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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李白生卒年问题

 令狐飞雪1981 2012-07-21
〔摘要〕李白卒年,历来诸说纷纭,致其享年亦无定说。李世训《记异》中明白记载了李白“大历初”仍在人世的资料,却始终未被研究者重视。结合唐代诸家碑传、序文,考察李白系年诗文,证明李白生于神龙二年(706)、卒于大历二年(767),享年62岁。
〔关键词]李白;生卒年;李世训《记异》



    孟子曰:“尚论古之人,颂其诗,读其书,不知其人,可乎!”(《孟子·万章下》)吾人于“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杜甫《寄李十二白二十韵》)之伟大诗人李白亦当如此。然而恰恰就在李白生卒年和出生地等关键事实上,偏偏出了问题。自北宋以及清代,李白生卒年一直流行“生于长安元年(701)、卒于宝应元年(762),享年62岁”说1、“生于圣历二年(699),卒于宝应元年(762),享年64岁”说2。然而这些说法又与李白集中存在宝应元年以后诗文的事实不符,故20世纪80年代以来,学人对李白生卒年又进行了新的探索。不少研究否定了“宝应元年说”,认为李白应卒于“宝应以后”:李从军《李白卒年辨》提出李白应“生于长安元年(701),卒于广德二年(764),终年64岁”〔1〕;阎琦《李白卒年刍议》则认为“生于长安元年(701),卒于广德元年(763),享年63岁”〔2〕。但这些说法仅解决了李白不卒于宝应元年的问题,对其生年却一仍其旧,这不仅与李华所撰《李君(白)墓志铭并序》(下称李华《铭》)说李白“年六十有二”不符,而且也无补于有关李白出生地问题的讨论。鉴于此,林贞爱《李白身世及生卒年代新考》又提出“生于神龙二年(706),卒于大历二年(767),享年62岁”说〔3〕,却又缺乏坚实的证据。
    上列诸说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占有史料不充分、擅疑古书、误解古人,特别是疑伪传世文献的毛病。如“卒于宝应元年说”的共同不足,都是曲解李阳冰《草堂集序》(下称李阳冰《序》)原意,将“疾亟(病危)授简”的“疾亟”理解成“死亡”(或临死),将李白病中嘱托李阳冰编《草堂集》的时间说成是李白死亡的年代。从文字本义上考察,“疾亟”只是病危的意思,本身并无“死亡”之意,据此而说李白“卒于宝应元年”是不可靠的。由于“宝应元年说”将李白生卒年提前了,就与李阳冰《序》所说李白父亲“神龙之始,逃归于蜀,复指李树,而生伯阳(指李白—引者)”的记载相矛盾,于是又擅自把“神龙”改为“神功”,甘冒“擅改古书”之大不韪!
    “宝应以后”诸说(含“广德元年说”、“广德二年说”、“大历二年说”),虽不再误解李阳冰《序》“疾亟”的之意,并对李白宝应后诗文进行了重新论定,但是在李白生年上仍沿袭了长安元年(701)说(《林文》除外),于是也将李白的享年增加了数岁。殊不知这个“生年”正是在他们已经否定了的“宝应元年卒说”的基础上逆推出来的。基础既然已经被自己否定,怎么还能相信据此而推得的“生年”呢?况且诸人士在论证问题时,凡遇与自己立说相矛盾的,就毫不犹豫地指为“伪作”,如指李华《铭》为“伪作”[1],或者指《铭》为“残文”[2],或肯定《铭》不伪,也否定了“宝应元年说”,但又怀疑李白《自荐表》为“假托”,却又提不出任何可靠的证据[3]。凡此种种,都不能令人信服。此外,李、阎二文虽持“宝应以后说”,却又受清人王琦“生于长安元年说”[4]误导,不顾李华《铭》“年六十有二”的明文,擅增李白享年。他们虽然志在求真,但在疑伪古书,擅改古志上,实不可取!
    与此相联系的是,由于误定李白生年,有的学人遂以为李白父亲“神龙初”潜回四川时,李白已经五岁,故李白出生不在蜀中。于是乎,李白生于何处也成了问题,遂有生于“西域说”〔5〕[6]、“中亚碎叶说”[7]。更有甚者,连李白的族属是否为汉人也有问题,于是有李白为“胡人说”3。此等皆由曲解李白的生卒史料所致。这种靠窜改历史资料、怀疑传世文献建立起来的种种“新说”,自然是靠不住的,其方法也是不可取的〔8〕。

