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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的品格 文/书生柏小齐

 木絮 2012-07-18

生活的品格

人生如此富有戏剧性,实非我所愿。

高上高下,云巅谷底,再阳光强健的心,也只有虐死。但,毕竟是自己的人生,还不至于品格低下到把一切咎责都抛给他人、生活和命运。

世间万事,皆有其因由,亦有其意义。在尚无力变更现实的框架时,需将发生于己身的一切先好好地承受收纳下来——像蟒蛇吞食小兽般,打开喉颈的关节,将自身这一容器的入口开启到最大,把所有的一切作为整体吞入腹中,连皮带毛,干净利落。如毒药的昔日甜蜜也好、当下炙热内焚的妒火也罢,都咽入喉中吞进肚里,仍由它们在体内搅得天翻地覆,咬紧牙关,一声不吭,将区区肉身化作焚尸炉,即便是烧得尸灰乱窜,也要紧闭双唇,不能从牙缝嘴角走漏一丝难闻的气体。待尘埃落定,往事如烟,倘若功德修炼到家,或许还能从燃尽的灰烬中拣出一两颗爱的舍利子来——那才是人生给你的宝贵馈赠,往昔于你的真意真情。

在伤痛过后想切实地于失去中抓住点什么,那需要非同一般的决心和长期沉潜的毅力——要潜入水底,屏住呼吸,睁大眼睛,慢慢摸寻。人世间的痴男怨女,又有几人能真正懂得?多数的人生在岁月的流逝和情感的折磨中都只是白白耗损,没有半点的醒悟和丝毫的长进。



其实,我也不懂。上面的道理,我是讲给自己听。

上周四晚上,独自一人骑车去Carrefour买东西。这趟行程,除了要解决基本的购物需求外,其实也是一种关联到生活内核的精神之旅。简单说来,触动扳机的是漂白剂——恕我直言,我实在是爱死了“扳机”这个比喻。千钧一发之际扣动扳机,子弹就此以义无反顾的姿态和无可阻挡的速度射出,将靶标一击而碎——这样的描述,不知是否将扳机的妙处稍稍阐明?

天气炎热没有空调自是一方面的原因,更重要的当然是内心中某种类似于精神能源的枯竭,所以自七月的第一天以来就没有一天早起过——与五月中上旬每天只睡三个多小时像打了鸡血一般的生活形成鲜明对比。睡得多了,干活的时间自然就少,可惜早已不是可以仍由自己颓唐放纵的时光了。日克一功,做得不多,但不敢稍有间断,“载之空言,不如见之于行事”。

每日架在火上烤,血水油脂都渐渐熬干。心硬了,临界点,也就来了。

触动扳机宣告临界点来临的,是漂白剂。

五年前,本科毕业之际,我买了件G2000的短袖白衬衣,第一次系上领带,以128斤的瘦削身材穿戴一新,拍下了一组现在看来仍是得意非凡的毕业照。光阴荏苒,自北上以来,那件衬衣我就很少再穿起,印象中似乎不过二三次。前些日子整理衣物,又把它翻了出来,只是昔日如新的雪白,早已印染上了一层岁月的淡黄——不知是未洗净的汗渍,抑或是别的难以言明的什么。扔了舍不得,放着又毫无意义,就像是已逝但尚未忘却的旧日情感,让人横竖不知怎办才好。

非我自谦,有时我真是笨得可以。明明是一些简单得无需思考即可懂得的道理和生活常识,我居然完全不懂。漂白剂这东西,从字面意思就能猜出是干嘛使的,但我长期都对它视而不见,使用说明都未及看一眼,就扔在了认识体系的犄角旮旯里,不复记起。六月底在朋友家住了两天,用洗衣机时看到瓶漂白剂,然后才灵光闪现般地顿悟了。

这世上任何问题都有与之相应的解决之道,连死亡都有法事、超度和葬礼。所以,根本就不存在无解的问题。很多时候的无解,只是寻错了答案的方向而已。

福至心灵,我决定去买漂白剂,需要涤净的不仅是衬衣,还有我那颗近来蒙满灰烬的心。

我喜欢大型卖场,因为那里总充满了生活气息,从锅碗瓢盆到肉蔬瓜果,一应俱全,我能从这里买到一个家所需的所有东西。若能和心爱的姑娘一起牵着手逛超市,那是比登山入海更真切持久的现实生活中无与伦比的幸福。一个人时虽无特别的幸福可言,但独处亦有一种爽快的便利,我直奔洗涤用品货区,很快就选好了洗衣液和漂白剂。

