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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公租房申请执行新标准

 清轻 2012-05-24

武汉公租房申请执行新标准
申请人收入、工作年限、社保等门槛都有所放宽
楚天都市报讯 (记者陈珂)

   记者昨从洪山区房管局获悉,该区公租房新申请标准,正式获得武汉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其中对申请人收入、工作年限、社保等要求都有所放宽。今后,武汉市各区如有公租房源上市,都将参照执行这一新标准。

   作为武汉市首批公租房,洪山项目由于申请门槛较高、租金偏高等因素,导致900套房源一度只有400多户申请入住(本报2月29日曾作报道)。为此,洪山区向武汉市提出放宽申请条件。

   根据新标准,城市住房困难家庭收入条件为:家庭上年度人均月收入2500元以下,单身居民平均月收入3000元以下;新就业职工收入条件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上年度人均月收入3000元以下,单身职工上年度平均月收入3500元以下(均较原标准提高1000元)。

   同时,针对新就业职工,毕业年限要求由“5年以内”放宽至“10年以内”;新就业职工缴纳社会保险或住房公积金的要求,由原来的“连续缴纳一年以上”,放宽为“正常缴纳”。

   据介绍,以城镇住房困难家庭为例,申请公租房程序为:申请人持《申请表》,户口、身份证、结婚证,所在单位及社区居委会提供的收入证明、失业证明或低保证明,劳动合同,所在单位协助管理承诺书等材料,向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区房管局等单位审核申请人资格并确定后,申请人再到区保障房运营中心选房、缴纳相关费用,即可领取钥匙入住。

   洪山区推出的公租房源位于南湖新城家园,即日起,该区各街道和社区将按新标接受本区居民申请。每套房源面积65平方米,已完成基本装修,月租金723元,同时将按80元/人/月提供补贴。以三口之家为例,租下一套房的成本为每月483元。

  ——《楚天都市报》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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