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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治校“五忌”

 太阳下的森林 2012-06-26
岳飞有句名言:“正己而后可以正物,自治而后可以治人。”我们校长治校首推“自治”。自治内容特别应包括下述“五忌”:      

    1、忌伪   俗话说:“喊破嗓子,不如做出样子。”因此,校长必须是“要求师生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不仅靠“有声语言”,更要靠事实和行动来管理学校,以良好形象赢得师生的信任。

    2、忌专  “管理出教育,制度出校风”。制度的制定都由教代会民主通过,可是有的校长依法治校的观念淡薄,不是依靠教职工共同办学,让他们以主人翁的姿态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而是采用行政手段和强迫命令专横独断,搞“一言堂”。结果往往使得校长在宏观决策上,因缺乏调查研究和实际依据而出现偏差,甚至极易铸成大错,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 

    3、忌疑   一所学校要形成宽松、和谐的心理氛围,首先校长要有大家风范和容人之量。“壁立千仞,有容乃大”。有道是“用兵不疑,疑兵不用”。再者校长心存疑虑,又怎么能惟才是举、大胆用人? 又怎么能心齐气顺,凝聚人心,形成合力?    

    4、忌贪  廉洁从教是教师,更是校长职业道德的最基本要求之一。

    5、忌躁  遇事沉着、冷静是正确决策的前提,也是实施有效管理的保证。校长只有时时保持清醒的头脑,才能面对纷繁复杂、瞬时万变的情况,但有的校长在工作中往往容易激动,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动辄训人,喜怒无常;听到好话神采飞扬,听到批评火冒三丈,让人感到“高处不胜寒”。久之,言路闭、人心疏、鸿沟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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