以前一直都用洗衣粉来着,洗衣服时多少粉配多少水,委实麻烦,还是洗衣液来得爽利,瓶盖就是带有刻度的容器,衣物的多寡与配用洗液的量有明确的说明。一个人生活的原则,就是要简便易行。正好沐浴露和爽肤水也快用完了,于是再转去个人护理用品区。这次选了LYNX的沐浴露套装,因为包装设计动感十足,且产品定位清晰,更关键是配有一个男士专用浴球,我正需要。我虽常愿试新,可一旦契合后便会专一到底,去年在台北屈臣氏买的那瓶Neutrogena紧肤水用了一整年,感觉相当不错,于是想再买一瓶。在Neutrogena专柜很快找到了我要的紧肤水,外包完全一样,差别仅在于字体的繁简,且原产地都是韩国。只是,这瓶要人民币99元,而我在台北买的花了不到300新台币——大陆的售价要高出近三分之一。但能用一年呢,最起码能撑过这个炎炎夏日,贵点就贵点吧。这么想着,虽多少有点肉痛,不过也没犹豫。我以前全然不知紧肤水有何用处,直到有姑娘告诉我毛孔出油正是因为缺水,自此我才知道原来洁面后还需补水。而且毛孔这东西,能收缩点还是好的,不然真大到可以插牙签了,简直让人无法可想。

超市的魔力在于能让你购买计划之外的物品,这在消费心理学上早有明确的研究。我在结账前又买了Adidas男士走珠香体液和Listerine漱口水,买前者纯粹是出于好奇,因为从来没用过,至于漱口水,大学时曾有厂商给我们口腔医学院的学生每人赠送一瓶,记得那时试用过两次后觉得过于刺激,口腔黏膜难以承受,便弃之未用了。这么多年过去了,Listerine的外包装丝毫未变,一如既往的简洁碧蓝。以前免费赠予的都没用,何苦现在又要自己掏钱买同样的产品。难道是为了缅怀过往的青春么?或许。

排队结账时,我就人与物的关系进行了一番简单的思考。平心而论,我不是那种物欲很强的人,很多东西自是喜欢,但也未达到非要拥有不可的程度。除了对喜欢的书和姑娘怀有难以自抑的迫切渴求外,至于其他诸多东西,似乎都是处在一种可有可无的立场。但随着年纪的增加,生活从根本上发生了变化,再也无法活得如少年时那般轻易。世界是一个如此巨大繁复而又紧密琐碎的体系,要想轻松惬意地生活于其中,则需要诸多的准备、依靠和凭借——既要有明晰的观念独存于内,又要有丰富的物件驭使于外。年岁就像是有魔力的磁石,过了某个人生的节点,无论你是否真心想要真正需要,各类现实的物件和非实体的关系就会从四面八方涌来,将你团团包围,紧密而窒息——不堪重负。

在那之后,我们最需要做的不是占有,而是抛弃。将不需之物一一扔掉,只握紧最重要的那几样,便足够了。唯有轻装,才能在人生的战场上即便狼奔豕突时仍然保持姿势漂亮——就是摔,也要摔得好看,这是我喜欢的姑娘教我的。

买完东西出来时遇见不期而至的暴雨,于是只好再返回地下,进KFC找了个安静角落坐下。不过失策的是,我竟没有放一本书在包里,因为骑车而不是坐地铁,所以本以为没有看书的时间。不过话说回来,“天有不测风云”这种话真不是随便说说就可以流传上千年的。我做事总是随性的多,未雨绸缪的少,已吃过大亏,该改了。所幸手机里新存了部韩剧《绅士的品格》,是张东健大叔暌违十二年之久的长剧新作,对于很久不看任何剧集的我来说,大叔是我决定看这部剧的唯一原因。电视剧这东西,正是因为其足够长,所以有充分的时间来营造一种剧中人与你同在的那种氛围,即可贵的参与感。观摩此剧我有两点收获:一是作为中年男人,一定要够瘦才有魅力,一旦身材臃肿起来,就会有一种无可奈何的猥琐气质泛起;二是无论多么地喜欢对方,也要懂得适时的克制,否则泛滥无边的情感只会cheap得像人人唯恐避之不及的洪灾。

周五晚上参加了学校里一个名为clerk的交流项目:一群美国大学生暑期来京交流,学校安排本校的一些学生和他们结成一对一的语伴,并负责陪游。几年前读研时我曾有过两个这种语伴,一个日本姑娘,一个美国姑娘,和她们都有着美好的回忆。现在虽然都到这把年纪了,仗着看起来还算年轻,依然厮混于这样的场合,算是尽量给自己的生活注入些新鲜气息。

活动的形式是自助餐,每个人的名字都打印在纸牌上,在勺园一楼大厅的圆桌上间隔摆放着。随机,一对一。其他桌基本都坐满了,而我那桌却还空着一半。到点后我左右都没人,正心想是不是悲剧了,一个东方面孔的漂亮姑娘翩翩而至。同桌的美国男生指着我左边的名牌示意她坐下,此后我们就慢慢聊了起来。

