。富人的家属听说后想用钱赎回尸体埋葬,打捞尸体的穷人了解到死者家里很有钱,觉得奇货可居,就漫天要价,想趁机捞一把。富人不想出那么多钱,双方相持不下,事情就闹僵了。 情急之下,富人的家人便向邓析请教解决的办法,邓析说:你们不要着急,一文钱赎金也别多出。放心吧,对方只能把这具尸体卖给你,因为除了你,没有第二个人会向他买这具尸体,还怕他不卖给你?尸体不能长期存放,只要你拖着,穷人自然会降价的!富人的家人觉得邓析言之有理,就耐心等着,不着急了。过了几天不见富人家来买尸体,那个穷人坐不住了,也来找邓析出主意。邓析对那个穷人说:不要着急,一文钱赎金也不要降低,因为对方除了在你这里能买到那具尸体,在别处是买不到的!穷人一听有理,也不着急了。
在尸体讼案中,同一个事实,邓析却推出了两个相反的结论,每个结论听起来都言之有理,这种辨析的手法确实厉害得很。邓析辨析的最终结果会在当事人相持一段时间后,能够找到一个双方都可以接受的价格平衡点。邓析的辨析看似荒谬,但使人由此感悟出了个中奥妙。 鄧析(—前501年),春秋時代末年鄭國名家思想家。 鄧析首倡“刑名之論”,操“兩可之說”,被視為玩弄巧辯之術,開起了名家的思想。而鄧析也主張刑名之治,制定竹刑,主張刑法公開化,引發貴族的不滿,最後為鄭國大夫駟歂所殺。 荀子曾經對鄧析作出批評,《荀子?非十二子》謂其:“不法先王,不是禮義;而好治怪說,玩綺辭。甚察而不惠,辯而無用,多事而寡功,不可以為治綱紀。然而其持之有故,其言之成理,足以欺惑愚眾。是惠施、鄧析也。” 《漢書藝文志》將鄧析列入名家。目前流傳的《鄧析子》據傳是後人偽托。 鄧析,出生年不詳,卒于公元前五零一年,春秋末年鄭國思想家和革新家,被視為法家先驅,但鄧析首倡「刑名之論」,操「兩可之說」,和慎到、田駢的重法主張郄又有所不同,而被視為玩弄巧辯之術,開名辯一代風氣,揭開了名辯思潮的序幕。故被《漢書8231;藝文志》列入名家。 鄧析為政 鄧析在子產執政時,任鄭國大夫。他反對不許民知爭端與禁止民有爭心的禮治,作竹刑,主張刑(形)名之治。 在他的倡導和鼓動下,當時鄭國曾興起一股革新浪潮,給新、老貴族的統治造成嚴重威脅,以至「鄭國大亂,民口歡嘩」,最後終於出現了「鄭駟歂殺鄧析,而用其竹刑」 的結局(一說為子產誅鄧析、史付)。駟歂是繼子產、子大叔之後的鄭國執政,他殺了鄧析,卻不得不用《竹刑》,可見鄧析的主張勢在必行。 鄧析之反禮治引起儒者的反對,《荀子8231;非十二子》謂其:「不法先王,不是禮義;而好治怪說,玩琦辭。甚察而不惠,辯而無用,多事而寡功,不可以為治綱紀。然而其持之有故,其言之成理,足以欺惑愚眾。是惠施、鄧析也。」 尚有《呂覽8231;離謂》篇記載的有關鄧析的幾條材料可供參考: 兩面討好 隋河水漲,鄭國有個富人渡河時給淹死了。有個人撈到其屍,富人家要用錢贖回,那人要價很高。富人家便向鄧析請教辦法,鄧析說︰「由他去,你們安心好了,那人肯定不會把屍賣出去。」那人過了幾天不見富家動靜,對屍不能出手很是擔心,也去向鄧析請教。鄧祈說︰「你安心好了,這屍別人不要,而他的親屬總要來買的。」 養養之義 鄭之圃澤多賢,東里多才。圃澤之役有伯豐子者,行過東里,遇鄧析。鄧析顧其徒而笑曰:「為若舞。彼來者奚若?其徒曰:「所願知也。」鄧析謂伯豐子曰:「汝知養養之義乎?受人養而不能自養者,犬豕之類也。」 背罐澆菜 衛國有五個男子,背着瓦罐從井裡汲水澆韭菜,從早到晚,一天辛勞,只能澆一畦。鄧析路經這裏,目睹他們笨重的勞動,既疲且慢。便下車教之以新法:「你們可以做一種機械,後端重,前端輕,名叫桔槔。使用它來澆地,一天澆百畦也不覺得累。」那五個衛國人齊聲說:「我們的老師說過:「有使用機器的好處,一定就有使用機器的壞處。」我們並非不懂,而是不願意製造使用。你走你的路吧,我們決不更改!」 鄧析無奈離去,行數十里,顏色不悅懌,自病。弟子曰:「是何人也?而恨我君,請為君殺之。」鄧析曰:「釋之,是所謂真人者也。可令守國。」 子產誅鄧析 關於鄧析之死,《呂覽8231;離謂》則有以下記載:「子產日夜以為戚,密造鄧析而謀之,曰:「僑聞治身以及家,治家以及國,此言自於近至於遠也。