一、李白纪年史料分析


    关于李白生活下限的资料,目前所知至少有六家:
    一是《宗玄集·别录》传为“唐元和戊戌(十三年,)吴筠”所作的《南统大君内丹九章经原序》:“元和中,(吴筠)游淮西,遇王师讨蔡贼吴元济,避辞,东之于岳,遇李谪仙,以斯术授予曰云云。”[9]似乎李白至元和时期(806--820)仍在世。但是据权德舆有关吴筠的传文和集序,吴筠已于大历十三年(778)去世,何得至元和十三年再作序?况且这一记载与李白诗文无一映证,可见这篇《序》显非吴筠所作,而是道士伪造吴筠、李白炼丹成仙的“仙话”。
    二是伪托为柳宗元所作的《龙城录》:“退之(韩愈)尝言李太白得仙去。元和初,有人自北海来,见太白与一道士在高山上笑语久之。”[10]《龙城录》为宋人王銍伪托柳宗元之作,其说“元和初”仍见李白,与伪吴筠《序》同一伎俩。
    三是明彭大翼《山堂肆考》卷一九:“白龟年,乐天子也。一日于嵩山东岩下遇李白,曰:‘吾与汝父皆仙矣。’出素书一轴授之,曰:‘读此可辨九天禽语。’”[11]此语实出《广列仙传》,文字微异:“白龟年,乐天之后。一日至嵩山,(略)一人至前曰:李翰林相召。龟年乃趋入。其人褒衣博带,风姿秀发,曰:‘吾李白也,向水解,今为仙矣。帝令吾掌笺奏于此,已将百年。汝祖乐天亦已为仙。’”[4](卷三六引)龟年是白居易(772-864)之子,生活于晚唐,后李白“将百年”。龟年学仙得道,这里宣扬的也是学道成仙之事,其诞妄亦不足以信。
    四是宋赵令畤《侯鲭录》卷二:“东坡先生在岭南,言元佑中有见李白酒肆中,诵其近诗云云。”[12]赵令畤与东坡皆北宋人。说元佑中(1086-1094)还见过李白,其荒诞一望而知。
    五是李阳冰《草堂诗集序》:“阳冰试弦歌于当涂,心非所好,公遐不弃我,乘扁舟而相顾。临当挂冠,公又疾亟。草稿万卷,手集未修,枕上授简,俾予为序。”末简署曰:“时宝应元年十一月乙酉也。”[13]如前所述,“疾亟”仅表示病重,并不能据此而定其死卒。
    六是唐人李士训《记异》:


    大历初,予带经鉏瓜于灞水之上,得石函,中有绢素《古文孝经》一部,二十二章,壹仟捌佰桼拾贰言。初传与李太白,白授当涂令李阳冰,阳冰尽通其法,上皇太子焉。 [14]


这则记录首见于五代郭忠恕著《汗简》卷七《目录略叙》所引,宋人朱长文《墨池编》、清人倪涛《六艺之一录》等书亦有转录。在以上六则中,这是有关李白生活下限最为真实的记录,但却长期被研究者们所忽略。考察李白生平行事,本当以唐人所撰碑传为主,但是由于这些碑传被后世学人怀疑篡改,因此,这些本来是第一手的可信资料,反倒有待于与其他资料互相映证了。
    据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卷一六,李白集自北宋以来就载有唐人所撰“两序”、“四碑”:李阳冰《草堂集序》、魏颢《李翰林集序》(下称魏颢《序》),李华《故翰林学士李君墓志并序》、刘全白《唐故翰林学士李君碣记》(下称刘全白《碣》)、范传正《唐左拾遗翰林学士李公新墓碑并序》(下称范传正《碑》)、裴敬《翰林学士李公墓碑》(下称裴敬《碑》)。这些作者不仅都是唐人4,而且都与李白同时或有旧,所言自然有据。在他们的文字中,对李白生平事迹已经有了很完整的介绍,本来只要我们稍加清理,就不难发现李白生卒的真实时间。
    李阳冰《序》说:“李白字太白,……中叶非罪,谪居条支,易姓与名。然自穷蝉至舜,五世为庶,累世不大曜,亦可叹焉。神龙之始,逃归于蜀,复指李树,而生伯阳。惊姜之夕,长庚入梦,故生而名白,以太白字之。”范传正《碑》也说:“隋末多难,一房被窜于碎叶,流离散落,隐易姓名。故自国朝以来,漏于属籍。神龙初,潜还广汉,因侨为郡人。……公之生也,先府君指天枝以复姓,先夫人梦长庚而告祥,名之与字,咸所取象。”[15]都明白地告诉我们,李白系其父“神龙之始,逃归于蜀”后所生。正因为如此,魏颢《序》也才肯定地说:“白本陇西,乃放形因家于绵,身既生蜀,则江山英秀。”[16]已经明白地将其出生地定在蜀中了。 

 至于李白生活下限,魏颢《序》说:“经乱离,白章句荡尽。上元末,颢于绛偶然得之。沉呤累年,一字不下。今日怀旧,援笔成序。……白未绝笔,吾其再刊。”上元末在宝应前一年,这个年号只一年。魏颢说他“沉呤累年”才作序,至少应在两年以上,也就是说其作序时已经进入宝应二年以后甚或广德年间了。此时魏颢还说“白未绝笔”,则李白当时尚在人世。李白之不卒于宝应元年由此可知。明胡震亨《唐音癸签》指出:“《李太白集》,其(李白)存日,魏颢有编”云云,胡氏也知道魏颢编《集》制《序》时,李白仍然活在人世5[17]。根据李华《铭》所说:“有唐高士李白……年六十有二不偶,赋《临终歌》而卒。”[18]由李阳冰、范传正所记“神龙之始”的生年,下推62年,就应在大历初年(766以后)。
    不仅以上的《序》、《铭》、《碑》、《碣》彼此可以互相应证,而且也与上揭李士训《记异》所记若合符节。据此,李白的卒年最早也应在大历初年,上溯62年,其生年正是神龙初年。这与李阳冰《序》和范传正《碑》所言正好吻合,李、范二人所载“神龙”之非“神功”之误亦可知矣。
    李阳冰《序》、范传正《碑》都说李白是李客“神龙之始,逃归于蜀”之后所生,因此刘全白《碣》才直称“(李)白,广汉人”,魏《序》亦说“(李白)身既生蜀”,乐史等《太平寰宇记》卷七二列“唐李白字太白,蜀郡人”;又记“绵州彰明县”有 “李白碑”[19]。欧阳忞《舆地广记》卷二九亦于“彰明县”载:“有唐李白碑。白之先世,尝流巂州,其后内移,白生于此县。”[20]后之杨慎、李调元、《四库》馆臣6等历代学人,亦皆以李白为蜀人,因为这才是历史的事实。