精致的五官、淡雅的妆容、穿着小热裤的修长双腿,长发在脑后优美绾起,笑起来时露出细细的小白牙,面对这样的姑娘,任何男生都会喜欢吧。我先猜她是华裔,结果却错了,竟然是韩国首尔的姑娘,真是出乎我意外。我们学校有不少韩国留学生,整日在校园里呼朋引伴,骑着电动车驰来奔去,在所有教学楼门口的角落里聚众吸烟。总之无论男女,只要是韩国人,通过长相、穿着,我都能一眼认出。但这姑娘的容貌气质,与他们都有极大的不同,这又印证了我此前的一个猜想——韩国高素质的学生都留学欧美了,等而下之的才来中国,这么说我自己也觉得不大舒服,仿佛有借他人而自贬的意味,但可惜却是事实。

姑娘的名字叫旼廷,姓则是一个极常见的中国姓氏。韩国人的姓除了朴是独具朝鲜风味外,其他的则都很中国,例如张、李之类——两国近代政治的疏远是无法割断深邃的历史渊源。旼廷几年21岁,大三,在Cornell学经济,说话温和,嘴角带笑,一看就是那种中产阶级以上家庭出来的家教良好的姑娘。她学了八个月的中文,勉强能听,我英语口语很糟,曾被人讥为中东口音,不过我们连比带划,基本还能正常交流。旼廷问我年纪,我怕说出来吓到她,于是先问她我看起来多大,她微微迟疑后说:“大三?22?”没被小姑娘看成大叔还是件挺愉快的事,我告诉她我的年级和专业后,我们又就中国的饮食和北京的旅游景点聊了会儿。

问起旼廷为何要学中文,她很明确的说,因为喜欢上海,以后想到上海工作。我09年去上海生活了半年,这座城市最吸引我的是上海博物馆,那里有全中国最好的青铜器。至于上海何以对一个韩国姑娘有如此的吸引力,碍于语言的鸿沟,我就没再多问了。西方的大学生都爱喝酒泡吧,我以前认识的那个美国姑娘就是如此,还未成年时就偷拿着姐姐的驾照去酒吧,旼廷说晚上聚餐结束后要和朋友去三里屯酒吧,我们交换了电话,就此别过。

室友不在,我打开电脑,坐在桌前发了会儿呆,在思考该怎样度过这个周五的夜晚时,竟鬼使神差地伸手从书架上摸了支烟点上。我基本算是不抽烟的,第一次抽烟是本科在医院实习时,经历了一台长达五小时的外科大手术后,跟着外科医生抽了一支。这包ESSE是位姑娘留我这的,虽然作为男人抽ESSE不太地道,不过我还就真喜欢这烟的味道,轻盈、不呛人。

周三晚上是五道口PPG酒吧的畅饮之夜,本来和朋友约好一起去好好喝一场,但那天下午跑步时又换了念头,觉得还是该自我克制,不能再走几月前的老路了。虽觉得对不住朋友,但后来还是爽约了。百无聊赖中,不知不觉间已抽了三支,窗户虽然开着,我自己也没觉得室内烟味有多重,不过室友推开门进来后第一反应就是用手厌恶似的扇了扇空气,嘀咕了句,“别在寝室里抽烟嘛。”我自觉理亏,也不好意思再在寝室呆着,便把烟放入裤兜,拿了手机和钱,包也没带,径直出门了。

随后给两位朋友打电话,一男一女,都是单身,互不认识。我约他们去五道口喝酒,说是随意聊聊,但私心里却是想试试看能否将他们撮合。当然,这话我谁也没说。我和姑娘先到,上了二楼,点了几大杯的鲜啤和炸薯条。我是去年在台湾时彻底爱上薯片、薯条这种垃圾食品的,那时因为感情问题,在那个美丽的岛上做足了数月的死宅。台湾进口的Pringles薯片极其美味,关键是才50新台币,人民币10元左右,比大陆的便宜量大还更好吃。等我从台北飞回北京时,体重和腹部的赘肉都飙升至我无法容忍的地步。不过呢,也只有真正胖过,才能切实体会到瘦下来的好。

在等哥们来的间隙里,我和姑娘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夜店的音乐放得震天响,都是些热门舞曲,虽不知名字,但却是那种一听前奏就熟悉无比的曲子。姑娘给我讲她泡吧的故事,不外乎是些猥琐男如何不知廉耻地纠缠勾搭的事,我默默听着,不太想插话,这些烂事,在夜店这样的地方再正常不过了。一会儿薯条送上来了,是现炸的,外脆内软,还带着热油的高温,就着冰啤一起下肚,甚是爽口。也罢,就放开吃吧,大不了明天再多跑几圈就是了,我这样宽慰自己。

