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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太白全集

 勒杜马 2012-07-15

[李翰林集] 宋乐史编。乐史《李翰林别集序》云:“李翰林歌诗,李阳冰纂为《草堂集》十卷,史又别收歌诗十卷,与《草堂集》互有得失,因校勘排为二十卷,号曰《李翰林集》。今于三馆中得李白赋序表赞书颂等亦排为十卷,号曰《李翰林别集》”。可见乐史所编《李翰林集》为二十卷诗歌,另有《别集》十卷文。据宋敏求《李太白文集后序》,得知乐史编《李翰林集》所收诗歌为七七六篇。今此本亦已佚。《李翰林别集》十卷,有明正德吴郡袁翼刊本,后有跋,称重刻淳熙本,前有乐史序。明正德十四年陆元大刻本称《李翰林集》,即此本。

呜呼!姑熟东南,青山北址,有唐高士李白之墓,呜呼哀哉!夫仁以安物,公其懋焉;义以济难,公其志焉;识以辩理,公其博焉;文以宣志,公其懿焉。宜其上为王师,下为伯友,年六十有二不偶,赋《临终歌》而卒。悲夫!圣以立德,贤以立言,道以恒世,言以经俗。虽曰死矣,吾不谓其亡矣也。有子曰伯禽,天然长能持,幼能辩,数梯公之德,必将大其名也已矣。铭曰: 立德谓圣,立言谓贤。嗟君之道,奇于人而侔于天。哀哉!

(第一集)
  (节录自泺阳消夏录)
  
  ◎夙冤,世无不可解之冤。
  ◎真孝妇,鬼神见之犹敛避。
  ◎阴律——不孝罪至重。
  ◎知其不可而为之,诸葛武候曰: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成败利钝,非所逆覩,此圣贤立命之学。
  ◎声色之娱,电光石火,皆幻化也。悬崖撒手,转瞬成空。朱颜不驻,白发已侵。
  ◎圣人之心,与天地通;诸大儒阐发圣人之理,其精奥亦与天地通,故相感也。
  ◎古诗云:水性自云静,石中亦无声;如何两相激,雷转空山惊。
  ◎事皆前定,岂不信然?
  ◎心存诚敬,但知国计民生,不知祸福毁誉耶。
  ◎孝悌之至,通于神明。
  ◎圣人之立教,欲人为善而已。其不能为者,则诱掖以成之;不肯为者,则驱策以迫之,于是乎刑赏生焉。能因慕赏而为善,圣人但与其善,必不责其为求赏而然也。能因畏刑而为善,圣人亦与其善,必不责其为避刑而然也。
  ◎形不自变,随心而变。读圣贤之书,明三纲五常之理,心化则形亦化矣。
  ◎读书,但求明理。圣贤言语,本不艰深,口相授受,即可知其义旨。
  ◎人生以孝悌为本,二者有渐,则不可以为人。
  ◎非礼之祀,鬼神且不受,况非义之祀乎?
  ◎人秉阳气以生,睡则神聚于心,灵光与阳气相映,如镜取影,梦生于心,其影皆现于阳气中,鬼神皆得而见之。
  ◎心之善恶,亦现于阳气中。生一善念,则气中一线如烈焰;生一恶心,则气中一线如浓烟。
  ◎大凡风流佳话,多是地狱根苗。孽海洪波,回头是岸。
  ◎君子义不负人,不以生死有异也;小人无往不负人,亦不以生死有异也。常人之情,则人在而情在,人亡而情亡耳。
  ◎方外人,如于世有所闻见,于心必有所是非;有所是非,必有所爱憎,则喜怒哀乐之情,必迭起循生。
  ◎大学扼要,在诚意;诚意扼要,在慎独。
  ◎修己明道,天理也。近名好胜,则人欲之私也。
  ◎害人之卫,适以自害。智者慎勿造因。
  ◎君子之于世也,可随俗者随,不必苟异;不可随俗者不随,亦不必苟同也。
  
草堂集
  (第二集)
  (节录自如是我闻)
  
