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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公租房终于可以申请了

 武汉人文 2013-05-26
(记者马振华 通讯员余琍 吴爽)大家翘首以盼的公租房终于可以申请了。昨天,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全市公租房政策,首次打破户籍限制,从6月3日起,全市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就业职工,可申请办理公租房租赁资格证。首批2145套公租房将由江岸区率先配租。


    人群>>>


    外来务工人员首享武汉保障房


    以前我市经适房、廉租房等保障房只针对武汉市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大量在汉工作的新就业职工一直无法享受到保障房。昨天,市保障办负责人表示,我市公租房首次打破户籍限制,对取得我市居住证且符合新就业职工申请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给予同等待遇。


    据了解,我市目前公租房申请对象主要分两大类,一是武汉户籍的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二是新就业职工。


    门槛>>>


    无房户基本都符合申请条件


    我市公租房主要从收入、住房、就业等方面设置申请条件。今年的收入条件为家庭上年度人均月收入低于3000元,单身低于3500元。住房条件方面,城镇家庭须为人均住房面积在16平方米以下,新就业职工是无房。同时,对新就业职工设置了毕业年限、缴社保或公积金等限制条件。


    记者发现,先前洪山试点的标准是家庭上年度人均月收入低于2000元,单身低于2500元,此次全市申请的收入标准又放宽了1000元,由于很多家庭没有这么高的收入,因此只要是无房户,基本都符合申请公租房条件。


    方式>>>


    公开摇号确定轮候顺序


    要想申请到公租房,首先要到社区或街道办理公租房资格证,申请的大致流程与办经适房、廉租房申请程序差不多;其次要参与公租房摇号。


    公租房摇号与经适房摇号很不一样,经适房摇号是确定哪个人可以买哪个房,而公租房摇号摇的是你在某个公租房项目某个户型里排第几位选房。摇号确定顺序后,如果有房源,申请人就可以选房,没有房源则按照顺序等房源出来再选。


    优先>>>


    12类特殊群体优先选公租房


    公租房摇号按照“优先配租对象-普通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对象-普通新就业职工对象”的类别顺序,分批次先后随机摇出申请人身份证号码并排序,排序序号作为其选房顺序号。


    其中优先配租对象是首次提出,对残疾、重症、劳模、人才等11类特殊群体以及持有有效经适房资格证家庭。


    租金>>>


    参照周边平均租金


    收入2000元下有补贴


    人均月收入2000元以下就可以享受到公租房租金补贴。按其人均收入划分为三档,参照三环线周边住宅市场平均租金,对中等偏下收入、低收入和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分别给予30%、60%和80%补贴。属于6年内新就业职工的中等偏下收入配租对象统一为30%补贴。


    据了解,租金补贴标准并不是不变的,有关部门会适时调整。


    配租>>>


    公租房项目所在区优先配租


    市保障办负责人表示,从6月3日起,7个中心城区和东湖风景区正式启动公租房资格申请受理,开发区和新城区则可根据建设进度适时启动。


    据了解,和经适房一样,公租房也是按照属地优先,剩余调剂原则。比如我市首个公租房小区即将发租,其项目建在江岸区,则由该区符合条件者先分配,剩余的房源再对其他中心城区申请家庭登记、摇号、分配。


    退出>>>


    公租房租期最多5年


    公租房租赁期限最短为一年,最长不超过五年。新就业职工的租赁期限,原则上不得长于其劳动(聘用)合同的有效时限,也不得超过毕业年限限制。


    对于腾退房源,具体按照“项目所在区优先配租对象—项目所在区普通申请对象—其他区优先配租对象—其他区普通申请对象”的批次确定选房顺序,同一批次内,按照申请人首次取得租赁资格证明日期先后确定选房顺序;首次取得租赁资格证明日期相同的,可以采取抽签方式确定。


    建设>>>


    目前已开建1.68万套


    市保障办负责人表示,我市公租房从2011年开始大规模建设,整体上处于建设期,短期内房源供应呈供不应求局面。今年下半年仅有江岸、汉阳少数公租房项目上市,这两个区可以优先配租。


详情请看:http://cjmp./cjrb/html/2013-05/26/content_516689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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