不多久,哥们来了,他坐我对面,姑娘在我们中间。我介绍他们认识后,又沉默下来,在这喧嚣嘈杂的环境中发怔,虽说不上有多愉快,但总比一个人安静地呆着要好——我是说就我现在的心境而言——起码感官被声色塞满后,思念总会少些。不知不觉间,又抽了好几支烟,哥们和姑娘都不抽烟,我身边竟是些正常人类,即便有病,都是些常见病,不至于像我所遇见的那样,伤筋动骨,一击致命。我偶尔瞟他们两眼,似乎聊得不错,我也就继续安心的放空。

不远处的吧台,一个胖子正绕着高脚凳卖力地跳着街舞,努力想要博身旁的浓妆红颜一笑。远处一些白人男子拉着几个中国姑娘围成一圈乱蹦一气,各个似乎都快乐无比。身旁一桌坐着两个半黑的干瘦印度男子,桌上摆了两大杯啤酒,两人怔怔地望着那些正欢快蹦着的姑娘,满脸的寂寥,但似乎仍在继续无望地等待着永不会到来的艳遇。国际关系在酒吧里竟然有如此生动地展现,中国作为被想象的“东方”果然是历经百年都仍无长进。

尽是些无趣的戏码。

“你说抽烟是什么感觉啊?”姑娘突然凑到我耳旁,大声问道。

我愣了两秒,就这个问题想了想。抽烟是什么感觉?这个问题我好像以前也问过别人。我没烟瘾,一个月也抽不了一包烟,今晚已接连干掉大半包了,并不是要和谁赌气,只是自然而言就想抽了。烟含在嘴里,一吸一吐,我连是否进肺了都不知道,那我为何要抽烟呢?或者把这个问题换一下,我不抽烟,又怎样?不抽烟的话,我就只是坐在这儿,间或地喝上一口啤酒,同样还是发呆。我抽烟,并不是生理需要,吞云吐雾之间,只是借由烟这种物件,和世界多一种联系。吞吐间,我的口腔和呼吸系统或许能感受到一点尼古丁的刺激,然后在酒吧里多制造一点废气,烟雾在眼前缭绕,让我感觉自己就这么坐着也还算适宜。概括言之,烟这种东西,就是在这样的夜晚适合被点燃含在嘴里,让我感觉会更好受一些,至于为什么好受怎样好受,我也说不上来。这样的东西,是无法一一说明解释的。

“什么感觉啊,你抽抽看就知道了。”我佯装递烟过去,姑娘笑着摆摆手,又转过头去继续和哥们聊天。哥们开车过来的,坚持滴酒不沾,要了两听可乐和雪碧,倒在放了冰块的酒杯里喝。我看他们正聊得热络,正好那包ESSE也抽完了,于是跟他们打声招呼,出到外面街面上透透气。

PPG门口围了许多年轻人,或坐或站,三五成群。穿梭于他们之间的,是衣衫褴褛浑身污迹的乞讨者,都是老人,手里拿着个搪瓷杯,走到一个个年轻人面前,微微作揖,示意施舍,基本上看不到有人掏钱。不过每次来这时,时尚的男女与年迈的乞者都是酒吧门口不变的风景。临街的道上趴了许多等活的出租车,也有挂了个大大的纸牌,上书一个“烟”字,在车门口支起个小摊卖烟的面包车。都是些无趣的人,无趣的风景。我到旁边的小商店拿了包红色的Marlboro,因为看着眼熟,想起来了,每次和我熟识的那位韩国大叔在一起时抽的就是这烟。况且总是抽女士烟,也实在有点不像话。

等我再折回二楼,姑娘看我一副寡淡的模样,就提议说去楼下的舞池跳舞:“走嘛,看美女去。”

酒吧里的女人,个个浓妆艳抹,实在是没有兴趣,可姑娘已跳下椅子直奔楼下,我和哥们也只好跟着。姑娘有会员卡,可以免门票,据说是某次从PPG出来时工作人员主动发她的。“他们看见漂亮女生就会主动发卡,希望能多来些美女,这样就能吸引到更多的男生。”她跟我解释过。是啊,男人个个都是荷尔蒙分泌旺盛的猪,都积极地伸长着脖子待宰呢。

姑娘掏出会员卡一闪,很快过了门禁,我和哥们被拦了下来。

“门票一百五。”穿着白衬衣的酒吧保安说。

靠,真当我们是猪。哥们不喝酒,我也不想进去,但问题是姑娘已不见踪影了。在我们犹豫的当口,保安察言观色,马上来了句:“是学生吗?学生一百。”

是不是学生不是关键,关键是你若不太想进,他会立马给你个台阶,减五十也要拉你进去。没辙,我们总得把先人捞出来吧,于是乖乖掏钱,手上盖戳,领了100的酒票,又一次进了这个毫无趣味的声色犬马之所。