二、李白纪年诗文考察


    上揭唐人诸家碑序及《记异》给我们提供了仅仅是李白生活的大概时段(神龙初至大历初),这里我们试从李白部分纪年诗文中,寻找其具体的生年和卒年。
    李白一生行踪无定,其诗汪洋肆恣,很少有明显的时间、地点概念。明胡震亨《唐音癸签》即叹:“太白诗闲适游览居多,罕及时事,安能如杜诗一一得其岁月次第之?”[17]胡应麟也说:“古今诗人出处,未有如太白之难定者。”[21]因此一生研究李白的清人王琦,在《李太白年谱》后记也感慨道:“太白事迹,多无实在年月可考!”李阳冰、魏颢编《草堂集》(或《李翰林集》)时,李白尚在人世,其诗文的排列也许还有先后秩序可言。及至北宋曾巩改编李集,乃使李、魏篇次,尽失旧貌7。所以今天要在曾巩扰乱后的李白诗文集中考定系年先后,特别是要在曾巩因误解而蓄意篡乱的次序下来做这件工作,就更难乎其难了。
    但是李白集中有一部分自记年岁的诗文,如《上安州裴长史书》自谓“少长江汉,五岁诵六甲,十岁观百家,轩辕以来,颇得闻矣。常横经籍书,制作不倦,迄于今三十春矣”;《与韩荆州书》自诩“十五好剑术,遍干诸侯”,“三十成文章,历抵卿相”;《赠张相镐》自矜“十五观奇书,作赋凌相如”;《感兴之五》自道“十五游神仙,仙游未曾歇”。如果我们结合相应的历史背景和人物事件,探讨出这些5岁、10岁、15岁和30岁的对应年代,那么李白的生年也就不难确定了。
    对其《与韩荆州书》和《赠张相镐》所言“十五岁”,王琦的《年谱》及安旗、阎琦《李白全集编年注释》、《李白简谱》,均定于开元三年(715)。而将“遍干诸侯”的“诸侯”,定为谒见苏颋,时间在开元八年,然而这时李白已经20岁,又非“十五”矣。其中必有一误。苏颋来蜀有准确的时间:《旧唐书?苏颋传》:“开元八年,颋除礼部尚书,罢政事,俄知益州大都督府长史事。”李白于此时谒见苏颋本来没错,但说他当时已经20岁却是错的。李白《上安州裴长史书》自记其事说:路中投刺,颋待以布衣之礼,因谓群僚曰:“此子天才英丽,下笔不休,虽风力未成,且见专车之骨。若广之以学,可以相如比肩。”这是其“遍干诸侯”中的一次。另据阎琦等考证,开元七年,“宋理应奏请除李邕为渝州刺史”,李白亦尝“游渝州,谒李邕,作《上李邕》诗”[22]。这是其“遍干诸侯”的又一次。李白《上安州裴长史书》又云:“广汉太守闻而异之,诣庐亲睹,因举二人(白及赵蕤)以有道。”其“遍干诸侯”也许还包括“广汉太守”在内。问题是此时李白到底多大年纪?如果依长安元年生说,此时李白已经20岁了,就不合“十五遍干诸侯”之自道;如果依神龙初年生说,则此时年方15、6,与其自道基本吻合。我们是倾向后一说的。如果据王琦《年谱》,此时李白已经20,年已弱冠,礼为“成人”,苏颋若再以“此子”、“未成”称之,岂不轻慢小看了他?正是得苏颋的勉励和期望,李白才发奋“观奇书”、“游神仙”,最后实现了“作赋凌相如”的志向!