  ◎天地之大,何所不有。幽明之理,莫得而穷。不必曲为之词,亦不必力攻其说。
  ◎业镜照眞小人,心镜照伪君子。圆光对照,灵府洞然。大抵名愈高,则责愈严。卫愈巧,则罚愈重。
  ◎天下未有所成,先自炫耀。甫有所得,不自韬晦者,自取其败耶。
  ◎天下本无事,庸人自召之。
  ◎悖理聚财,非不骤富,断无久享之理。
  ◎所作所受,如影随形。
  ◎人之受享,只有此数,此嬴彼缩,理之自然。既于家庭之内强有所增,至于仕宦之途,阴有所灭。世情万变,治家者平心处之可矣。
  ◎人能事事如我意,可畏甚矣。
  ◎好色者必病,嗜博者必败,劫财者必诛,杀人者必抵,此中之消息微矣。其间功过互偿,或以无报为报,罪福未尽;或有报而不即报,毫厘比较,益微乎微矣。
  ◎天下事,但知其一,不知其二。有收目前之效,而贻日后之忧者。
  ◎取非所有者,终不能有,且适以自戕也。
  ◎成毁各有定数。
  ◎虎不食人,惟食禽兽。其食人者,人而禽兽者耳。大抵人天良未泯者,其顶上必有灵光,虎见之即避。其天良澌灭者,灵光全息,与禽兽无异,虎乃得而食之。勉修善业,当有后福。
  ◎天下之痛苦,无过于脔割者。天下之恐怖,亦无过于束缚以待脔割者,每见屠宰,思彼众生,其痛苦恐怖,不能下咽耳。
  ◎盖无心一语,黄壤已闻。然则有意造言者,冥冥之中,宁免握拳啮齿耶。
  ◎天道凡事忌太甚。过奢过俭,皆足致不祥。时时深念,知益己者必损人。凡事留其有余,则召福之道也。
  ◎得意时勿太快意,失意时勿太快口,则永保终吉。得意时勿太快意,则知利害者能之;失意时勿太快口,则贤者或未能知。快口岂特怨尤哉,夷然不屑。故作旷达之语,其招祸甚于怨尤也。
  ◎遇意外之横逆,平心静气,或有解时。
 
 草堂集
  (第三集)
  (节录槐西杂志)
  
  ◎五伦之中,惟朋友以义合。不计较报施,厚道也。即计较报施,犹直道也。兄弟天属,已不可言报施,况君臣父子夫妇,义属三纲哉。
  ◎忠孝节义,感天地、动鬼神。
  ◎人世所为,鬼神无不知也。常人胶胶扰扰,何念不生?但有所畏而不敢为,抑亦贤矣。
  ◎事大便宜,必有不便宜者在。鱼吞钩,贪饵故也。
  ◎以势交者,势散则离。以财交者,财尽则散。
  ◎一时爵禄,所得几何?孽海茫茫,杳无崖岸。
  ◎问心无愧,即阴律所谓善。问心有愧,即阴律所谓恶。公是公非,幽明一理。
  ◎欲心所感,淫鬼应之;杀心所感,厉鬼应之;愤心所感,怨鬼应之。则皆由其人之自召。
  ◎好胜者必自及,不仁者亦必自及。东野稷以善御马,名一国,而极马之力,终以败驾。自陨其生,非不幸也。
  ◎以理断天下事,不尽其变。即以情断天下事,亦不尽其变也。
  ◎瑞不必为祥,妖不必为灾,各视乎其人。
  ◎傅有之,天道远,人事迩。六经所论皆人事,即易阐阴阳,亦以天道明人事也。
  ◎至诚则金石为开,笃信之则诚,诚则必验。姑试之则不诚,不诚则不验。凡持炼之卫,莫不如是。
  ◎心定则气聚而形固,心摇则气涣而形萎。
  ◎天下未有心不在是事,而是事能诣极者;亦未有心在是事,而是事不诣极者。
  ◎应酬之礼不可作废。
  ◎是非之公,人心具在。人即可诳,自问已惭。况公论俱存,诳亦何益?荣亲当在显扬,何必以虚词招谤乎?
  ◎夫因缘,无无故而合者也。大抵以恩合者必相欢,以怨结者必相忤。又有非恩非怨,亦恩亦怨者,必负欠使相取相偿也,如是而已。虽然,天定胜人,人定亦胜天。故释迦立法,许人忏悔。逆来顺受,尽其在我,而不问其在人。庶几可以挽回乎?信心行持,无不有验。
  ◎夫人之为人,以有人心也。此辈机械万端,寒暖百变,所谓人面兽心者也。既已兽心,即以兽论。以兽杀兽,事理之常。
  ◎物必先腐也,而后虫生之。
  ◎福以德基。非可祈也。祸以恶积,非可禳也。苟能为善,虽不祭,神亦助之。败理乱常,而渎祀以冀神佑,神其受享乎?
  ◎外患突来,必有内间。
  ◎人生苦乐,皆无尽境;人心忧喜,亦无定程。曾经极乐之境,稍不适则觉苦。曾经极苦之境,稍得宽则觉乐矣。
  ◎有力者不尽其力,乃可以养其威。屈人者使人易从,乃可以就服。
  
草堂集
  (第四集)
  (节录姑妄听之)
  
