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教辅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首次聘用工作,根据《山西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和《山西财经大学岗位设置与聘用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制定本聘用条件。 一、基本任职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学风、学术道德和合作精神,具备与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职业资格准入的基本条件。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二、聘用条件 (一)教辅正高级岗位 1、专业技术三级岗位 参照教授三级岗位聘用条件执行。 2、专业技术四级岗位 现受聘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二)教辅和其他专业技术副高级岗位 1、专业技术五级 现受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9年,且参与省(部)级及以上科研、工程技术推广项目3项,并经省级以上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或以第一作者发表核心及以上论文6篇者,可申报竞聘五级岗位。 现受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6年,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竞聘五级岗位: (1)获得国家级、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三等奖及以上; (2)获得省级人民政府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个人排名前五)或二等奖(个人排名前三); (3)省级及以上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第一负责人; (4)获校级以上技术能手或行业表彰等专业技术类荣誉称号(个人排名前三)。 现受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二者,可申报竞聘五级岗位: (1)获得省级人民政府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教学成果奖三等奖及以上; (2)参与国家级项目或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并经省级以上相关部门验收合格; (3)参编国家级“十一五规划”教材、“面向二十一世纪教材”,或有关部委教材审定机构批准立项的规划教材1部,独立完成1章; (4)以第一作者发表国家级论文2篇; (5)在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与本人学科方向一致的专著1部,理科字数不少于10万字,文科字数不少于12万字; (6)获得与本人学科方向一致的国家发明专利1项(第一发明人)。 2、专业技术六级岗位 现受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6年,且以第一作者发表公开及以上论文4篇者,可申报竞聘六级岗位。 现受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竞聘六级岗位: (1)获得省级人民政府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教学成果奖三等奖及以上; (2)参与国家级项目或主持省(部)级科研项目1项,并经省级以上相关部门验收合格; (3)参编国家级“十一五规划”教材、“面向二十一世纪教材”,或有关部委教材审定机构批准立项的规划教材1部,独立完成1章; (4)以第一作者发表国家级论文1篇; (5)在省级以上出版社出版与本人学科方向一致的专著1部,理科字数不少于10万字,文科字数不少于12万字; (6)获得与本人学科方向一致的国家发明专利1项,第一发明人; (7)省级及以上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负责人; (8)获校级以上技术能手或行业表彰等专业技术类荣誉称号(个人排名前五)。 3、专业技术七级岗位 现受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三)教辅和其他专业技术中级岗位 1、专业技术八级岗位 现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9年,以第一作者发表公开及以上论文4篇者,可申报竞聘八级岗位。 现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竞聘八级岗位: (1)获校级以上技术能手或行业表彰等专业技术类荣誉称号(个人排名前五); (2)在学术方面,获得国家级奖励三等奖及以上或省级奖励二等奖及以上; (3)参与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并经省级以上相关部门验收合格。 [s1] 2、专业技术九级岗位 现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职务满6年,并以第一作者发表公开及以上论文3篇者,可申报竞聘九级岗位。 现受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满2年,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竞聘九级岗位: (1)获校级以上技术能手或行业表彰等专业技术类荣誉称号(个人排名前七); (2)在学术方面,获得国家级奖励或省级奖励三等奖及以上; (3)发表重点核心及以上论文1篇; (4)在省级以上专业出版社参编与本人专业相一致的著作1部; (5)参编国家级“十一五规划”教材、“面向二十一世纪教材”编写,或有关部委教材审定机构批准立项的规划教材1部; (6)参与完成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s2] 3、专业技术十级岗位 (四)教辅和其他专业技术初级岗位 1、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竞聘十一级岗位: (1)具有硕士学位任助教职务满2年; (2)具有学士学位且任助教职务满5年; (3)接收的具有硕士学位者来校工作满2年。 2、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 (1)现受聘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2)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具有硕士学位者。 3、专业技术十三级岗位 现受聘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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