姑娘拉着我们径直奔地下的舞池。到处都是人,而且,基本上都是男人,我简直怀疑自己是不是错入了gay吧。舞池里为数不多的女生简直就是宝贵的金矿,被一众各色男人从四面八方围着,所有的人都在迷离闪烁的镭射灯照耀下跟着刺痛鼓膜的音乐扭啊扭,肉贴肉,各种扭。

胸闷、气短、耳鸣,被各种傻逼的表情和动作熏得直犯恶心。呆了没两分钟,正好姑娘要上卫生间,我和哥们就跟在后面一道上去。酒票不能浪费了啊,我去吧台要了鸡尾酒,椰林飘香和龙舌兰日出,给了两张25的酒票,龙舌兰上来时竟然有五杯,吓我一跳,这才想起周五晚上是PPG的“龙舌兰之夜”,龙舌兰只要五元一杯。我先一口气把一大杯的椰林飘香喝光,然后再把五小杯的龙舌兰一一倒入大杯中——龙舌兰呛口,得慢慢喝。哥们不喝酒,我让他去找同来的姑娘,陪着她,我打算一个人坐在靠近门口的沙发上喝酒,顺便,胡思乱想。

哥们走后,我坐下来靠着墙壁,又点了支烟,望着身旁熙来攘往的男男女女,开始想了想感情这回事。这世上的男女,大多都是寂寞的,或宣称自己是寂寞的。特别是在酒吧里,男的无一不是想来寻奇猎艳,而女的呢,或是寻求刺激,或是享受纸醉金迷的感觉?我不太懂,也就不说了。不过我想,这绝非是可以遇见爱情的场所。

这世上真正懂得爱的人并不多,爱除了最初曼妙的目眩神迷后,更多的是未知的可能的痛。当你把自己的心全然打开去接纳另一个人,你将失去所有的保护,你曾有多幸福过,你就可能得到加倍的痛苦。两个人要在一起,谈何容易,有太多现实和非现实的问题。爱需要理解、勇气、付出、承担、契合,甚至,还需要最难得的运气。若你有幸在对的时间遇见对的人,我只能说,祝福你,幸运儿,那是这世上少有的奇迹。

要么坚持,要么妥协。任何一种选择,都不容易。我想我再也不会像以前那样不加思考地脱口而出:“我爱你”。这三个字,是多么的不易,我终于懂得。以前,不是勇敢,真是无知者无畏。很多道理,不自己痛过,总难明白。

而那些貌似无解想不明白的问题,时间总会给我们答案。若你尚未得到解答,那是因为等待的时间还不够久罢了。

“时间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她曾这样对我说。

是啊,时间是非常重要的一件事。山高水远,时日悠长。真想要,就默默做事,努力争取,做到极致。目下,我对脱胎换骨一事,颇感兴趣,从他处听来的,终究是故事。不如以身证道,自己试试,即便最终还是不能得偿所愿,倘若道证身成,起码还可以得到一个全新的自己。

过了好一会儿,哥们回来了,说了找了好几圈都没找到。我让他坐下,然后给姑娘发短信,告诉她我们在门口等着。时间已近凌晨两点,很想回去休息了,早过了再怎么胡混都无所谓的年纪。我和哥们默默坐着,相对无言,静等姑娘出来,我们好撤。

一个女孩从眼前跄踉奔过,身后有个男人伸长了手紧追着,我还没回过神来,哥们已经挺身而起,大喝一声:

“嘿!干嘛呢!”

不过是电光火石间,哥们撵着那男人奔出去,我也条件反射般地追出去,跑到门口通往二楼的楼梯拐角处,才看到那个双臂抱在胸前正瑟瑟发抖的女孩竟是同来的姑娘。我赶紧上前去问她怎么了,她先是受惊了般躲开我,只是一个劲地颤抖着,什么也不说。我只好在旁边守着,过了会儿,她好像缓过劲来了,认出是我,便把存包处的手牌给我,让我去取包,然后一个劲地说:“我们走吧,我们走吧……”

我当然能猜到是发生什么事了,我在取包的时候一直在盘算着对策,但等把她包取出来时,看见她依旧靠在楼梯拐角里颤抖着,血就往脑门上涌,实在难以再冷静下去,心中憋了股恶心四下乱窜,我拉着她往外走,厉声问道:“那人呢?我们找他去!”

走出酒吧门口时看见哥们正背对着我在打电话,我手机响起的当口,一个陌生的精瘦青年男子从后面伸手搂着我的肩,嬉皮笑脸地说:“哥们,冷静些,有事好商量嘛。”我直觉此人并非善意,加之正在气头上,把他手拨开后吼道:“你他妈离我远点!”

