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开会的规矩,恐怕美国人的规矩最多。他们有一本厚厚的开会规则――《罗伯特议事规则》,在世界上,是独一无二的。 美国南北战争期间,在北方的麻省贝特福特,有一个陆军中尉亨利?罗伯特,奉命参加类似“拥政爱民”的活动,主持了教会的一次会议。偏偏这个会议的议题是有分歧的,结果可想而知,25岁的年轻军官,把会开得一塌糊涂,人们争得不亦乐乎。这样的会,开了等于不开,甚至比不开还要糟糕。 这位毕业于西点军校的美国军人,认真劲儿上来了,他发誓,不找到一个好的开会办法,他再也不开会了。 和大多数西方哲人一样,罗伯特发现人是一种最难被道理说服的动物。发生分歧的时候,不管分歧的基础是什么,或者出于利益冲突,或者出于信仰理念,或者出于知识经验的不同,一旦分歧明确公开,难以在短时间里,靠语言的交流,达到一方说服一方的目的。分歧的双方找到共同点,需要有一定的交流机制,否则,一方说清楚了,另一方根本没听进去,还是白搭。 在人类历史上,大大小小会议决议所达成的“一致”,要么是使用强权,从上到下强迫会众接受,要么就是一方势力压倒另一方。这样的“一致决议”,在罗伯特这样的美国年轻人看来,有违民主的理念,没有让不同意见的人充分表达歧见,是不公平的。 罗伯特发现,人类居然没有一部现成的开会议事规则。尽管西方人从古希腊广场民主时代开始,开会讨论军政大事,但是,带有原始的粗糙,有点像我们下乡时的大寨式评工分,嗓门比道理的效力要大。尽管英国的议会有长久的议事历史,有成套的规矩;尽管美国的参众两院有议事程序,法庭有庭审规则,民众却没有一部开会议事的统一规则。 罗伯特开始研究已有的议事程序,为什么要这样规定?如果不是这样,将会产生什么结果?经过几年努力,罗伯特取其精华,补其不足,写了一部议事规则,把它拿到出版商那儿,没有人相信一个年轻军官能够理出这种法理性的规范。 1876年2月19日,亨利?罗伯特的《议事规则袖珍手册》正式出版,立即行销全国。到1915年,已经成为将军的罗伯特,出版了修订版,书名正式叫做《罗伯特议事规则》。在此期间,这本书卖了两百多万册,成为美国民众开会的标准手册。 后人继续修订这本议事规则。最新的第九版,出版于1990年。 这样的“游戏规则”,对于民主理念的具体实施,常常具有决定成败的重要性。《罗伯特议事规则》的内容,有些是专门讲主持会议的主席的规则,有些是针对会议秘书的规则,当然,大量是有关普通与会者的规则。有些规则针对不同意见的提出和表达、有关辩论,还有不同情况下的表决规则。 有些繁琐规则后面的逻辑原则,是十分有意思的。比如有关动议、附议、反对和表决的一些规则,就是为了避免争执。原则上,在美国的国会、法院和大大小小的会议上,在规范的制约下,是不允许争执的。如果对某个动议有不同意见,怎么办呢?第一,必须想到的是,按照规则,是不是还有自己的发言时间、什么时候发言。第二,表达不同意见时,发言者是向会议主持者说话,而不是向不同意见的对手说话。 在不同意见的对手之间的对话,是规则所禁止的。 在国会辩论的时候,就是这样。说是辩论,不同意见的议员,在规定的时间里,名义上是在向主持会议的议长或委员会主席说话,而不能向自己的对手“叫板”。自己发言的时候延时,或者强行要求发言,或者在别人发言的时候插嘴打断,都是规则所禁止的。 在美国的法庭上,也是这样,当事双方的律师不能直接对话,因为一对话必吵无疑,法庭就会变成吵架的场所。规则规定,律师只能和法官对话,向陪审团呈示证据。陪审团按照规则,自始至终是“哑巴”。不同观点和不同利益之间的针锋相对,就是这样在规则的约束下,间接实现的。 《罗伯特议事规则》,就像一部设计良好的机器,能够有条不紊地让各种意见得以表达,用规则来压制各自内心私欲的膨胀、冲动,找到求同存异的地方,然后,按照规则表决。规则保障了民主程序的效率。 当然,就像有了好的电脑,还要有好的软件一样,《罗伯特议事规则》只是一套洞察人性、力求公平与效率的技术性设计。在民主的议事程序中,这套议事规则的效果,有赖于开会者对游戏规则的尊重。(摘自《特别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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