关于李白所作何赋可以“凌相如”的问题,有人说是《明堂赋》,有人说是《拟恨赋》,有人说是《大猎赋》,迄今未有定论。王琦《年谱》“开元元年”条:“旧谱(按即《薛谱》):开元元年十月甲辰,帝猎渭川,有《大猎赋》。按,《赋序》但云‘以孟冬十月大猎于秦’,而不书年分。考《通鉴》,先天元年十月癸卯,上幸新丰,猎于山之下。开元元年十月甲辰,猎于渭川。八年十月壬午,畋于下邽。十月而猎于秦地,凡三见。旧谱竟属之癸丑岁者,大约以太白生于圣历二年,至是合十有五岁,因‘十五观奇书,作赋凌相如’一诗,而附会其说。若以太白生自长安元年数之,至是始十三岁耳,恐未是。”《王谱》又在开元三年注:“岂所谓‘十五观奇书,作赋凌相如’者,即是《明堂》一赋欤?”《薛谱》说李白“作赋凌相如”之赋即《大猎赋》,而系于开元元年,固然不妥;王琦《年谱》说是《明堂赋》,并系之于开元三年,更是风马牛不相及了!安旗等《拟恨赋》按:“白《赠相镐》诗尝云:‘十五观奇书,作赋凌相如’,白三拟《文选》或即在此时。姑系于开元三年。”[23](1783页)将其定为《拟恨赋》,也未见得正确。
    我们姑且放开李白的生年不说,单就李白自负的“凌相如”的赋而言,《明堂》、《恨赋》二说即显然不通。因为相如赋只有《子虚赋》给李白留下的印象最深,他所要“凌”而上之的,当然也就非此莫属了。李白《秋于敬亭送从侄专游庐山序》:“余小时,大人令诵《子虚赋》,私心慕之。”《子虚赋》所赋即为大猎之事,《薛谱》定为《大猎赋》是大有见地的。可惜他囿于“生于圣历二年说”,系此赋于开元元年却是有问题的。詹鍈《李太白诗系年》驳云:“按赋中自称‘臣’,则当为上于君王者。且赋中所铺叙者亦每有实事可据,非尽出于想象。开元初年,太白尚在蜀中,安得而出此?”[24]所驳有理。只惜詹氏也没有推出作赋的正确年代,他根据李白《答杜秀才五松山见赠》“昔献长杨赋,天开雨云欢”、《秋夜独坐怀故山》“夸胡新赋作,谏猎短书成”,认为李白向玄宗“所献者即此赋(《大猎赋》)”,将其定在天宝初,缺乏玄宗是年大猎的必要证据。
    综考各种史料,我们认为李白“作赋凌相如”的赋应是《大猎赋》,时间应在开元八、九年。原因是,据李阳冰《序》、李华《志》、李士训《记》,开元八、九年间他恰好15、6岁。他在15岁干谒苏颋时受到“以相如比肩”的激励,于是泛观奇书,一改“风力未至”的旧观,越一年而有凌跨相如《子虚赋》的《大猎》之作,这在时间上是合理的。再从作赋动机和赋的内容上看,《大猎赋序》明说:“而相如、子云竞夸辞赋,历代以为文雄,莫敢诋讦。臣谓语其略,窃或褊其用心。《子虚》所言,楚国不过千里,梦泽居其大半,齐徒吞其八九,三农及禽兽无息肩之地,非诸侯禁淫述职之义也。”又说:“迨今观之,何龌龊之甚也!”明白无隐地表达了他对扬雄、相如狩猎赋的不满,也表现出了他欲凌相如、跨扬雄的豪气。与此种志气相配的,只有《大猎赋》可以方之。区区《明堂赋》之言祀典,《拟恨赋》之抒私情,何可以凌相如?据《通鉴》卷二一二:“(开元)八年冬十月辛巳,上行幸长春宫。壬午,畋于下邽。”是年,玄宗正好有下邽之猎,下邽乃秦旧地,与《大猎赋序》所言“孟冬十月大猎於秦”的物事正合。
    所谓“十五读奇书”的“奇书”,或许与他师从赵蕤习道家方书有关。李白自叙:“昔与逸人东严子隐于岷山之阳,白巢居数年,不踪城市。”(《上安州裴长史书》)《唐诗纪事》卷一八引《彰明遗事》:“太白……依潼江赵征君蕤。蕤亦节士,任侠有气,善为纵横学,著《长短经》。太白从学岁余,去游成都。”李白《感兴》说:“十五游神仙,仙游未曾歇。”与此正好彼此映证。如果说《上安州裴长史书》“十岁观百家”、《新唐书》本传“十岁通诗书”,所示读书工程乃是儒家“诗书”及诸子“百家”文献的话,那么他15岁师从赵蕤后,即超越诗书而泛观博览,对“神仙”类的“奇书”爱好有加了。

