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三从四德”是儒家礼教对妇女的规范。清末,由于西方生活方式和文明理念不断影响广东地区,加之有识之士对封建礼教的口诛笔伐,传统观念逐渐遭受人们重新审视,针对女性操守的“三从四德”准则受到强烈的质疑和挑战。

清末民初的广东妇女 资料照片(来源于网络)
婚姻家庭观念的转变
首先是守贞观念的动摇。1904年顺德女子梁保屏在为亡夫守贞8年之后,与自己结识的男子赴香港登记结婚。该事件引起社会轰动。香港媒体夸赞曰:“喜吾粤有此奇女,能牺牲其富贵家之势利,犯天下之大不韪,以为女界自由结婚之破天荒……吾惊、吾喜、吾敬、吾爱。”
同时,民间对于男女交往及婚姻的操办也出现了较为自由的状态,有的年轻人结婚先删去“一切繁文缛节,见笑大雅者”,如传统的粤俗“开叹情”、“食烧猪”等,引入西式的“文明结婚”仪式:奏乐、入席,证婚人宣读证书,各方用印,新郎新娘交换饰物(戒指),相对行鞠躬礼,谢证婚人、介绍人,行见族亲礼,行受贺礼,来宾演说等。
然而,妇女婚姻家庭观念的转变,引起士绅们的忧虑。1910年,南海县属澜石附近绅士看不惯邻近各乡女子染有“自由习气”,向县署呈请严禁自由婚嫁,试图挽回局面。他们认为“男女婚姻,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岂能任听妇女自由择配”,但终究无法阻挡历史的脚步。清末民初,“男女授受不亲”的传统遭到了颠覆,婚姻自由、男女自由交往成为沿海城市许多年轻人的追求。
广东光复后,当局贯彻男女平等的原则,妇女地位相对提高,有的妇女大胆地做从前不敢想的事情。据报载,珠江岸边,有女子扬鞭跃马,飒爽英姿,吸引了不少路人的目光。长堤十八甫、旧广府前一带,每当夕阳西下、华灯初上之际,常见一帮女士秉烛夜游。男女青年相交落落大方,有的并肩携手,有的共坐一车,真是风气一新,乐也无穷。在文明婚礼上,有新娘展示了与传统新娘完全迥异的形象:1913年,番禺百堂乡李挑云与王女士结婚,王女士亲自登台演说,宣传改良婚嫁言论。
服饰崇尚西式
在广州这个通商口岸,一批买办成了西方生活方式和舶来品的热烈追逐者,并引领了时尚的潮流。清末广东女性的服饰有了崇尚西式的倾向。英国人呤唎早就留意到这点,他评价道:“我觉得广州姑娘的欧化癖是颇引人注目的。这些年轻的姑娘在结婚前,留着短短的刘海,给人的印象是介乎伦敦街头的宣教师和刚从禾堆里爬出来的人之间的光景。”
由于竞尚维新,当年西装成为时髦装束,中西各种服饰大卖,社会中人无论男女,均喜西装服饰,即棉线衫一项,亦销流甚广,尤其是一种胡礼号卫生裤,最为时尚。据《粤海关十年报告》称,在广州最受欢迎的布料依次是白色洋布、本色洋布、洋标布和擦光印花布,大宗布料被广泛用来做内衣,进口的毛线大量用来扎辫子。光绪末年,世风大变,穿着光鲜洋气的富家女子也到白云山冶游,结果引来盗贼觊觎。1906年某日,白云寺突有强盗闯入,将后座观音阁数女子所穿文明装掠夺一空,后者寸丝不挂,无法见人。到了民初,青年女子更是刻意追求新颖、奇特,服饰“日变古怪”,被人指其“华服敷粉,竞尚修饰”;有些服装式样“其始不过私娼荡妇所为,继则女学生亦纷纷效法”,穿校服或仿西式服装的女学生成为街头一景。在惠州,街头巷尾流传民谣:“白衫乌裙真在行(时髦),脚着皮鞋上海装,面前(衣襟上)挂只招牌仔(校徽),写住(着)惠州女学堂”。服饰的改变与意识形态的变化有着密切关系。
此外,清末民初,尤其是辛亥革命以后社会风气改变,一方面政府颁布禁缠足法令,另一方面有识之士猛烈抨击、女学堂提倡天足,在以上诸因素作用下,女性的缠足陋习逐渐式微。小脚女人的数量也日渐减少。关于妇女放足,辛亥革命时期流传于潮汕一带的歌谣《天顶一条虹》唱道:“天顶一条虹,地下浮革命。革命铰掉辫,娘仔放脚缠。脚缠放来真架势,插枝花仔去看戏。”另一首歌谣也有相关描述:“妇女缠双臭脚缠,原是封建将你欺,如今革命已成功,你不掐掉待何时。”
对公共事务的参与
广东女性生活态度的改变还表现在对社会公共事务的参与。1907年2月,广州附近西村彭光莹之妻绘图说帖,指出粤汉铁路总站在黄沙,离老城稍远,她向当局建议由书院冈干路附设一支路过旧广雅书院前,曲绕城北双井街,斜绕西北之王圣堂与干路相合。这种举动是对传统男内女外的严重违背,然而却被舆论所接受。随着教育、职业等领域逐渐向女性开放,女性在社会上抛头露面的机会大为增加,乘坐公共汽车的女客越来越多,省佛汽车站只得增多车数,分别男女座客,以免凌乱挤迫,酿致事端。
广东女性还参与了政治斗争。兴中会同盟会在广东境内举行的八次起义都有广东女性参与的身影,尤其是在1910年新军起义和1911年的黄花岗起义中,女志士冒着极度的生命危险配合革命党人,她们有的冒充家眷,有的赶制青天白日旗密运广东,有的假托婚娶运送军火。后来在光复广东的各路民军中,都有女性参加。时人议论“女人也参加造反,世界变了”。值得一提的是,武昌起义爆发后,广州女性张竹君在上海组织红十字救护队,前往汉口救护伤员,开我国战地救护之先河。武昌起义后,全国女子军事团体风起云涌,邹鲁、高剑父也在广州发起组织了广东女子北伐炸弹队。徐慕兰、宋铭黄被选为领队,出发前,全队每天到东较场练习兵操、骑术和射击,个个飒爽英姿,被群众称为“今之木兰从军”。广东女子北伐炸弹队由广州出发南京,以后又由南京出发徐州前线,直至南北议和,南京临时政府命令解散。
对于女性在辛亥革命中的贡献,孙中山有过高度的评介:“女界多才,其入同盟会奔走国事百折不回者,已与各省志士媲美。至若勇往从戎,同仇北伐,或投身赤十字会,不辞艰险;或慷慨助饷,鼓吹舆论,振起国民精神,更彰彰在人耳目”。正是出于对女性历史功绩的肯定,广东光复后不久,时任广东军政府都督的胡汉民、邹鲁等人提议选出妇女代表10人,作为广东省临时议会代议士,参与政治事务的管理。此举在全国开妇女参政之先河,被认为“不仅是中国历史上的创举,也是世界上罕见之事”。
辛亥革命期间中国大地出现了遍及社会各个层面和方面的时代风尚的变迁,它促进了女性的自我意识觉醒,推动“三从四德”走向式微,预告了两性关系将随着民主制度的建立、完善而逐渐走向真正的平等。
◎李兰萍,学者,广东省社科院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