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一位有機會在賽跑中獲得佳績的女孩,在接近終點線時,選擇扶起昏厥摔倒的對手,帶著她跑完最後一段路,還在最後一刻,推了一把、讓她先抵達終點,讓自己成了最後一名。
人們,包括被扶起的女孩,都認為這是偉大而不可思議的人性光輝。但這位奇異的女孩說,她只是很單純地做了自己覺得對的事情。 對她而言,那一刻,昏倒在地的,是一個人,而不是一個該死的對手。 在這個世界上,有誰跟誰,生來就是應該、必須要是敵對的嗎? 即使在一場競賽裡,彼此也不過是表現出最好的自己,達到極限,然後自然地,因為是競賽,所以有順序排列,或者所謂的輸贏。 但我們不會去恨那個得了第一名的人,因為第一名之所以不是我們,並不是那位優勝者的錯,那位優勝者的努力與獲得,也不是針對其他參與競賽的人而來。 他們就是有幸參與了同一場競賽,或者盛會,然後依照規則,產生結果,如此而已。 選邊站,大多數的時候,選邊站,只是因為恐懼罷了。為自己貼上標籤,為對方貼上標籤,在地上畫一條線,要所有的人表態、二選一,這些,幾乎,都只是因為單純而濃烈的恐懼罷了。 因為你需要有人跟你站在一起,你需要有人跟你在同一邊,否則,你不知道自己的主張是什麼,你不知道能夠做什麼決定,你甚至不知道自己有什麼選擇,你只是感到恐懼,因為瞬間失去的恐懼,你甚至不考慮那個失去,是否是真正的失去,或者你根本從來不曾真正擁有,只是因為瞬間、不可預期、突然而來的失去,然後你因為恐懼,需要一個怪罪、卸責、可以宣洩你的憤怒與哀傷的對象。 如果人們,在那麼多無法說明的命運安排與人生巧合裡,竟然愛上了同一個人,為什麼他們之間,一定非得是敵對的? 為什麼,所有劇烈的憤怒、憎恨與哀痛,是對著另一個人,而不是他們共同愛上的、或者其他事物或對象? 難道,我們的愛上一個人的最原始的初衷,是為了造成另一個人的不幸、是為了破壞另一個人的平靜? 當然不是。 大部分的時候,我們可以選擇愛情的結果,再怎麼心不甘情不願,再怎麼口是心非,大部分的時候,我們可以選擇愛情的結果。 但,我們幾乎無法選擇愛情的對象。 倘若我們可以,就不會有羅密歐與茱麗葉,就不會有張愛玲與胡蘭成,就不會有梁山伯與祝英台。 因為愛情,是先發生了,我們才意識到的。愛情悄悄生長在我們之間,我們看到了,然後說,瞧,你瞧,是我們的愛情。 倘若,不該愛的、不能愛的、不被允許愛的,通通都會被自動過濾在我們存在的世界之外…… 我們多麼希望,不該愛的、不能愛的、不被允許愛的,通通都會被自動過濾在我們存在的世界之外…… 我們是這麼樣地、這麼樣地希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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