 从上述的时间(开元八年,年15)、事件(苏颋勉以“广学”,师从赵蕤“学祌仙”“读奇书”,玄宗畋于下邽)、文章(《大猎赋序》小相如、藐扬雄,大猎于秦)上,三证齐全,其为开元八、九年所作之《大猎赋》亦可定矣。既然开元八年李白才15岁,其不生于长安元年亦可知矣。
    至于“三十成文章,历抵卿相”,“制作不倦,迄于今三十春”之“三十”又在何时呢?王琦《年谱》将李白《上安州裴长史书》系在开元十八年,而将《与韩荆州书》定在“庚午以后甲戌以前四年中之作”。同是称“三十”,前后系年竟相差四年之久!这反映出王氏的生卒说之严重不足。如果按王氏所定生年(701),开元十八年李白正好30岁,尚可称“迄于今三十春”。然而,李白《与韩荆州书》却不可能作于本年。《新唐书?韩朝宗传》载:“累迁荆州长史,开元二十二年,初置十道采访使。朝宗以襄州刺史兼山南东道。”据《旧唐书?玄宗纪》开元十八年六月韩朝宗尚与范安在洛阳治理(氵廛)、洛二水;《通鉴考异》卷一三开元十八年闰六月引《实录》,“以太子少保陆象先兼荆州长史”,该年荆州长史还是陆象先,韩朝宗不可能有“荆州”之称,李白上书必在其后。詹鍈先生认为:“朝宗之为荆州长史必在开元十八年以后。”又据张九龄《曲江集》卷七《贬韩朝宗洪州刺史制》:“朝请大夫、荆州大都督府长史、兼判襄州刺史、山南道采访处置等使、上柱国、长山县开国伯韩朝宗,亟登清要,爰委条察。”李白《忆襄阳旧游赠济阴马少府巨》:“昔为大堤客,曾上山公楼。……为冠佩雄剑,长揖韩荆州。”知韩朝宗之为襄州刺史后,仍兼荆州长史,李白见朝宗也在襄州即襄阳。《唐大诏令集》卷一○○有张九龄所拟《置十道采访使勅》,末署“开元二十二年二月十九日”,这是唐置十道采访使的具体时间,那么韩朝宗之以荆州长史兼襄州刺史、采访使等职,就只能在这以后,李白上书最早也只能在该年。据王琦所定,此时李白已经34岁,与“三十”之说又异。相反如果其生于神龙元年,至该年正好30岁,如果生于神龙二年,至此则29岁,其称“三十成文章”也好,说“迄于今三十春”也好,都是可以的。李白《上裴长史书》自云,从蜀中出游“已经十年”,到安陆入赘于许丞相家也“至移三霜”,则其“杖剑去国”在20岁(时在开元十三年。学人每谓李白25岁出蜀,是以长安元年为“生年”),而娶妻许氏时26、7岁。如依王说,李白20在蜀中才见过苏颋,苏方勉其“广之以学”,期以“比肩相如”,李白却不管不顾置诸脑后,毅然“杖剑去国、辞亲远游”,岂非大不近人情矣乎?15岁是其在蜀中“遍干诸侯”的时期,而30则是其在安陆“历抵卿相”的时期,这两年在李白人生旅途上都具有转折作用。15岁“遍干”地方长官,给人的印象是“风力未就”、“学之不广”,于是他从所习的儒家诗书、百家诸子,转而广习神仙、道术;志趣则从先前的爱儒冠改而爱神仙了。30岁“历抵”朝中卿相的结果,是“一经品题,便为佳士”,即刻出安陆而游北方,转山东而入长安,终为翰林供奉;志趣也从先前“酒隐”改而关注庙堂。故这两年常常见于李白的诗文。李白还有《安陆白兆山桃花岩寄刘侍御绾诗》“云卧三十年,好闲复爱仙”;《门有车马客诗》“叹我万里游,飘飘三十春”;《答湖州迦叶司马诗》“青莲居士谪仙人,酒肆藏名三十春”诸诗,恐怕都是这前后所作。
    这里特别要提到的是李白《为宋中丞自荐表》,因为该表明确说他作文时“年五十有七”,明确了该文的撰作年代,对弄清李白的生卒问题具有重要帮助。可惜,从前在李白疑年考辨时,围绕该文却形成了循环论证的怪圈:一方面将撰文时间直接定在至德二年(757),从而推出李白“生于长安元年、卒于宝应元年,享年62岁”之说。另一方面,又说李白既然生于长安元年,《自荐表》中自称“年五十有七”,那就理所当然应该作于至德二年了。王琦《年谱》:“以《代宋中丞自荐表》核之,表作于至德二载丁酉,时‘年五十有七’,合之长安元年为是。”安旗等《李白简谱》同之。如此循环论证,互为前提,其错误之处是非常明显的。为了便于对本文系年作出详细分析,有必要将本文重要部分引录如下: 臣伏见前翰林供奉李白,年五十有七。天宝初,五府交辟,不求闻达。亦由子真谷口,名动京师。上皇闻而悦之,召入禁掖,既润色于鸿业,或间草于王言。雍容揄扬,特见褒赏。为贱臣诈诡,遂放归山。闲居制作,言盈数万。属逆胡暴乱,避地庐山,遇永王东巡胁行,中道奔走,却至彭泽,具已陈首。前后经宣慰大使崔涣及臣推覆清雪,寻经奏闻。……臣所管李白,实审无辜。怀经济之才,抗巢由之节,文可以变风俗,学可以究天人。一命不沾,四海称屈。伏惟陛下大明广运,至道无偏,收其希世之英,以为清朝之宝。昔四皓遭高皇而不起,翼惠帝而方来。君臣离合,亦各有数。岂使此人名扬宇宙而枯槁当年?传曰:举逸人而天下归心。伏惟陛下回太阳之高辉,流覆盆之下照。特请拜一京官,献可替否,以光朝列。


