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通讯员 陈小宏、陈礼玲)应城市采取严肃补贴纪律、坚持阳光操作、完善售后监管等三条措施,让农机具购机补贴政策在阳光下运行,使购机农民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
一是严肃补贴纪律。认真组织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执行情况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农机购置补贴实施“五项制度”、“三个严禁”、“八个不得”、“四个禁止”等规定的执行情况,强化对农机系统和农机企业的监管,做到不护短,不遮丑,对违纪违规违法案件及时查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二是坚持阳光操作。明确“公示到村、跟踪到机”的公示制度,对农民提出的购机申请,在乡村张榜公示。坚持购机补贴信息信息登陆上网身份证原件、申请表、人机合影照片、机械牌照“四不缺”原则。实行补贴机械现场发货监督制度,补贴机械发货由市购机补贴办公室工作人员现场监督并签字确认,实行“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倒查制度。
三是强化售后监管。规范售后档案管理,及时对补贴机具进行核对、登记编号,建立购机补贴档案,实行一机一档,按要求进行信息录入和上报。强化机具核实,对购买的补贴机具,严格遵行补贴机具核实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登记、编号、喷漆、人机合影等。采取市、镇两级纪检监察组织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核查财务、实地走访等方式,检查组认真查找农机购置补贴中存在的问题和漏洞,加大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健全农机购置补贴长效机制,促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工作健康开展。
目前,应城市已发放农机具补贴资金967.27万元,共补贴各类农机具3035台(套),受益1000多农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