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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司长刘震率组检查指导鄂尔多斯市水保工作

 黄山松 2012-06-10

 

 

 

 

5月29—31日,以水利部水土保持司司长刘震为组长,黄河水利委员会水土保持局局长汪习军、黄河上中游管理局王健等为成员的检查组一行7人,对鄂尔多斯市黄土高原淤地坝安全运行情况进行检查。自治区水利厅副巡视员李旭,鄂尔多斯市政府副市长王建国等陪同检查。
刘震司长一行先后深入准格尔旗南水沟除险加固工程、李家房子骨干坝、达旗西七十四沟骨干坝、黑塔沟3号骨干坝、东胜区土盖沟骨干坝、伊金霍洛旗哈拉哈图15号骨干坝,详细了解了责任人公示、维修及管护经费落实、预案制定、应急演习等情况,查看有关防汛资料,与管护人员进行交谈。刘震一行还考察了准格尔旗砒砂岩水利风景区和东胜区吉劳庆城市清洁型流域治理情况。
31日下午,李旭副巡视员主持召开了检查情况汇报会,自治区水利厅和鄂尔多斯市水保局分别汇报了淤地坝安全运行和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情况。
检查组对鄂尔多斯市淤地坝安全运行情况和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作给予高度评价。刘震在讲话中指出,鄂尔多斯市领导高度重视淤地坝安全运行工作,做到了五个落实:一是落实了防汛责任制;二是落实了管护人员;三是落实了防汛预案;四是落实了汛前检查;五是落实了管护及岁修经费。对下一步工作,刘震要求:一是增强淤地坝防汛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二是对照水利部文件要求开展淤地坝建设与管理;三是禁止在新建淤地坝后建住宅、建工厂;四是推广“一人一坝”管护经验;五是汛情预报采取传统手段与现代通讯相结合。对鄂尔多斯市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刘震指出:一是抓保护、抓执法;二是继续抓好禁牧,保护生态建设成果;三是抓好淤地坝建设与管理;四是培育水土保持植物开发利用;五是围绕城市建设开展生态清洁型流域治理。
水利厅水土保持处、鄂尔多斯市水土保持局以及旗区的有关负责人陪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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