    近年来,有的学者已经注意到该文的系年问题,或改系在宝应元年[25];或系在乾元三年[26]。惜均未能提供足够证据,论证尚待深入。
    其次,关于李白下狱次数的争论。曾巩《李太白集后序》称:“天宝十四载,安禄山反。明年,明皇在蜀,永王璘节度东南,白时卧庐山,璘迫致之。璘军败丹阳,白奔亡至宿松,坐系寻阳狱。宣抚大使崔涣与御史中丞宋若思验治白,以为罪薄宜贳。”反驳斥《新唐书》所记:“又称白流夜郎还浔阳,坐事下狱,宋若思释之者,皆不合白之自叙,盖史误也。”王琦亦从之,其《年谱》将李白下狱记为一次,与诸多史事不符。文说李白因从永王璘下狱,“前后经宣慰大使崔涣及臣(宋若思)推覆清雪,寻经奏闻”,“前后”二字表明李白曾两次下狱;魏颢《序》说:“四海大盗,宗室有潭者,白陷焉。谪居夜郎,罪不至此,屡经昭洗。”既是“屡经昭洗”,就不止一次。因此《新唐书》本传分二次叙述之:“安禄山反,转侧宿松、匡庐间,永王璘辟为府僚佐。璘起兵,逃还彭泽;璘败,当诛。初,白游并州,见郭子仪,奇之。子仪尝犯法,白为救免。至是子仪请解官以赎,有诏长流夜郎。会赦,还寻阳,坐事下狱。时宋若思将吴兵三千赴河南,道寻阳,释囚辟为参谋,未几辞职。李阳冰为当涂令,白依之。”可见李白之系狱前后两次。
    第一次在彭泽。永王兵败,李白被逮,当诛,得郭子仪8、崔涣解之,遂减死罪为流罪。时在至德二年(758)。李白有《狱中上崔相涣》可证:“胡马渡洛水,血流征战场。……贤相爕元气,再欣海县康。……羽翼三元圣,发辉两太阳。应念覆盆下,雪泣拜天光。”杨齐贤注:“三元圣,玄宗、肃宗、广平王是代宗。两太阳,玄宗、肃宗。”故知此诗乃初陷狱时所作。
    第二次陷狱则在浔阳。乾元元年(758)李白流放夜郎,有明确时间记载;流放三年。会赦还浔阳,又因事系狱。此次得宋若思解救。李白《中丞宋公以吴兵三千赴河南军次寻阳脱余之囚参谋幕府因赠之》:“独坐清天下,专征出海隅。……戎虏行当剪,鲸鲵立可诛。自怜非剧孟,何以佐良图!”此诗作于上元二年(761),诗中所谓“赴河南”,即上元二年调兵积集,参加次年的洛阳会战,此役直接决定了史朝义的失败,当时天下形势已然分晓,故诗曰“行当剪”、“立可诛”。次年即宝应元年,四月,玄宗、肃宗相继崩殂,代宗即位。代宗与永王没有直接矛盾,李白“从逆”之事得以淡化从轻发落,宋中丞也才敢于疏荐李白。如果换在至德二年,肃宗即位伊始,永王璘反叛,政局未稳,其时宋中丞若对“从逆”的李白不诛反荐,岂不犯了大忌!因此将《自荐表》系于至德二年,于时、于理都是不合适的。正因为上元末年以来李白罪名得到清雪,其诗文也才在民间公开传播,也才有人编集流行。魏颢《序》称“上元末偶然得之”,其实并非“偶然”,而是事有必致,理有固然。宝应元年李白付与李阳冰的“草稿万卷”,据李阳冰《序》亦“得之他人”,都表明李白诗文在当时民间已广为传诵。所有这些,都是李白罪名得到洗雪的反映。魏《序》用“否极则泰”、“用之有时”来形容之,岂徒然哉! 

 由此看来,李白系狱有前、后两次,在时间上一在至德二年、一在上元二年,地点上一在彭泽、一在浔阳,人物上一为崔涣所解、一为宋若思所解,显然各系一次,不是一回事。《新唐书》分述于两次、《自荐表》称“前后推覆清雪”、魏《序》说“屡经洗雪”,都说明了这一点。
    其三,《自荐表》文有“昔四皓遭高皇而不起,翼惠帝而方来。君臣离合,亦各有数”之语。李白曾在玄宗朝作过官,不可能用“商山四皓”来比喻他与玄宗的关系,否则岂不自相矛盾!只有肃宗朝李白一直未作官,才堪称“不起”;及至代宗即位,才可以用是帝召四皓的故事来比拟之,从而起到激励代宗效法汉惠帝招贤的作用。
    其四,《自荐表》希望“特请拜一京官,献可替否,以光朝列”,刘全白《碣》也有“代宗登极,广拔淹瘁,时君亦拜拾遗。闻命之后,君亦逝矣”;范传正《碑》也说:“代宗之初,搜罗俊逸,拜公左拾遗。制下彤庭,礼降于玄壤,生不及禄,没而称官。”一“请”一“拜”,两者事迹相连,当为前后事。如果李白无人推荐,忙于收拾内争的小皇帝恐怕早已将李白忘却了,怎有无缘之授?更不可能的是,李白如果早在四年前已卒,代宗初政尚授其官职,固无是理!
    与宋若思相关的李白诗文,尚有《为宋中丞祭九江文》、《陪宋中丞武昌夜饮怀古》、《为宋中丞请都金陵表》等篇。《祭九江文》有“今万乘蒙尘”语,尚可说是玄宗、肃宗尚在流离中的至德时期。其《请都金陵表》有“皇朝百五十年”之语,唐自武德元年立国,至上元二年为144年、至宝应元年则为145年,都可称150年9。若是在至德二年仅140年,断不可称150年的。足证上元二年或宝应元年李白和宋若思确实在一起。李、宋关系非同一般,李白既代之上表建议迁都金陵,宋则为其洗雪冤情,并上表推荐其人,互相帮助,完全合情合理。
    立足李白《自荐表》内容,参稽史传有关李白两次下狱的记载,参核李白与宋若思唱酬诗文的相关时事,可证《自荐表》不作于至德二年。刘全白《碣》“代宗登极,广拔淹瘁”、范传正《碑》“代宗之初,搜罗俊逸”云云,代宗即位在宝应元年四月,李白被荐应在此时。表文自称“年五十有七”,反推生年应在神龙二年。
李白“十五观奇书,作赋凌相如”、“十五好学剑,遍干诸侯”、“道谒苏颋”等,在开元八年;其称“三十成文章,历抵卿相”、“制作不倦,迄今三十春”,则在开元二十二年后;其《为宋中丞自荐表》作于宝应元年,都证明李白不生于长安元年(701),更何况圣历二年(699)呢!


