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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盘载体档案封面标注格式

 国之档案 2012-08-01
光盘载体档案封面标注格式
 
 
1.依据GB/T 18894-2002《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CAD电子文件光盘存储、归档、与档案管理要求》的有关规定,根据重庆实际制订本标准格式。
2.本标准格式适用于重庆市各级综合档案馆、机关档案室以光盘为载体的档案资料的保管存储,其它档案馆、室可以参照执行。
3.封面格式
每套封面分正面和背面(含盘脊)。封面采用0.13MM厚的彩版纸制作。
正面尺寸规格采用121mm*121mm。见图一。
背面尺寸格式采用118mm*151mm,要留有7mm的折叠纸舌。见图二。
4.封面标注项目
4.1正面主要填写档案信息,包括全宗名称、光盘内容、时间、保管期限、件数、档号;
背面主要填写背景信息,包括光盘种类、文件类型、责任者、出版者、出版号、制作标准、制作时间、制作软件、制作设备、复制单位和复制时间;
    盘脊主要填写套别和档号。
4.1.1全宗名称:全宗名称相同于立档单位的名称。
4.1.2光盘内容:准确概括本光盘存储的电子文件的主要内容。
4.1.3时间:光盘上电子文件形成的起止年月日,只有一个电子文件,填起始日期。
4.1.4保管期限:电子文件归档时划定的保管期限。
4.1.5件数:光盘中保存的电子文件个数,一个文件即一件。
4.1.6档号:标注档号由全宗号、目录号、光盘号组成。
全宗号:档案馆指定给立档单位的编号。
目录号:全宗内所属目录的编号,在同一全宗内不允许出现重复的目录号,目录号可以为空。
光盘号:全宗或目录内光盘的顺序编号,在同一个目录内不允许出现重复的光盘号。
4.1.7光盘种类:填写光盘载体的类型。如:CD-R、CD-ROM、CD-RW等。
4.1.8文件类型:用英文字母代表电子文件的类型,文本文件用T,图像文件用I,图形文件用G,影像文件用V,声音文件用A,多媒体文件用M,计算机程序用P,数据文件用D。同一光盘含有多种类型文件依次填写。
4.1.9责任者:光盘文件制发的组织或个人,即电子文件的发文机关或署名者。
4.1.10出版者:正式发行光盘的出版者。
4.1.11出版号:正式发行光盘的国际标准音像制品编号(ISRC)或国际标准书号(ISBN)。                        
4.1.12制作标准:制作光盘文件采用的ISO标准。如:VCD(VCD1.0、VCD2.0)采用白皮书标准;CD采用红皮书标准;用CD-R光盘刻录各种电子文件采用ISO9660/Joliet等。
4.1.13制作时间:制作光盘文件时的时间。
4.1.14制作软件:制作光盘文件采用的软件,包括操作系统和刻录软件等。操作系统如WINXP、WIN2000、WIN98等;刻录软件如:WINONCD、EASY CD CREATOR、DIRECT CD等。
4.1.15制作设备:制作光盘文件的设备,包括计算机类型、刻录设备等。
4.1.16复制单位:复制光盘的责任单位。
4.1.17复制时间:复制光盘的时间。
4.1.18盘脊项目包括:套别和档号。套别填写A、B或C,其中A表示封存,B表示利用,C表示异地保存。档号的填写用文书档案档号的填写标准填写。
4.1.19如果遇到特殊电子文件需要注明,可在背景信息后边的空栏内填写。
5.填写要求
填写光盘封面一律要求用毛笔或钢笔,字迹要求工整,可用打印机打印。
 

附图:
图一

图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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