  ◎苟道德无愧于圣贤,虽王候拥篲不能荣,虽胥靡版筑不能辱。陈白崖曰:「事能知足心多惬,人到无求品自高」。
  ◎夫操管运思,临秤布子。虽当局之人,有不能预自主持者,而卜者乃能先知之,是任我自为之事,尚莫逃定数,巧取强求,营营然日以心斗者,是亦不可以已乎。
  ◎舞衫歌扇,仪态万方。弹指繁华,总随逝水。茫茫回首,旧事皆空。岂但海市蜃楼,为顷刻幻景哉?
  ◎立心端正,虽冤鬼亦无如何。
  ◎无故而致非常之福,贪冒者所喜,明哲者所惧也;无故而作非分之想,侥幸者其偶,颠越者其常也。
  ◎圣贤依乎中庸,以实心励实行,以实学求实用。圣贤之于人,有是非心,无彼我心,有诱导心,无苛刻心。
  ◎声色货利,嗜欲牵缠,非道力坚定,多不敢轻涉世缘,恐浸淫而不自觉也。
  ◎人镜照形,神镜照心。人作一事,心皆自知,既已自知,即心有此事。心有此事,即心有此事之象,故一照而毕现也。若无心作过,本不自知,则照亦不见,心无是事,即无是象耳。
  ◎一村叟,淳淳闷闷,无计较心;悠悠忽忽,无得失心;落落寞寞,无爱憎心;坦坦平平,无偏私心;人或凌侮,无争竞心;人或欺绐,无机械心;人或谤詈,无瞋怒心;人或构害,无报复心。故虽死牖下,无大功德,而独以是心,为神所福,使之食报于今生。其蠢无知识,正其身异性存,未昧前世善根也。
  ◎无欲常教心似水,有言自觉气如霜。
  ◎人情百态,事变万端,矫枉过甚,顾此失彼。本造福而反造孽,本弭事而反酿事,亦往往有之。
  ◎凡遇毒物,无杀害心,则终不遭螫。或见即杀害,必有一日受其毒,验之颇信。
  
草堂集
  (第五集)
  (节录泺阳续录)
  
  ◎君子与人为善,固应不没其寸长;讲学家持论务严,遂使一时失足者无路自赎,反甘心于自弃,非教人补过之道也。
  ◎子弟当先使知礼。
  ◎欧阳公曰:祸患常生于忽微,智勇多困于所溺。
  ◎胜负之念不可太盛,恩怨之见不可太明。
  ◎道力深者,以定静祛魔。
  ◎小人之谋,无往不福君子也。
  ◎利令智昏:昔夫差贪句践之服事,卒败于越。楚怀贪商于之六百,卒败于秦。北宋贪灭辽之割地,卒败于金。南宋贪伐金之助兵,卒败于元。
  ◎太聪明,往往以气凌物,非养德之道,亦非全身之道也。惟学问变化气质。
  ◎古人祠宇,俎豆一方,使后人挹想风规,生其效法,是即维风励俗之教也。

 

[李太白文集] 宋敏求编,曾巩编次。宋治平元年(1064),宋敏求得王溥家藏李白诗集上下二帖,发现其中有乐史编《李翰林集》阙者一百零四篇;熙宁元年(1068),他又得唐魏万所编《李翰林集》二卷,其中有乐史本阙者四十四篇;他又搜集唐类诗诸编、刻石所传、别集所载得七十七篇;加上乐史本原有的七百七十六篇,合计一千零一篇。他以乐史本为基础.“沿旧目而厘正其汇次,使各相从。以《别集》附于后,凡赋表序碑颂记铭赞文六十五篇,合为三十卷”。(宋敏求《李太白文集后序》)宋敏求既以类广李白诗,而未考次其作之先后,后来曾巩得其书.“乃考其先后而次第之”(曾巩《李太白文集后序》)。元丰三年(1080),苏州太守晏知止将此书交毛渐校正刊行,这是李白集的第一个刻本,世称苏本。北宋年间又有据苏本翻刻的蜀本。今苏本不传,北宋蜀刻本今有北京图书馆藏本,其中卷十五至卷二十四阙,以清康熙缪曰 * 刻本相配;此外,有日本静嘉堂文库藏本。近年来据日本静嘉堂文库藏本影印的有:日本京都大学人文科学研究所的影印本,1967年台北学生书局影印本。1987年巴蜀书社影印本。清康熙五十二年(1713),缪曰 * 得昆山徐氏所藏晏处善本(实际上并非晏本,而是即今藏于日本静嘉堂文库的北宋蜀刻本),于康熙五十六年(1717)校正刊行,世称缪本。《四库全书》本《李太白集》即据缪本抄录。清光绪十四年(1888)湖北刻本《李太白全集》三十卷、商务印书馆《万有文库荟要本李太白集》三十卷、1914年上海文瑞楼石印本《李太白文集》并据缪本翻刻。以上各本均为首卷专载碑序,以下二十三卷歌诗,杂著只有六卷。

字好古,魏俊(今河北临漳)人。天历中官艺文监照磨。工写竹石,有以其墨竹进于明宗者。明宗曰:“此真士大夫笔。”遂名其竹为“勅赐士大夫竹”。《应菴随录》、《图汇宝鉴》

宋敏求编,曾巩编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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