三、李白宝应后诗文考述


    我们说李白不卒于宝应元年,还可以从李白作品中找到仍然保留的宝应以后诗文作为佐证。
    据文献所载,在两宋和元初,李白集中本存有宝应以后诗文。不幸的是,自从北宋形成李白“卒于宝应元年”的观念后,凡遇宝应以后诗文皆被指为“伪作”,或径从删汰,不见踪迹;或加以曲解,重定系年,致使今日考辨起来非常困难。
    据现今材料,怀疑李白现存诗文不可尽信是从苏轼开始的。应当承认,历史上的作家一旦成名,后世转相妄托者不乏其人,李白如此,就是杜甫、东坡也不例外。正是由于有此情况存在,人们在辨别伪作、剃除赝品时,常常怀疑过勇,出现错杀错判,这在疑古考辨方法尚处于“观念至上”10而缺乏科学鉴定方法的时候,更是在所难免。人们有意无意间将真正李白的作品误作赝品删汰了!元代萧士赟11的态度就是明证,其《补李太白集序例》:


    一日,得巴陵李粹甫家藏、左绵所刊、舂陵杨君齐贤子见注本,读之,惜其博而不能约,至取唐广德(764—765)以后事及宋儒记录诗词为祖,甚而并杜注内伪作苏坡笺事已经益守郭知达删去者,亦引用焉。因取其本类此者为之节文,择其善者而存之。注所未尽者,以予所知附其后,混为一注。[27]


    序中提到的杨齐贤(字子见)是宋舂陵(今湖北枣阳)人,首注李诗,作有《李太白集注》,原书已经萧士赟删改,部分内容保存于《分类补注李太白诗》中。杨齐贤与周敦颐同乡,曾为周作《年谱》,被誉为“记览极详博”;又曾官夔州路运司帐干,到过成都,他所增李白事迹、诗文,必得自蜀中乡人,他所作的李白诗注内容丰富。萧士赟继齐贤后对李诗作注,主要以杨注为基础,删节补充,特别是将杨所引“广德以后事”尽行汰除,并将他认为可疑的“移附卷末”。

