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坚持平等保护物权,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新格局。”目前,一方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任务还未完成;另一方面,中央鼓励支持民间投资的政策措施还没有落实到位,许多民营企业还面对一些有形无形的市场壁垒。应当认识到,一个国家的长期稳定发展和有效治理应靠法制和间接调控,而不是靠政府手中直接掌握更多的资产。因此,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应当“平等保护物权,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新格局”。政府主要是提供公共产品,包括国防产品、社会保障以及一部分基础设施等,其余的产品由谁提供可以一视同仁。因为政府可以通过法制调控经济、治理社会,让不同属性的企业统一服务于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利益。认清了这一点,我们就不会纠结于国有经济比重高一点还是低一点的争论,就会更加积极地推进国有经济有进有退的战略性调整,促进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进一步激发社会创新创业的活力。还应看到,在后国际金融危机时期许多国家财政一片愁云惨雾之中,可能唯独我国政府掌握着大量的国有资本和资源,这正是加快经济转型、结构调整和缓解财政支出压力的有利条件。因此,在顶层设计中如果能就这个问题进行战略性规划,进一步推动国有资本有进有退的改革调整,将大大有利于中国在未来一个时期把握发展战略机遇期,也会给以上各项顶层设计所需的财力安排和实际操作提供更大的回旋空间。 (作者为国务院参事、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名誉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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