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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房奴”是无奈还是活该

 昵称2479088 2012-07-27

 李书正是一名产业工人,他在上个世纪70年代就开始工作。当时,单位福利分房看起来很美丽,但是排队却让人无奈。后来,他运气不算差,终于住上单位一套60平方米的房子。只是这个房子,终究还是属于公家的。

   1998年6月,国务院做出住房分配货币化的决定。对于李书正来说,总算赶上了一次好事。经过房改之后,李书正没花一分钱,拿到了写着自己名字的房产证。本来,他以为房子问题解决了,以后就不用操心了。

   他的儿子住房问题了又来,这打破了退休可以享福的计划。他把储蓄都拿出去,并且还向亲戚借钱,从而给儿子买房。李书正没想过,老了还得替儿子当房奴。实际上,替子女当房奴的现象是非常普遍存在。

网上流传一段套用《大话西游》台词,“曾经有一套房放在我面前,可是我没有珍惜,如果上天再给我一次机会,我即使七大姑八大姨八杆子打不着的亲戚都借到,也要买那套房。”据媒体报道,“调查显示,逾三成房贷族月供占收入50%以上成为‘房奴’。 背负着银行贷款,供养着又爱又恨的房子。生活质量直线下降、家庭储蓄锐减,众‘房奴’情绪低落、苦闷不堪。”

在这个国家观念影响下,很多人总觉得要结婚就一定要买房子,尤其是女性。在他们看来,只有买了房子才觉得稳定,才有安全感。段绍译说到,“在北京有一户人家,一家三口只有1300元/月的收入,但因为拆迁得到了一套价值50万的房子(这房子在当地的租金为1200元/月),一个号称50万元资产的人家却过着不是人过的日子。后来我给他出了一个金点子,要他不要关注‘所有权’,只要关注‘使用权’和‘收益权’。后来他采纳了我的建议,把房子卖掉,然后在大路边买了一个49万的门面,虽然那个门面只有10多个平方,并且形状也不规则,很多人都看不起眼,但我告诉他只要关注‘收益权’。结果他买的门面每个月可以收租金4000元。然后用1200元在原来的住房隔壁,租了一套跟他原住房一模一样的房子住。这么一改变,使他在住房标准并没降低的前提下,收入却增加了2800元/月,从此过上了好日子。”

如果经济条件不错,买房就不会对生活造成很大压力。有的人,收入很低,却要学别人贷款买房,没钱供房的时候,就要啃老起来。一位叫做建极绥猷网友说到,“其实人类的脑子很迟钝,谁说一定要有房子?谁说养孩子一定要买很多东西?就旧社会养孩子好那么多东西吗?欲望太多必定相对贫穷!没房子么租房子。女人不肯么就不是真的爱你!何必要模仿别人一样活着?”还有一位网友说到,“我是40族,结婚时住的是6平米的亭子间.,一直住到两个儿子20岁.。现在的年轻人买房要买两室甚至三室,买不起就啃老,在我眼里,都是狼崽子.”

据媒体报道,“所有婚房解决方案中,主要由父母支付首付的比例已占到53%,有六成受访者表示自己的婚姻接受或即将接受来自父母的大力资助。”在很多人心中,似乎有了房子,一切问题都解决了。段绍译说到,“一个人过早买房子住他不只是损失了当前的投资机会和生命,而且他以后大部分的投资机会和好的就业机会也会丧失掉。因为他每天在路上几个小时的颠簸,一回到家就只想睡觉,怎么有精力去寻找更好的就业和投资机会呢?”

有一个网友发帖说到,“我父母都年界55,到了退休年龄,如果不是为了给我买房,那几十万积蓄够他们安逸的养老了。不过上大学时我妈就说了,他们要再多干几年,给我攒买房的钱。我们老家那种小县城,工资水平是很低的,不退休的话,工资之外,还有些别的收入;退休的话,就只剩退休金了。”

很多年轻人买房,往往是拿父母的钱。对于这种做法,我们无法从价值观上讨论。不过,我们不得不承认一个事实。也就是父母拿钱给子女买房,必然降低老人生活质量。老年人身体往往不太好,所以需要一笔钱用在医疗方面,但是把钱给了子女,必然就会在这方面少投入,从而影响到健康。谢正军在《“啃老”买房子的十大危害》说到,“老人在没钱的情况下,势必减少社交活动,这样将减少与他人接触排解心中郁闷的机会,从而导致心理压抑。”

其实,如果没有能力的话,最好还是不要当去“房奴”。很多时候,成为“房奴”并不是无奈,而是活该。事实上,房子是不是自己的,并不是重要,重要就是能否给自己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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