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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搭车收费及乱收费问题情况分析

 清风扬帆 2012-07-19

治理搭车收费及乱收费问题情况分析

发表时间:2012年06月25日 15:17   编辑:高蓝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浏览数:215   【字体:

 

  为了纠正群众对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反映较为强烈的借年检验照之机强制收取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以下合称“个私协会”)会费以及乱收费问题,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党组于2010年年底下发了《关于严禁借年检验照之机强制收取个私协会会费的通知》。2011年,各级工商机关根据工商总局通知精神,在各地开展了搭车收费及乱收费专项治理工作,并及时向总局做了情况报告。工商总局成立专项调查组,在部分省市进行专项检查和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如下:  

  

  基本情况及特点

  

  各级重视,专项治理取得成果。自总局下发《关于严禁借年检验照之机强制收取个私协会会费的通知》以来,全国31个省(区、市)局中,28个局为此成立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20个局的局长担当第一责任人,下设专项工作小组,开展治理工作;有的省局局长在工商系统会议上亲自动员;有的省局局长专门给问题反映较多的地市局局长写信,明确要求“一把手”亲自过问和负责此项工作;有的省局将专项治理工作情况作为效能建设、政风建设、行风评议的重点内容,作为年终考核标准的依据;有的专门召开个私协会负责人会议,传达上级指示,明确提出要求。从去年信访举报的情况看,专项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加强检查,督促规定真正落实。为了督促各级工商系统专项治理和自查自纠工作的落实,2011年5月底,总局结合贯彻落实年初下发的《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取消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的要求,组织有驻总局纪检组监察局、办公厅财务处、相关业务司局参加的6个检查组,选择对经济发达、欠发达、乱收费问题易发,以及接到群众投诉较多的16个省(市、区)工商系统进行了重点检查。为此,总局下发了《关于对工商系统取消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严禁借机强制收费进行检查的通知》,明确要求对利用企业年检、个体工商户验照等行政职能和行政执法权力强制收取会费、代收代扣及搭车收费问题;包办代替个私协会收取会费问题;在工商年检窗口收会费问题;个私协会违章收取会费问题;工商机关以各种名义占用、变相占用或挪用会费等方面的问题进行重点检查。检查组到各省工商系统通过听汇报、开座谈会、查阅相关资料、审核财务账册、检查收费窗口、发放调查问卷、走访个体业主等方式进行检查,通过对52个私营企业、521个个体户走访、问卷调查,基本掌握了有关情况,做到了心中有数,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

 

  建章立制,保证收费管理规范。为了杜绝乱收费问题的发生,通过自查自纠活动,各省在查纠工作的基础上,本着“入会自愿、收费有据、使用合理、管理到位”的原则,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提出了协会与工商职能、人员、工作场地“三分离”;工商机关与下属协会人员、资产、业务、办公、利益“五脱钩”;不准以工商名义,不准超标准、超范围,不准利用年检收会费的“三不准”;严禁提高收费标准、搭车收费、巧立名目等“五严禁”。较好地规范了各级工商机关及协会的收费行为。各级注重建立长效机制,制定、建立、完善了各种规章制度。各省(区、市)局都制定了个私协会会费管理办法和个私协会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了纪检部门和财务部门定期检查的巡查制度;有的省从上到下成立了事业单位财务结算中心,对会费管理进一步规范;有的单位还制定了会员会费收缴管理暂行办法,明确规定在企业年检验照期间,一律停止收取会员费,相关收费票据全部封存,集中管理;有的地方专门开发了个私协会会费管理软件,保证会费收取使用规范化、透明化。

 

  严明纪律,树立工商良好形象。为了防止乱收费、搭车收费问题发生,自查自纠活动期间,各省局主动向社会公开了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许多省还组织了会费收支管理工作交叉大检查,进行了明察暗访。有的省专门对群众来信反映乱收费的情况进行了调查并在全体人员会议上作了讲评;对发现的问题通过领导约谈、诫勉谈话、纪检监察部门下发监察建议书等形式进行整改,对违反规定的领导干部及基层人员作了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据各省上报的数据统计,专项治理中,全系统共查处乱收费案件14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及组织处理17人。

  

  存在问题及原因

  

  专项调查组通过检查和调研发现,这次专项治理,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

 

  职、权不分的现象比较普遍。受历史沿革影响,许多地方工商局长同时兼任个私协会会长,工商所长兼任分会会长。这种状况造成许多个体、私营者对工商机关与个私协会的关系、职能等情况不清楚,认为协会就是代表工商机关,给协会交会费就是给工商交费。

 

  会费收取的方式、方法还存在问题。一些地方工商机关的干部着工商制服参与协会会费收取的现象依然存在。个别地方由于协会收缴会费困难,请工商机关的工作人员上门代收;个别单位企业登记注册科在个体登记注册时,代替协会收取会员费。极少数地方仍存在在年检验照之机利用行政职权搭车收取个私协会会费问题。

 

  会费使用不规范,个别单位存在挪用个私协会会费的问题。有些地方,将会费挪作他用;有的用于为工商局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缴纳医保、公积金;个别地方用于解决临时人员的工资福利;有的甚至用于工商机关的基本建设,或以协会名义购置车辆。

 

  协会财务管理不规范。个别协会有将会费与行政经费集中捆绑使用的现象;个别地方会费收据填写不规范。

  

  综合分析,这些问题发生的原因:

  

  部分个私协会不能按章程办事,工作不到位。一些协会不能按照会费“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的原则开展活动,使用会费的活动形式单调,会员受益面小,造成会员对个私协会在经济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认识不足,对会费使用用途不了解,对收取会员费带来误解。

 

  体制上的不完善。由于历史原因,一些地方协会没编制,个私协会工作人员长期由工商工作人员兼任,有的地方工商人员与个私协会人员混岗现象严重。

 

  经费保障不足,致使基层乱收费。据调查,目前在工商系统各级协会经费保障情况不尽相同。有财政全额拨款单位,有自收自支单位,也有部分拨款、部分自筹单位。在协会工作人员无经费保障的情况下,只得依靠收取的会费发工资、交保险,导致这些协会想尽办法多收、创收。

 

  监督检查不到位,纠正问题不得力。一些单位对基层落实情况检查督促不够深入,有些检查流于形式,致使这些问题未能得到很好纠正。对于出现的问题,就事论事处理,不能从深层次研究问题,提出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办法。

  

  下步工作的几点建议

  

  加大治理力度,不断巩固自查自纠成果。建议进一步搞好调查研究,及时宣传各地治理乱收费、搭车收费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广各地制定出来的好措施、好制度。各省(区、市)局以此次专项治理为契机,进一步明确领导责任,针对基层在执法中出现的新情况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

 

  进一步深化机构改革,有效解决经费保障。建议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与各省(区、市)局协调有关部门,尽快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在机构编制、经费保障等方面能够达成一致,真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加强对各级个私协会的工作指导,规范协会收支行为。建议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加大对基层个私协会工作指导的力度,进一步加强个私协会自身建设,提升协会办会能力,不断端正个私协会为经济发展服务、为会员服务的工作理念,严格按照章程办事,推行阳光收费制度,当好政府与个体经营者联系的桥梁。

 

  结合行风评议、干部考核、财务检查等形式,加强对收费工作的检查。积极推行工商总局提出的巡察制度,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肃查处乱收费和利用行政执法职能借机搭车收费的行为。

驻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纪检组、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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