哥们转身看见我了,我问他人呢,他指着不远处站在出租车前的一男子说,在那边,随后奔过去拦着那男人不让他上车。我拉着姑娘过去,这时夜店里的几个保安冲了过来,把我们隔开,然后不断地重复着:“有事跟我们说,有事跟我们说。”

说毛啊说!在酒吧里,一个男人追着姑娘你们不管,只有男人追男人了你们才管,只要不打起来你们巴不得多些骚扰事件好给你们添人气是吧!

“没什么好说的!这男的骚扰我朋友!给我打电话叫警察!”我还算克制,没有一上来就想动手,虽然平时玩命地锻炼身体就是为了随时准备着迎接这样的时刻。

“不是他,他是帮我的。”姑娘满脸倦容,神智也不是特别清楚,只是不停地说,“我们走吧,我们走吧。”

她一说完就钻进了出租车。那男的是帮她的?我一下子又搞不清状况了,见她实在是想赶快离开这鬼地方,我也就没再和那男的纠缠下去,把哥们也拉上车,送姑娘回家。在回去的路上姑娘一直嚷着头疼,并不时用手使劲地敲打着自己的脑袋。从她后面时断时续的言语中,我大致明白是怎么回事了。她从洗手间出来时就被一男人缠上,对方硬要她喝一杯酒,她后来实在脱不了身,就喝了,结果喝完后就头疼的厉害,后来好不容易瞅准机会才逃出来。

怀有歹意的男人在夜店里给陌生姑娘下药这类事以前也听过,但真没想居然被和自己一起的人给遇上了,因为连带感的缘故,我心里也恶心得难受。把姑娘送回家后叮嘱她喝点热水吃点止疼片早点休息,等和哥们再回到街面上时,已是凌晨三点多了。

天上微微落着细雨,我们走在深夜的北京街头,相对无语。因为他的车还停在酒吧外边,我们于是只好再步行回去取车。“肯定是下药了”哥们对我说,“陌生人硬递过来的酒怎么能喝呢,不泼他脸上也该泼地上啊。”看得出来,他怜香惜玉之情远甚于我,我更多的是对猥琐男的怒气。失败啊失败,介绍两位朋友认识,最后竟落得如此收场。

心中郁闷,我们都无心睡眠,开着车上了三环,一路往南,放着Linkin Park歌,凉风从天窗灌入,北京夜半的景色无甚可观,直到上了长安街才又灯火辉煌起来。从金水桥前驰过时,望着空无一人的广场,不由得想起一月前骑车载人夜袭天安门的往事,也是夜半时分,昔日的欢笑与亲昵,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

绕着京城跑了一大圈,我们最后停在了北五环外一座立交桥下的僻静之处。夜空黝黑,无半点星光,熄火后我们开了车门和顶窗,调低坐椅,仰躺着聊天。

“我觉得我再难找到能让我心动的姑娘了,我找了十几年了,都没遇到。算了,我觉得我能找到让我鸡动的就够了,心动不了了,再等下去就真老了。”他对我说。

哥们大我半岁,也是名校毕业,本科就出来工作,现在做咨询,月入数万,买了辆20多万的车,长得也算一表人才,比起大多数同龄人来说,以世俗的标准来看,算是成功了。可怎奈何一直情路不顺,今年以来,连遇两次打击,因此近来时常会找我一起聊聊天,谈谈烦心事。

“我不这么认为。我觉得还是我们自己的问题。是我们还不足够好,不足够强大。只要你真正足够优秀,属于你的幸福,总会来的。”

我说的“优秀”,并不仅仅只物质,要想在这个现实的世界活得舒畅,一定的物质条件当然是必备的。但对男人而言,在物质之外更重要的,是心胸、气度、格局,还有真正的成熟,可以给自己心爱的女人以最好的保护。当然,这些话我并没有细说,都长大成人了,有自己的观念和价值体系。以怎样的方式生活下去,都是各人自己的选择,所谓人生的机缘和经历,不过都是修炼这一过程的外部罢了,关键的,还是内核。

后半夜,我们昏昏沉沉的睡去,怎样也难说是愉快的经历,夜店这样的场所,以后还是尽可能远离的好。闹心、无趣。天亮后,他开车送我回学校,约好周日去郊区远游,看看风景,透透气。

周六下午窝在泊星地的沙发角落里看《海边的卡夫卡》,“世界上最顽强的十五岁少年”,这本书在几年前刚出时在图书馆的新书阅览室看了一天,从早上到黄昏,一口气看完了。书的具体内容大半忘记,但那时阅读的心境却一直隐约记得——顽强的孤独,很适合我现在的心境。

晚上打电话发飞信跟进了项目的事,先是与政府方面的负责人沟通,进一步确认了基本要求,然后再跟团队的成员交流,完成了分组和工作分配。工作是个好东西啊,除了能赚钱外,还能让你从虚幻的情绪中摆脱出来,实实在在地体验到生活究竟他妈是什么。心总共就那么点大,工作上的事多装些,感情的烦恼就被暂时的盖住。经历不少了,不能再过得连自己都瞧不起自己。

