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李森林 熊 文)孝感市孝南区在开展村级集体“三资”监管工作中,以新铺镇为试点,积极创新监管模式,推行村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今年以来,该镇村级公共资源交易所共进行招投标项目23宗,交易额达399万元。
一是明确招投标范围。该区规定,除按照上级政策要求必须进入区招投标中心进行交易以及已纳入区级相关部门管理的项目以外,凡使用区级以上部门扶持的专项建设资金、镇政府拨付的资金、集体资金及村民集资或社会人土捐资(除捐资者自己承办外)的资金,进行资产资源经营处置、小型工程项目建设及物资采购时,必须进入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实行统一委托招投标或集中采购。主要范围包括: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经营处置,即各村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山场、水面、滩涂、房屋、商铺、村办企业、大宗设备等资产资源进行经营性经营处置、租赁以及对村集体固定资产进行出售、变卖处置等;农村集体小型工程建设,即由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实施的项目,主要包括村级道路建设、塘堰清淤、房屋维修改造、改水改电等;村级物资集中采购,即采购村级集体生产、生活、办公等用品单项金额500元以上或批量金额2000元以上的。
二是严格运作程序。参照上级招投标管理相关规定,该镇结合实际,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易于操作、简明快捷”的原则,按照统一交易平台,统一村级集体招标主体,统一招投标程序,统一招投标文书格式,统一监管机构的“五统一”工作要求,对招投标工作规定了“十个程序”,即提交议案、书面申请、审核方案、发布公告、制作标书、报名登记、组织开标、结果公示、签订合同、资料收集。在具体运作过程中,突出把好申请、审核、公告、投标、开标评标、公示、签约等环节,确保“阳光操作”,运作规范。
三是完善配套制度。该镇制定下发了《新铺镇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关于推行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经营处置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管理的通知》,建立了资产资源清查和台帐、资产资源评估、资产资源承包租赁出让经营、小型项目管理、合同管理、招投标责任追究等相应的配套制度,为规范村级资产资源经营处置和招投标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四是实行民主公开。对村两委提出的处置议案,必须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方可向镇公共资源交易所递交申请。镇公共资源交易所在招投标工作中,设立监督席,邀请镇纪委、财政所、司法所、企业管理部门、群众代表对交易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同时,对村级资产资源招标项目或中标结果,要求在镇村两级公开栏中公示,全面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并对群众提出的问题及时给予解答和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