反过来说,杨氏既然要引“广德以后事”来注李白诗,说明他还看到过李白诗中尚存在含有广德以后史事的诗篇。萧氏却将它们尽行删去了!这样一来,李白广德以后诗就少之又少了。王琦《跋》称:“南丰曾氏(巩)序,谓太白诗存者千有一篇、杂著六十五篇。今萧本诗只九百八十八篇,……咸不及曾氏所云之数。”萧氏固守李白卒于宝应元年说,不相信李白可能有宝应以后的诗文,因此不仅对杨注所引“广德以后事”大加删削,而且径直删去集中作“宝应以后语”的诗文,竟多达13篇。这样一来,不仅明确含有广德以后事实的诗文被“节文”了,而且注家用广德以后事来映证李白诗文背景(甚至本事)的内容也概从“驳正”了。正是带着这种错误的成见,经此改编,就使现今可见的《李白集》基本上吻合于“宝应元年说”了。
    不过,如果仔细考察,李白宝应以后的作品也还会时时显露出来的。李从军突破前人旧说,从现存李白诗文中已经考订出了广德时期的诗作。他说:“李集中原存有关‘唐广德以后事’。”如《献从叔当涂宰阳冰》末段云“小子来金陵,来时白下亭。群凤怜客鸟,差池相哀鸣。……弹剑歌苦寒,严风起前程”,这是李白自金陵赴当涂的诗,时令在宝应元年秋冬之交。“既然李白至当涂李阳冰处在宝应元年秋冬之交,李白就不可能卒于宝应元年”,原因很简单,李白集还有一首在当涂作的“九日诗”――《九日龙山饮》:“九日龙山饮,黄花笑逐臣。醉看风落帽,舞爱月留人。”龙山在当涂南十里,此诗作于当涂无疑。诗又自称“逐臣”,亦李白晚年光景。前人多以为此诗是李白流夜郎赦还当涂后作,既然李白宝应元年秋冬之交才至当涂,就不可能又在当年作“九日诗”,是必在宝应元年以后无疑[1]。
李白《游谢氏山亭》:“沦老卧江海,再欢天地清。病闲久寂寞,岁物徒芬荣。……谢公池塘上,春草飒已生。花枝拂人来,山鸟向我鸣。”谢氏山亭在当涂青山之阳,《太平寰宇记》卷一○五 :“谢公山(青山)谢公山在(宝应)县东三十五里。齐宣城太守谢朓筑室及池于山南,其宅阶址见存,路南砖井二口。天宝十二年改名谢公山。”陆游《入蜀记》卷三:“青山南有谢玄晖故宅基。……庵前有小池,曰谢公池。”其“春草飒已生”,“花枝拂人来”,皆初春景物。李白既以宝应元年冬间病中投奔当涂令李阳冰,则其在当涂所作“春诗”至少就应是来年的春天才有可能。其头年“疾亟”并未即死,于此可知。诗说“再欢天地清”,指最终平定安史之乱,《通鉴》卷二二二:广德元年正月,“朝义穷蹙,缢于林中,怀仙取其首以献,仆固怀恩与诸军皆还”。史朝义自缢正在广德元年春天。时(春天)、地(当涂)、事(平安史之乱)都相吻合,可见其作于广德元年无疑。
    此外,李白尚有《草书歌行》一篇,此诗注家多以为伪作,而今看来则未必。诗曰:“少年上人号怀素,草书天下称独歩。……湖南七郡凡几家,家家屏障书题遍。”怀素是当时知名书僧,李白与之有过从并赠诗。诗中“湖南七郡凡几家”一语,曾被怀疑论者用以判其非李白作的钢鞭材料。詹鍈《李白诗论丛》:“按《新唐书》方镇表,广德二年置湖南节度使。……太白卒于宝应元年,而此诗中已有湖南七郡之称,亦至可疑。”[28] (页55)上面已证明李白在宝应元年并没有死去,那么他看到广德二年湖南置郡就不是什么希罕之事了。诗说“八月九月天气凉,酒徒词客满高堂”,当是广德二年秋,怀素来当涂作客时李白所作12。
    阎琦也对李诗中宝应以后作品进行了考述,也认为“宝应元年秋末,李白告别金陵往当涂,作《闻李太尉大举秦兵百万出征东南》诗,本年初冬至当涂,作《献从叔当涂宰阳冰》;本年十一月乙酉(初十),李阳冰作《草堂集序》。这是符合当时史实,又符合两诗一序的实际的。”既然李白到当涂的时间较旧说“推后一年,李白卒年便不在宝应元年。因为李白有两首写于当涂的重阳赏菊诗”[2]。所谓两首“重阳赏菊诗”,一首为《九日龙山饮》,已见上述,另一首即《九月十日即事》,诗云:“昨日登高罢,今朝更举觞。菊花何太苦,遭此两重阳。”龙山宴集是晋以来的习俗,《元和郡县志》卷二九:“龙山在(当涂)县东南十二里,桓温尝与僚佐九月九日登此山宴集。”不仅九月九日登山宴集,而且当地还有九日后一日重举九日宴事之习。《岁时广记》卷三五:“都城士庶,多于重九后一日再集宴赏,号小重阳。”[29]则后诗在前诗次日所作可知,地点皆在当涂。其系年时间,阎文则与李文同系广德元年。 安旗主编《李白全集编年注释》专门编有“广德元年(即宝应二年)卷”,有诗12首:《游谢氏山亭》、《田园言怀》、《览镜书怀》、《见野草中有名白头翁者》、《宣城见杜鹃花》、《哭宣城善酿纪叟》、《宣城哭蒋征君》、《九日龙山饮》、《九月十日即事》、《笑歌行》、《悲歌行》、《临路歌》。以为都作于广德元年的春、秋两季。除“九日诗”二首、《游谢氏山亭》已如上述外,安氏还系有“宣城诗”三首。据裴敬《翰林学士李公墓碑》载:“(白)既免,遂放浪江南,死宣城,葬当涂青山下。”说明李白后来实卒于宣城,而归葬于当涂。三首“宣城诗”当亦白晚年卒前之作。《宣城见杜鹃花》曰:“蜀国曾闻子规鸟,宣城还见杜鹃花。一叫一回肠一断,三春三月忆三巴。”从格调看当作于晚年思乡之盛时;从时令看当作于春天。李白既在广德元年病愈初起有诗作于当涂,久病初愈之人是否能奔走数百里的两地之间,还频繁作诗,却是成问题的。故其“宣城诗”有可能分作于广德元年以后各年,安书同系在一年似不精确。
    由上考可知,在宝应元年后,李白至少有一个春天、一个秋天尚在当涂作诗,有一个春天在宣城作诗,虽然它们是否都作于广德元年或二年(抑永泰元年、二年),一时尚难确定,但是至少为我们提供了李白宝应元年并未即卒的直接证据,足破李白“宝应元年卒说”之谬。特别是《怀素草书歌行》明确提到广德二年才有的行政区划,更是李白至广德二年甚至以后仍然存世的铁证。以上是我们在萧士赟删除之余尚可看到的宝应以后诗文,至于其他杨齐贤所引“广德以后事”来注解李诗和李诗本来带有“广德以后事”内容的篇章,应该还有一些,可惜都被萧氏尽行删弃了,否则我们会有更多证据来解答李白的生死之谜。
    李白《临终歌》曰:“后人得之传此,仲尼亡兮,谁为出涕!”可惜的是,由于受“卒于宝应元年说”的误导,后人纵然得其真诗真文,也未必都能识其真赝而“传此”了。更有甚者,由于李白宝应以后诗文被删削,广德以后事被节文,致使其卒年不明,生辰久晦,忌日不知,谷旦无觅,世无哀公,谁为“出涕”呢!



    欲求李白之生卒年,当以其同时代人之记载为准,有李阳冰《序》、范传正《碑》所言李白之生年,李华《铭》所言李白之享寿,李士训《记异》所言李白活动之下限,皆当时人记当时事,它们清楚地记录了李白生活的时段在“神龙之始”(或“神龙初”)至“大历初”之间。根据以上信史,参诸李白诗文,特别是他自己关于开元八年15岁时参见苏颋、开元二十二年后30岁时上书安长史和韩荆州的记录,特别是其宝应以后直到广德二年还有诗作存在等事实,证明李白不生于长安元年或圣历二年,也不卒于宝应元年或广德年间,而应生于神龙二年,享年62岁,其卒最早也应在大历二年。从前学人们惑于“卒于宝应元年说”,不珍视上述史料的真实性,或视而无睹,或无端怀疑,都是不可取的。
    我们把李白卒年定在大历初年,不仅李阳冰《序》、李华《铭》、李士训《记异》等三条信史可以互相映证,而且通过对李白其他生平事迹之考索、诗文之系年,使许多因惑于“宝应元年说”而造成的矛盾现象,于此得到合理回答。同时,对李白“卒于大历初”的重新考订,使李白集中一度被疑伪的宝应以后诗文也得到了重新肯定。大有生卒一定诸事皆顺之效。然而此案积冤既久,倏尔翻案,难免不周。其有错谬之处,尚请识者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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