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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项重点工作全面推进下半年动物卫生监督工作

 乐山老杨 2012-06-22

八项重点工作全面推进下半年动物卫生监督工作

 一、动物卫生监督执法队伍管理工作
        各基层动物卫生监督站挂统一标牌、职能上墙;对农业部颁布的“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进行再系统学习,并严格执行;并要求对官方兽医违法、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及时进行查处。
        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制定疫点处置监管工作预案、工作制度并开展应急演练;建立本单位内部管理责任制,并签订责任状;与监管责任人签订责任状;对采血检验等过程进行监管,下达《疑似染疫动物限制移动通知书》,制作监管记录;对阳性畜下达《染疫动物强制隔离通知书》、《染疫动物扑杀通知书》、无害化处理,同时规范收集、整理扑杀、无害化处理等有关证据材料,出具扑灭疫点督查报告;对疫点进行消毒;建立疫点处置档案,做到一点(疫点)一案档案。
        三、“过程监督、风险控制、可追溯管理”的工作
        确定监管信息录入人员,对动物卫生监管对象评定风险等级并进行监管;继续做好监管对象培训告知工作,宣传告知率达100%;监管场所实行一场一档制度并建立纸质与电子档案;实行监管责任制与责任追究制,与监管场所签订监管责任书;督促企业义务落实,并签订承诺书,同时向社会公布;确定信息员,在自治区、盟动监所备案,以纸质或电子版形式及时上报动物卫生监督工作信息。
        四、检疫监督管理工作
        严格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出证官方兽医登记备案制度》(内动卫监[2012]21号),与官方兽医签订检疫责任状;建立协检员考核机制,加强管理协检员队伍,与协检员签订责任状,并将协检员及联系方式进行公示,同时要求协检员全面掌握辖区内动物养殖种类、数量、流动情况等并建立档案;确定检疫申报点并开展工作;屠宰场、交易市场等流通环节严格执行凭证入场屠宰、交易、上市流通制度:对外来动物进行监管。
        五、兽药监督管理工作
        旗所在地兽药经销部全部配备电脑、网络,准备推行兽药经营管理系统;对通过GSP验收后的兽药经销部进行监管,发现问题及时查处;完成兽药抽检工作和加大假劣兽药的查处力度。
        六、培训宣传工作
        制定扎赉特旗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培训宣传计划;建立培训宣传档案;举办官方兽医、协检员、动物及动物产品经纪人、动物诊疗机构、兽药经营者等动物卫生监管对象的培训班。
        七、案卷查处与案卷评查工作
        加大查处动物卫生违法案件力度,同时对结案的案件要进行案卷评查,并将案件相关信息及时上报盟动物卫生监督所。
        八、清理动物诊疗机构工作
        在6月10日前完成全旗动物诊疗机构清理工作;建立健全动物诊疗机构规章制度、档案。(李亚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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