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6月21日16:11 从4月20日起,市环境保护局在全市设7个点,全面开展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核发工作。该局决定从6月21日至7月31日,开展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预约办理和上门办理服务。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核发、换发和补发均不收取费用。 单位集中办理10辆以上车辆(含单位车辆和私人车辆)的,可联系市环保局进行预约办理。单位集中办理50辆以上车辆(含单位车辆和私人车辆)的,可联系该局安排人员上门受理材料,办理完毕后将有关资料送回。应提交的材料包括: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车辆,一份)或身份证(私人车辆)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每辆车一份)、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每辆车一份),单位与私人车辆资料应分类。预约电话:65917237,65958512。 海口市全面实施在用机动车环保分类标志管理制度,对在用机动车实行绿标、黄标管理。从9月1日起,在主城区部分道路,对高排放、高污染的“黄标车”及无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无标车”实行限行。 |
|
来自: 昵称2472300 > 《新能源房车教练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