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出台房地产调控的“国八条”之后,各地纷纷出台细则予以配合,“国八条”的重点之一是剥离投 机性需求,同时增大保障房供应。北京、上海、青岛、南京、哈尔滨等城市都出台了房产限购政策,尤以 北京15条最为严厉,北京要求对非京籍居民设置纳税5年(及社保)条件(其他城市大多是以1年为条件) ,不符合条件则禁售。 可以说,这一次对房地产的调控可能是有史以来最有“诚意”的一次调控。其次,政府重新认识到供应和 需求的关系,并改变了过去的“需求至上论”——即只要是需求都是好的,需求不仅不应控制而且还应当 “人为刺激”。在需求至上论的观点下,永远都是供应不足。不过,人们逐渐认识到,用刺激性的政策( 比如低利率、鼓励投机)的确可以制造需求,也对供应形成刺激,但总会形成“供不应求”,体现为房价 飙升。这意味着需求和供应都应当有自然自发的节奏,如果用强烈的通胀预期、过低的房贷利率、过高的 杠杆(首付比例过低),无论有多少供应,都会被需求“吃掉”。更可怕的是,如果将人为投机的需求剥 离掉,市场上房屋存量相对于合理的自住需求也许是严重过剩的。所以,政府开始前所未有的剥离投机需 求,并将用保障性住房来改善房地产结构。同时,调控避免了用大幅度提升存贷款利率的方式来收缩货币 压制房价,政府认为提高利率是“地产发热、经济吃药”之举,它仅仅希望“地产吃药”。 我们认为,尽管提高利率是最有效的办法,但如果不想过度动用利率的话,那就要过度压缩房地产杠杆率 ,这是一个互补的关系。可以将房租看作是房价的利息流,存房子(指的是二套房以上,自住的首套房没 有可比较性)跟存钱在老百姓的心理预期里面风险性没什么差别。最近一线城市房租有一些季节性涨幅, 不过住房租金回报还在3.5%左右,现在一年期储蓄利率是3%、五年期是5%。存房子一般跟较长期的储蓄对 比,看似存房子的利息不如存五年的银行利息。但如果二套房首付5成,那意味着在2倍杠杆作用下,存房 子的利息是7%。遥想2003年底,当时房租回报在2.7%左右,很多城市首付仅需一成,杠杆作用下意味着存 房子的利息高达27%,当时的5年期存款利息为2.79%,优劣一目了然,以至于后来的房价上涨即为不断填 平两者鸿沟的过程。 当然,存房子的利息流是变动的,随着按揭还款的增加,付本金和利息会越来越多,那么存房子的总体利 息水平是从7%开始往下降的。现在政府将二套房首付提高到6成,那意味着存房子的利率水平变成5.83%。 为什么?因为按揭的杠杆率被压缩了,导致存房子的利息也会被压低。 所以沿着这个“杠杆率和利率”互补关系的思路下去,并假设目前的通胀和利率水平变动是同步的。我们 会发现,或许没必要出台以户籍为基础的身份控制式限购,限制购买自由是不妥的,但像期货一样,进行 分级化的杠杆率控制,则是放之四海而认同的。于是让存房子利息跟5年期存款一样多的均衡杠杆率约为 5/3.5=1.43,也就是说,如果将二套房首付提高到7成,即达到有效的临界点。当然,再激进一点,可以 让禁售变成“全款支付”,这相当于存房子要比存钱吃亏,这是一种“沉淀资金”行为,当然还要加上一 条,“拿到房产证后不准抵押”,因为拿到房产证后抵押给银行再套现出8成款项,这个沉淀资金的策略 就破产了。 我们不相信房价上涨收益是独立于租金回报的,我们也不认同身份控制式的禁购,我们认为,应当用一种 期货式分级处理的方式来处理“杠杆率和利率”,并让投机者在存钱和存房子两种“资产选择”中自动领 会两个市场收益已经收窄或者反转,从而纠正过去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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