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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禁吃鱼翅与办事蜗牛效应

 笑熬浆糊糊 2012-07-09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已正式发函,对丁立国在联合30多位人大代表提出的《要求制定禁止公务和官方宴请消费鱼翅规定的建议》表示感谢和支持,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下一步将会同有关部门继续细化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明确在公务中不准消费鱼翅,保护鲨鱼物种和海洋生态平衡,一是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规定公务接待不得食用鱼翅,强化制度的约束力和执行力,切实降低公务接待支出,二是配合财政部门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经费的规模和比例,从经费预算和财务报销渠道限制鱼翅等高档菜品开支,三是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做好对公款大吃大喝行为的监督惩处工作,将公款大吃大喝行为纳入行政问责范围,强化监督和制约等。


       7月2日,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政策法规司的相关负责人表示,函件内容属实,每年的6月底和7月初,政策法规司都会集中性办理了一些全国人大代表建议提案的相关事务。该负责人表示,政策法规司将会同有关部门细化公务接待管理的规定,确定具体出台时间,并解释称,这类细化公务接待的管理规定属于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的B类规定,三年内将会出台,最快也会在一两年。


       刚看这篇消息时,感觉国务院还行,对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挺重视,但看着看着,就别扭了,在公务中不准消费鱼翅的规定,三年内将会出台,最快也会在一两年。我的天,如此办事效率,令人称奇,难怪我们做起事情来,总是拖拖拉拉,没有一点雷厉风行的阵势。据说,全国人大代表丁立国等“通过立法手段,禁止鱼翅贸易,保护海洋生态平衡”的建议,是去年三月在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一年多才有了答复,而且还要等上三年才能落实,这就是“中国式”办事效率。三年,会发生什么?可以想象:公务接待突击吃鱼翅,鲨鱼物种遭到空前劫难。三年后,规定出台了,鱼翅吃不成了,咋办?有招,吃鲍鱼、熊掌、燕窝呗。当然,按照“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工作”作风,将鱼翅说成粉丝,还可照吃不误。


       就像燕窝的营养与鸡蛋差不了哪去一样,鱼翅的营养,也没那么玄乎,与鱼冻、肉冻相差无几,吃鱼翅还不如喝牛奶、吃花生、嚼黄豆划算。鱼翅含有水银或其他重金属的分量均比其他鱼类高很多,这是因为人类把工业生产过程中的废水不断地排入海洋,使得海水中水银和其他重金属含量较高,海洋生物也随之受到影响。鲨鱼处于海洋食物链的顶端,体内往往会积累大量的污染毒素。而水银除了可能造成男性不育外,若人体内含量过高还会损害人的中枢神经系统及肾脏。因此,多吃鲨鱼肉和鱼翅,对人体是有害的。


       鱼翅味同嚼蜡,其所说的美味全是调味品带来的。严格地说,鱼翅不是美味,是厨师把它变成了美味。吃鱼翅没好处,价格又昂贵,为什么还是去吃?说穿了,就是死要面子。我国是鱼翅消费大国,一项调查推算,中国大陆、香港和台湾加起来,鱼翅消费总量占全球消费量的九成以上。为了一餐无甚营养的美味,鲨鱼面临血腥的杀戮。在浩瀚的大洋中,渔民在捕捞鲨鱼后,在甲板上用电锯活生生地把鲨鱼的背鳍、胸鳍和尾鳍割掉,然后将血流不止的鲨鱼扔回海中,那些没有了鱼鳍的鲨鱼,面临的只有死亡。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将发文规定公务接待不得食用鱼翅”的消息一出,为何立刻引发网友广泛关注和评论?不在于鱼翅究竟有没有营养,也不在于海洋生态是否平衡,众人所指,其实是公款高消费这个腐败问题。公务中不准消费鱼翅,只是一纸规定,却要三年出台,如此“蜗牛”效应,怎不令人堪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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