僑為國則治矣,而家則亂矣。其道逆邪?將奚方以救二子?子其詔之!」 鄧析曰:「吾怪之久矣!未敢先言。子奚不時其治也,喻以性命之重,誘以禮義之尊乎?」子產用鄧析之言,因間以謁其兄弟而告之曰:「人之所以貴于禽獸者,智慮。智慮之所將者,禮義。禮義成,則名位至矣。若觸情而動,耽於嗜欲,則性命危矣。子納僑之言,則朝自悔而夕食祿矣。」朝、穆曰:「吾知之久矣,擇之亦久矣,豈待若言而後識之哉?凡生之難遇,而死之易及;以難遇之生,俟易及之死,可孰念哉?而欲尊禮義以夸人,矯情性以招名,吾以此為弗若死矣。為欲盡一生之歡,窮當年之樂,唯患腹溢而不得恣口之飲,力憊而不得肆情於色,不遑懮名聲之丑,性命之危也。且若以治國之能誇物,欲以說辭亂我之心,榮祿喜我之意,不亦鄙而可憐哉!我又欲與若別之。」」 鄧析,其智非無所識也,然而為王所誅,以無德而苟利也。故子產殺鄧析以威侈。鄧析既誅,而鄭國之姦禁,以近諭遠,以小知大也。 總結 《漢書8231;藝文志》把鄧析列為名家第一人,並稱《鄧析子》的書有兩篇,現已亡佚。今本《鄧析子》,多數人認為是隋唐人抄綴的偽作。 鄧析之學 鄧析子的社會存有學式之討論,與尹文子之學有其相似之處,並和惠施那種相對性的觀點相合,就成了隱含有主體性意味的是非之辯「小知者」論。 政論 「不法先王,不是禮義」 關於鄧析的政治思想,從現有史料看,鄧析是堅決反對「禮治」的先行者,「不法先王,不是禮義」。他敢於向舊傳統挑戰,「以非為是,以是為非」。不但反對頑固堅持「禮治」的舊的奴隸主貴族,也反對繼承周禮傳統以子產為代表的新的封建貴族。 《荀子8231;非十二者》謂其:「不法先王,不是禮義,好治怪說,玩琦辭;甚察而不惠,辯而無用,多事而寡功,不可以為治綱紀」然而其持之有故,其言之成理,足以欺惑愚眾;是惠施、鄧析也」 縣書 在子產當政時,鄧析曾教人用《縣書》:「鄭國多相縣以書者。子產令無縣書,鄧析致之。子產令無致書,鄧析倚之。令無窮,則鄧析應之亦無窮矣。」 群下無私 鄧析子無厚篇曰﹕「君者藏形匿影,群下無私。」又雲:「凡民有穿窬為盜者,有詐偽相迷者,此皆生於不足,起於貧窮。」 慮能防于未然。 鄧析子亦曰:「慮能防于未然。」凡事多作考慮,可防日後之不測。且鄧析多慮,凡事皆精心計算,故其辯能「持之有故,言之成理」。 知兵 鄧析子曰:「地之下,重天之巔。伐謀先兆,擠響于音。言將伐其謀,先其未兆。」 法論 《竹刑》 在立法上,他不滿子產所鑄刑書,竟自己編了一部《竹刑》。晉人杜預在註《左傳》時說,鄧析「欲改鄭所鑄舊制,不受君命,而私造刑法,書之於竹簡,故言竹刑」。 「事斷於法」 據《鄧析子8231;轉辭》載,鄧析曾提出「事斷於法」的主張,意即必須以法作為判斷人們言行是非的標準,這正是後來法家反對「禮治」、主張「法治」的要求。 傳授法學 鄧析還私家招收門徒,傳授法律知識和訴訟方法,當時向他「學訟者不可勝數」。這也是中國法制史上的創舉。 辯術 「操兩可之說,設無窮之詞。」 鄧析又以擅長辯論着稱:「操兩可之說,設無窮之詞,當子產執政,作《竹刑》。鄭國用之,數難子產之治」,並能「持之有故,言之成理」。故鄧析與名家的惠施和公孫龍之好辯更是無庸置疑。 「刑名之辯」 鄧析善於利用「刑名之辯」開展辯訟活動,並教人辯訟的技術和議政的方法。 總結 春秋未年,隨着社會的發展,一些先進的諸侯國逐步開始實行社會的變革。鄭國出現了一批早期的社會改革家子產和鄧析等人。他們在思想上提出了一些要求變革社會的新思想、新觀念,如富國強兵、法治思想的萌芽等。這些新思想新觀念,故可謂當時是法家思想醞釀萌芽時期,後來發展起來也就成為法家學派的重要思想內容。這些新人物實際上就是法家學派的先驅人物。但春秋末期的鄧析子,倡「刑名之論」,操「兩可之說」,和慎到、田駢的重法主張有所不同,故被《漢書8231;藝文志》列入名家。着有鄧析子二篇,已佚,今本鄧析子疑為偽書,但其中有些觀點當源於鄧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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