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江苏省高院公布的2010至2011年度十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
1、李某子女诉某旅行社旅游合同纠纷案
【裁判要旨】旅行社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保障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的事项,应当向旅游者履行警示、告知义务,并采取防范措施,危险发生时,应当积极履行救助义务,妥善处理善后事宜。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案情概要】2010年4月15日,李某(年逾70岁)等55位老年人与某旅行社签订一份出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