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民间资本难以企及的“豪门盛宴”

 MissU001 2012-06-29
 

  从2005年、2010年的“非公经济36条”,到现今铁道部、卫生部、证监会等部门陆续出台的文件,政府频向民间资本伸出“橄榄枝”。但由于相应细则尚未出台,以及一些行业政府依然限制一般资本的进入,包括石油、电力、电信、铁路、烟草、盐业、市政、军工等行业,依然处于少数企业高度垄断的状态。

  石油:垄断格局依然未解

  1998年4月,中国石化工业体制改革按照上下游结合的原则,分别组建两个特大型石油石化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同时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保持原有功能和地位不变。

  自此,中国油气行业形成了上下游一体化、南北分治、海陆分割三足鼎立的局面。

  在产业上游,石油天然气开采业垄断程度较高,属于寡占型市场结构,下游的石油加工业竞争程度较高,属于垄断竞争型市场结构。

  某种程度上,1998年的重组整合,可以说是政府打破油气行业垄断格局的首次尝试。

  在这以后,民营资产开始以多种方式进入该行业,甚至还诞生过一家上市公司——天发石油。

  但限于资本和技术条件,多数民企只能进入加油站等下游领域,作为石油领域利润最大的石油勘探开发民企依然很难染指。

  2005年,“非公经济36条”明确民营资本可以进入石油行业后,民营企业曾试图向上游进军。而民营石油企业能否进入这一领域被看作是石油改革是否打破垄断的关键。

  2005年6月,天发石油掌门人龚家龙,联合30多家公司成立长联石油控股有限公司。

  作为试图首次跨入“雷区”的民营力量,龚家龙曾表示,长联石油要打通整个石油经营上下游产业链,将以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原油加工炼化、原油天然气成品油润滑油的生产批发销售存储运输以及石油投资咨询信息服务为主营业务。

  但事实上,长联石油并未获得成品油批发许可证、原油及成品油进口许可证以及勘探开发许可证这几个必要的经营资质。

  其后,2008年龚家龙因犯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零7个月,曾经的“中国民营石油第一人”锒铛入狱。其旗下的天发石油被拍卖,而长联石油则已然游离于石油行业之外。

  石油行业的垄断格局依然未解。

  2012年第一季度,中石油、中石化分别实现主营收入5256亿元、6713亿元,实现净利润391亿元、128亿元。

  电信:“新三国时代”

  从目前的电信业产业链来看,在电信系统设备制造、终端设备制造、电信增值服务业等领域,已经有不少民营企业进入,有一些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模,甚至开始冲击国际市场,如华为等。

  但在电信运营业,目前仅有三家基础电信运营商,民营企业还是一个空白,寡头垄断趋势明显。

  经过1994 -1998年的市场化改革、1999 -2004年的分拆与重组,并于2004年-2008年进行新一轮重组之后,电信业形成当前三大全业务运营商竞争,移动市场中国移动一家独大、固定电话和宽带市场中国联通与中国电信双寡头垄断的市场格局。

  从移动电话用户数看,中国移动占用户数市场份额70%以上,是中国联通与中国电信之和的2倍多。而在互联网接入市场上,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共占有2/3以上的市场份额。

  但这种格局的成因主要在于政府对电信业的分拆与重组,而不是市场竞争所造成的。

  1994年成立中国联通,打破邮电部在中国通信业一家垄断;1999年从中国电信剥离移动业务,成立了中国移动;2001年,中国电信的固网资源被分拆为二,形成了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网通、中国联通、中国卫通、中国铁通等六家电信运营商的竞争局面;2008年中国电信行业再次重组,中国卫通、中国铁通、中国网通分别被并入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电信行业的“新三国时代”自此形成。

  信息产业部数据显示,中国电信企业的利润率高于20%,而其他国家不超过10%,在电信业发达的美国,利润率甚至还不到1%。我国宽带上网平均速率位列全球第71位,不及美英日等发达国家平均水平的1/10,但网络接入费用却是发达国家平均水平的3到4倍

  中国电信行业在管理水平、经营水平、服务质量都比不上美国的情况下,利润率却是美国的20倍,归根结底在于电信行业的垄断。

  2011年,针对“铁通、广电等宽带用户频频断网”事件,发改委提起对电信联通两巨头“涉嫌垄断调查”。《反垄断法》出台3年,首次将矛头指向了央企。

  但随后两家企业即向发改委提出了“中止调查”申请,“反垄断第一案”也便没了下文。

  电力:一体化经营模式下的垄断

  在电力行业,行业的高度垄断趋势更加明显,国家电网、南方电网垄断了输电环节,而在发电环节则有五大发电集团盘踞。

  事实上,这样的垄断局面已经是改革后的结果。

  2002年,为打破国家电力公司垄断整个国家电力产业的现状,国家电力改革的大幕拉开。

  在发电环节,经过对原国家电力公司的重组后,在原国家电力公司拥有的发电资产基础上,形成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等五家发电公司。

  在输电环节,以“厂网分离”为目标,从原国家电力公司中剥离出了电力传输、配电等电网业务,成立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两大电网公司。

  此次改革虽然打破了原来国家电力公司“发电、输电、配电、售电”的纵向一体化经营组织模式,在发电端形成了多个竞争主体,但输电、配电、售电三个环节仍是一体化经营,由电网公司垄断,电力行业仍未形成真正的竞争。

  在这种格局下,国家电网作为单一买方,使发电环节难以形成真正的竞争,更无法推行真正的“竞价上网”,即使勉强实行“竞价上网”也是有限竞争,独立发电商很难摆脱单一买方对价格的控制,往往形成发电商与电网公司签订长期合同的形式。

  据了解,目前我国也鼓励大用户直供电,但是在电网完全垄断的格局下是无效的。

  在行业高度垄断的格局下,各企业盈利能力,2011年国家电网实现利润总额533亿元。五大发电集团实现利润情况为:华能集团61亿元,国电集团60亿元,中电投集团25亿元,华电集团20亿元,大唐集团15亿元。

  在2010年版的“非公经济36条”中,国家首次提出“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电力建设。支持民间资本以独资、控股或参股形式参与水电站、火电站建设,参股建设核电站。”

  但由于面临并网难、市场消纳难、项目核准难等问题以及相应的配套政策并不完备。在发电领域民资仍未有太大作为。

  除了这些行业以外,在烟草行业,政府仍严格控制民资进入;盐业则实行定点生产、特许经营的模式;市政、铁路、银行、军工等行业虽然已经对民间资本开放,但鉴于利润回报、民企的资金实力和相关细则等因素,在这些行业也并未有大量民资涌入。

  虽然近年来中国垄断行业在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改革监管和运营体制、引入非国有资本等方面,已经进行了较大幅度的改革,但由于这涉及到垄断行业深层次利益结构的调整,民资进入必将遇到重重阻力。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