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到一個月後業者一直打電話來催繳,並說若我們不繳,他們要呈到警局去......
而後等了快半個月在主動詢問警局處理進度,警局才說要移交到電信警局去查......
查阿查......
半個月又過了......
由於一直都查不出是哪個人做的.....
電信警局說:「電信業者並沒有在第一時間停話...我們也沒立刻報遺失(那時哪知道啊),這中間的通話費必須也是要由我們這些消費者付費 (還強調這是常識ㄟ )。
只要找不到兇手......
我們仍是必須繳交這些錢
不繳的話會移送......
自動扣你的薪水,反正你們只能認命繳這些錢就是......
還很好心的說~~~
頂多,幫我們爭取到我們停話後,所撥出的費用,由業者自行吸收(約六千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