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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刊文摘】教你明明白白交电费

 ☆無心插柳☆ 2012-07-12
        从7月1日起,我省居民生活用电将试行阶梯电价。那么,我省境内的“一户一表”居民用户以后将如何计交电费呢?对此,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作出了解答。

    我省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政策规定:“电费先按月分档电量进行预结算,再按年清算,不进行跨年度结算。由于调价、新装、销户等原因,用电不足一年的,按月分档电量标准乘以实际用电月数计算”。

    假设一户家庭的全年各月用电量如下表。以其中1月份的用电量300度为例,按照月用电量的三个划分档次,即第一档月用电量170度以内、第二档月用电量171度至260度、第三档月用电量261度以上,那么这300度用电量的预结算电费将分为3个计价区间计算:170度以内电量,执行电价0.525元/度;171度至260度之间的90度电量,执行电价0.575元/度;261度至300度之间的40度电量,执行电价0.825元/度,因此,该家庭的1月份预结算电费为170度×0.525元/度+90度×0.575元/度+40度×0.825元/度=174元。其他各月份的预结算电费依此计算(各月预结算电费见右表):

    如表所示,该家庭全年的预结算电费累计为1069元,全年用电量为2000度。这时,需要再按年用电量的三个划分档次,即第一档年用电量2040度以内、第二档年用电量2041度至3120度、第三档年用电量3121度以上,由于该家庭的全年用电量为2000度,未超出第一档年用电量标准,因此该家庭的全年实际应交电费为2000度×0.525元/度=1050元。所以年终时,电力部门需退还该家庭全年预结算电费和全年实际应交电费的差额1069-1050=19元。

    如果该家庭由于调价、新装、销户等特殊原因,全年只在1月份至6月份用电,那么,这6个月的预结算电费累计为574.5元、用电量为1060度。这时,需要用月分档电量标准乘以实际用电月数来划分档次,即第一档用电量1020度(170度×6)以内、第二档用电量1021度至1560度(171度×6至260度×6),由于该家庭6个月的用电量为1060度,所以其实际应交电费将划分为2个计价区间计算:1020度以内电量,执行电价0.525元/度;1021~1060度之间的40度电量,执行电价0.575元/度,因此,该家庭6个月的实际应交电费为1020度×0.525元/度+40度×0.575元/度=558.5元。所以,电力部门需退还该家庭预结算电费和实际应交电费的差额574.5-558.5=16元。

 

 

1月

2月

3月

4月

5月

6月

7月

8月

9月

10月

11月

12月

电量

(度)

300

200

130

140

140

150

160

180

140

180

140

140

电费

(元)

174

106.5

68.25

73.5

73.5

78.75

84

95

73.5

95

73.5

73.5

本文作者:杨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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