哥们周日一早九点就开车来学校接我,然后再去接了那晚一起去酒吧的姑娘以及一位与我要好的本科小孩。一车四人,正好。要去的地方叫“百里画廊”,在北郊,还有不少山路,颇为不易。我还是不怎么想说话,坐在后排翻书,是从图书馆借的新出的《村上广播》,是村上于1999年在anan杂志写的随笔连载合集。林少华兄在“译者短语”文末之处特意说了段话:“这本《村上广播》是我译的第四十本村上的书。自一九九八年翻译《挪威的森林》开始,晓行夜宿,风雨兼程,岭南溽暑,北国冬寒,故园萤火,东瀛孤灯,尔来二十三年矣。”——对林少华兄,我一直抱持着一种较为微妙的情感,首先我所读过的绝大多数村上的著作都是经他翻译的,无论是否愿意,我都是经由他这个通道才进入到村上春树的世界。虽然时常对他的某些译笔怀有些微的牢骚,总觉得他在翻译村上的过程中太肆无忌惮地过多添加了自己的东西,而像有些语汇,“地道”、“劳什子”,他又用得太多,丝毫不考虑这样做是否真正地道。《1Q84》读的是赖明珠和施小炜的译本,感觉也相当不错,莫如说,施译得更为清简。少华兄可是几乎在每本村上的书里都会给读者留下自己通信地址的玻璃心人儿噢(《村上广播》中倒没再这么做了),所以《1Q84》这本村上近来最火热的长篇的翻译权竟被他人抢去,给他的郁闷和打击可想而知了。少华兄,毕竟这么些年读的都是你的译本,我打心眼里还是同情你并对你怀有深深的情感的。只是,我常常会提醒自己,不能以你那般的立场生活于世噢。倒不是说你的人生态度有什么问题,只是,我想更通透和彪悍的姿态能活得更为快意罢了——啧啧,我还不能不承认,有些时候写起文章来,会发现潜移默化里也受了你和村上的混合体的影响啊。村上是内核,你是内核的表现形式。

进山之后,空气顿时清新很多,关了空调,开了天窗和前后的车窗,清凉的风便一个劲往里灌,真正的沁人心脾。在微微震颤的车内,我的意识渐渐沉重起来,道路两旁高大的杨树往后而去,树影却往前涌,从书页上掠过,拖我入梦中。这一日,无论是来路还是归程,只要是在车上,我无不很快睡去,几次下车看风景,也无甚趣味。看过我们四川的峨眉和九寨后,北方的山水,真难动心。其实,人亦如此,有过最好的良辰美景后,就再难动心。此次郊游最大的收获,是吸满了一肺自然洁净的空气。

风景这东西,最看心情,无心之时,便无景可看。

上帝用七天时间创造世界,我用七天时间让自己重归平静。繁华盛景似梦过,却有新痕留心底。这周一的早晨,我终于在七点二十分起床了,吃了七月以来的第一顿早餐。食物与人的关系,远非填饱肚子那么简单,很多时候,随着食物一起下肚的,是重新振作的勇气和信心。

从本周开始,图书馆执行暑假作息,阅览室早上九点才开,下午四点就关,大门和自习区在首尾两端各延长一小时。还是图书馆好啊,有冷气,有研究厢,有可以静心读书写东西的环境。中午收到快递的短信,是我买的马拉松短裤到了,此前穿着及膝的短裤跑步,总觉得不够爽快,这之间的差别,只有真正长跑的人才能懂得。我已经报名参加了今年11月份北京马拉松比赛,人生的第一次,五年前初到北京时,就报名参加了北马的半程,花了两小时十多分钟跑下来,而这一次,决定要冲击全程。报名费200元还是姑娘帮我垫付的,得切实地训练啊,不管到时有没有人来加油,自己也要好好完成这42公里。

下午图书馆关门后,就换上新入手的短裤,去操场了。果然是专业的马拉松短裤,68元一条的价格还算值得。面料是那种不吸水的合成材质,类似于游泳裤那种,因此无论出多少汗裤子也不会因为吸水而变重。更关键的是,就像专业的球裤一样,短裤内有网状的衬底,所以不必再有穿上内裤的多此一举,十分爽快!

