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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纪合同与居间合同的区别

 jade lily 2012-07-24

行纪合同(信托合同)和居间合同都是一方受他方委托为他方办理一定事务的合同,都属于提供服务的合同。

    一、概念辨析及沿革(在线律师网—提供律师免费咨询

    1、行纪合同

    在我国,自汉代以来就已经出现经营行纪业务的行栈,或称牙行。在民国时期的民法典中曾设专章对行纪加以规定。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为稳定市场,活跃物资交流,便利人民生活,曾相继在许多城市成立国营信托公司和贸易货栈,经营行纪业务。但很快行纪业务就日趋衰退。直至改革开发以后,行纪业才又兴盛起来,时至今日已成规模。然而,在我国20世纪80年代所颁布实施的三个合同法中并无关于行纪合同的规定,因而行纪合同只能作为一种无名合同存在。法律规定的欠缺造成了行纪业在现实中缺乏必要的法律指引和规范,从而使行纪业务在我国的发展受到了一定的局限。为此,《合同法》在分则部分设专章对行纪合同加以规定,使行纪人和委托人都有法可循,有章可依。

    2、居间合同

    在我国古代,居间人被称为“互朗”,是促成双方成交而从中取酬的中间人。在古代汉语中,“互”写作“东”,后讹传为“牙”,因此民间将居间人称为“牙行”或“牙纪”。民国时期民法对居间也采取自由营业主义。居间业务根据居间人所受委托内容的不同,可分为报告居间和媒介居间,前者指居间人仅为委托人报告订约机会的居间,后者指居间人为委托人为订约媒介的居间。无论何种居间,居间人都是居于交易双方当事人之间起介绍、协助作用的中间人。在大陆法国家的立法上,采取民商分立的国家,一般都有商法调整媒介居间,以民法调整报告居间。我国采取民商合一,《合同法》就媒介居间和报告居间一并调整。

    二、类似合同辨析

    1.居间合同中居间人仅为委托人报告订约机会,或为订约媒介,并不参与第三人与委托人之间的关系。在行纪合同中,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与第三人完成交易事务,与第三人发生直接的权利义务关系。

    2.居间合同为有偿合同,但居间人只有在居间结果出现时才能请求得到报酬,并且在为订约媒介居间时可从委托人和其相对人双方取得报酬;行纪合同虽为有偿合同,行纪人却仅从委托人一方取得报酬。

    3.居间人没有将处理事务的后果移交给委托人的义务;而行纪合同中都有委托人取得事务结果的问题。

    三、实际运用

    1、在农村会有专门的牲畜交易市场,在双方买卖的交易过程中有一些自由职业者活跃在市场中,充当着交易的第三方。若你长在农村肯定会有看到这样的情景:一些专门为了促成牲畜交易的成功,有一些中间人向双方当事人进行询价、讨价。这个中间人会把手伸出来在一方当事人的衣襟下面用手指头代表着价格的数目,进行讨价还价;当这一方当事人完成后向另外一方当事人进行着这样的行为,而在此时双方当事人都不知道对方出的价格,对方最后的价格由这个中间人来完成。活跃在农村牲畜市场的这类人给他如何定位了?是居间人还是行纪人?因这个中间人不与双方委托人之间发生任何的关系,最后买卖是否成立由交易双方当事人来定,但,这个关系当中肯定有一个受委托的关系,一般情况下是单方的委托,当然也有可能出现双方委托的情形。所以这个中间人充当着居间人的角色,形成了居间合同关系。提供报告订约机会还是成为订约媒介,看中间人做哪些行为了,如仅是提高一个机会让他们自己去谈价格,那就是提供订约机会,收取报酬走人。若在像前文提高的那个讨价的场景,就属于订约媒介了。订约媒介主要是居间人斡旋于双方当事人之间,促成双方达成交易。

    2、在保险中介业务中有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和保险公估人。在这些中介主体与其委托人之间产生哪些法律关系?

    (1)保险代理人与保险人之间签订的法律契约,是保险代理人与保险人之间明确双方所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协议,属于代理合同,是明示的代理,而非默示代理。保险代理人在合同的约定中从事代理业务活动,保险人必须承认并承担责任,且按合同规定给予代理手续费。

    (2)保险经纪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经纪人之间确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一种协议。保险经纪人的行为可以分为居间行为、委托代理行为和咨询行为三种,合同类型也随之产生了保险居间合同、保险委托合同和保险咨询合同。

     在我国《经纪人管理办法》中规定,经纪人是指在经济活动中,以收取佣金为目的,为促成他人交易而从事居间、行纪或者代理等经纪业务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经纪人在各种交易活动中为市场交易双方沟通信息、撮合成交而提供各种相关服务。经纪人接受委托而代表他人从事购买或销售行为,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或以委托人的名义进行经纪活动。

    (3)保险公估合同是保险当事人与保险公估人之间约定权利和义务关系的一种协议。保险公估关系法律关系是指由合同法及保险法律法规确认或调整后形成的保险当事人与保险公估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属于民法法律关系中的委托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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