我这些年一般都是跑三千米,并计时,今年的最好成绩是在6月10日那天的傍晚创造的:12分28秒59——如果计时没错的话,很可能是我今生都再难超越的纪录了。而今天,我决定要跑30圈,12公里。不光是今天,我决定往后每一天,都至少要跑12公里。马拉松需要长期的积累,不间断的训练,惟其如此,我才有信心完成最后的挑战。

当我在跑步时我在想什么?心境的基调是什么,想的最多的就是什么。往日的音容笑貌、言谈话语,初始的几圈想得最多的就是这些了。但随着圈数的累加,奔跑的实感随着肌肉的紧张和汗液的喷涌逐渐上来,这时便开始什么也不想,听着喜欢的音乐,清空大脑,只管保持一定的速率,一直向前奔跑。

我最近迷上了瘦身这件事。我本不算胖,大学五年都保持在128斤,那时年轻,又爱运动,所以无论怎么吃,也都胖不起来。可一考完研,体重一下子越过了130斤的界线,此后就再也没下来过。去年从台湾回来后,拜薯片和酸奶所赐,竟然一下子飙升至144斤,腹部是满满当当的赘肉。是可忍孰不可忍!我可是至死都是十八岁的男孩啊,怎能容忍自己滑向中年大肚男的深渊呢。于是今年二月以来便重新开始跑步,并加大运动量,在操场跑完三千后,还要再围着未名湖跑上两圈,此后再去做几组的器械练习。到现在,腹部已有四块腹肌,体重也降至了130斤。

抛掉任何的多余之物,剩下最少的自己。失掉赘肉所换来的腹肌,对于一个渐近三十的男人来说具有非同一般的意义。

而且,我还想试试看,自己到底可以有多瘦。由于体质的关系,有些人无论如何都很难胖起来,而我不是那样,我祖父和父亲已经用他们的身材向我展示了若我不做任何努力将会拥有的中年和老年的形象,说实话,我真不想那样。因此,我要加大运动量,控制饮食,向128斤发起冲击,重回曾经的青春时光。现在身体各部分都很结实了,四肢和躯干几乎没有一丝赘肉,再减下去,瘦的只能是小腹和大腿。我想知道,我是否能瘦到126?甚至是124?我并不是一味想要追求瘦,我只是好奇,瘦身这件事我若做到极致,最后的限界究竟在哪里?

当然,对于瘦的迷恋,其实也是受了某些极为特殊的因由的影响。遇山是山,见水是水,很多事其实并不是理性的抉择,而是当你明白过来时,已是事实,成为了内在于你的某一部分。

由于准备跑30圈,所以速度一直控制在一个较为适宜的状况,跑过十圈之后,也还不觉得怎么累。但让人心烦的是,得一圈一圈的在心中默数着,若一时恍惚忘了自己跑了多少圈了,岂不糟糕透顶。跑至15圈时,体力尚可,但心境几近绝望——跑了这么久了,才一半啊,还有15圈啊,15圈……在无限的怨念中,我开始改变策略,再从1开始数起,以5圈为一个单位,只要再跑3个5圈就完成了。

头带吸满了汗液,饱胀濡湿,紧勒在额头上很不舒服,我在跑完第15圈时将其取下。第20圈时,我取下了运动手套,那是戴着准备跑完步做器械练习时用的。第25圈,取下臂带和mp3,最后5圈了,我睁大双眼,开启耳朵,看着在操场上正训练的体育生们,听着耳旁的风声和自己的呼吸声。我要以最少的负荷,最快的速度,跑完这最后5圈。

背心早在第2圈微微冒汗时就脱下了,跑完后可以用作毛巾擦汗。此时全身上下只剩三样物件:跑鞋、短袜和短裤。全力以赴的奔跑,我能感受到我的心、肝、肺、肠、血、骨、肌肉,能感受到它们与我合为一体,全力奔驰着。汗从所有的毛孔涌出,空气在身体内外迅猛地交换着,所有的烦恼与忧愁都被抛至九霄云外,不复记起。

跑步永远都不仅仅只会是跑步,它是我修炼的一种方式,是我感受和思考这个世界的一种独特的方式。

“时间是最重要的,它是个彻头彻尾的现实主义者。如果你认为自己足够勇敢和强大,请向它证明。”

这就是我在跑步时又想明白的一个道理。

最后,说回生活的品格这件事。

无论我们遭逢什么,生活永远都是生活本身,它不会是别的什么。春风得意、意乱情迷、消沉堕落、浪荡失意,无论你过怎样的生活,那都是你自己的人生,这个世界不会为你有丝毫的改变,他人的生活,也不会。你永远都是你自己,你要一个人活,一个人过。有人相伴时要好好珍惜,及时行乐。然后一个人了,无论内心多么的焦灼痛苦,也要保持你生活的品格。

我所想要的生活的品格,就是咬紧牙关,守住防线,丢掉欲念,只以最纯粹的精神和最强健的肉体,执著向前。不要太爱自己了,就不会觉得那么心痛。人生就是一个不断失去的过程,无论多么珍贵,只要失去了,就要学会接受,而不是一直耽于幻想,这是变得更强大的第一步。此后,便是要忘我的采取行动,以意志驱动身体,以身体修炼意志。

先尽人事,再听天命,万事总有定数。

时间会告诉我们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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